警示!瀍河区卫健委公布两个新冠肺炎患者典型案例

疫情当前,如实报告、配合隔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既是对自己、家人负责,更是对全社会负责。今日,瀍河区卫健委公布两个典型案例并进行对比,希望能给大家一些警示。

●案例一 瞒报行程且未自我隔离,造成多人被感染

家住瀍河区拦沟村的杨某,1月19日从湖北省天门市返洛,途经武汉转车,在武汉火车站候车室停留一夜。1月20日,他乘坐火车抵洛。1月26日出现发热症状,伴咳嗽、咳痰,自服药物治疗。2月3日,经专家组会诊为确诊病例。

返洛后,杨某未按要求主动到社区备案,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排查时,否认到过重点疫区,且本人没有自觉隔离,多次与家人聚餐,乘坐公交车,出入浴池、超市等公共场所,并违规利用私家车载客盈利,接触不特定人群。杨某的行为已经造成多人被感染、多人被隔离观察的严重后果。目前,杨某的妻子、儿子、儿媳都已确诊为新冠肺炎,杨某的女儿、女婿、外甥女、孙女、孙子等在医院观察治疗,杨某也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我市警方立案侦查。

●案例二 从上海返洛后自觉隔离,确诊后仅4人被隔离

瀍河区某单位职工甄某,1月18日,到上海参加单位年会,参加公司活动时,在较密闭的办公场所聚集开会。返回洛阳后,他主动到社区登记,并在疾控医疗部门指导下在家自我隔离,远离家人,日常严格佩戴口罩。

在获知上海同事被确诊后,甄某身体略感不适,立即做好防护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说明情况。被确诊后很快得到有效治疗。因为甄某自我防护得当,活动轨迹简单易查,只有4人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被隔离。目前,甄某家人体征正常。

●切勿瞒报谎报行程 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以上案例充分说明,瞒报行程,且不进行自我隔离,不仅延误自己最佳治愈期,同时也害了自己的家人。”瀍河区卫健委主任谢京涛说,从近期的确诊病例情况来看,由于个别返乡人员未主动向社区报告个人情况,没有做到主动隔离,导致出现家庭聚集性疫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任何人都必须配合相关机构的调查,如实呈报信息,如有恶意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散,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谢京涛提醒大家,要严格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配合做好社区登记,主动报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来洛返洛人员要严格落实自我隔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对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负责。

(洛报融媒 记者 戚帅华 通讯员 王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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