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關係不好,母親立遺囑把財產給親戚了,親戚不來照料,子女還必須盡贍養義務嗎?

Echo行者


我真的不知道,你母親是怎麼想的,天下還有這樣的母親?真是少有!說她是太聰明瞭,還是太笨了??……

你是有多麼倔強的脾氣,多麼的不孝順,多麼的不聽話,那麼的不招人喜歡??

哎,沒有辦法,不管財產留給誰,你是你母親養育成人的,你必須得為母親養老送終……

好好照顧你母親,相信她會把財產留給你的,即使她現在立了遺囑,也是可以更改的……


煙雨飄飄


在中國人習慣性的養老問題上,總是過多的依賴子女,認為多子多福,要是遇上的是一群不知報恩的白眼狼,就變成了老無所靠,老無所依的可憐蟲啦。要再不懂得保護好自己養老的本錢,只能走向自生自滅的道路。

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的親生骨肉,卻不如一個保姆,年老的父母寧願將自己的財產給一個沒有任何血緣關係,不認識的外人,也不願意留給自己的親生子孫。可想而知,這些子孫竟然連一個外人都不如,使老人寒心才會這麼做的。

就如樓主所提,母子關係不好,母親立遺囑把財產給了親戚,親戚不來照料,子女是否還必須盡贍養義務的這個問題。根據誰付出,誰受益的贍養原則,子女和父母構成了撫養關係,贍養關係就是建立在撫養關係上相輔相成,缺一不可成立的特殊關係,子女是必須得盡到贍養義務的。

從你介紹的內容中不難看出,親戚手中有這位母親的遺囑,對照顧這位老人就有些怠慢了。子女看不過眼,對母親盡贍養義務,親戚就會認為子女要來搶財產,肯定會擠兌這些子女,產生分歧發生矛盾。要是這位老人辦事留後路,不立這張遺屬,就完全不存在矛盾啦!

贍養父母,幫夫父母,是法律賦予每個公民必須履行的責任和義務。也符合習慣法上,你養我小,我養你老,你陪伴我長大,我陪伴你終老的優良傳統。這才不妄為人子,不白披一張我人皮。

現在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這位能母親廢除立下的遺囑,不由任何人繼承財產,只要誰盡孝,再決定給誰。最好是把財產賣出去,以自己的財產進養老院養老,不夠的部分,再由子女們填補進來,這才是正確的唯一解決辦法。


老蔣閒言


這位母親夠率性、夠有性格,殊不知,這也是一種作死的行為。就算母子關係不好,也沒有必要如此絕情,先立遺囑把財產給了親戚。

當然,如果親戚足夠的好,能夠照顧自己,倒也未嘗不可。可是,親戚又只拿遺囑(記住:是遺囑,不是遺產),不盡照顧之能。顯然,也是不可能的。所以,誰也無法保證,只要兒子能夠盡孝心,總有一天,這位母親還會修改遺囑。所以立遺囑把財產給親戚,更有可能的是想教訓一下兒子。

可是,這樣的教訓,也未免太絕情了點,太狠了點。搞不好,就會雞飛蛋打。所以,奉勸這位母親,收回遺囑,改善與兒子的關係,別像仇人一樣。真的把遺產給了親戚,兒子就算不將其拋棄,在照顧過程中不盡心,也是會的,何必去惡化母子關係呢?

對兒子來說,不管母親怎麼過分,還是以孝待之,讓任性的母親去後悔吧。


譚浩俊


“可憐天下父母心”。母子關係到了寧可立下遺囑,將財產留給親戚也不給兒子,此事在世俗社會極為罕見。

人世間最善良的母親如此絕情,必然有其前因後果。無論母親如何,親戚管不管,子女都有贍養老人的責任和義務。

如果兒子沒有做出極為出格的事情,母親斷然不會出此下策。再不爭氣的兒子,在母親眼裡都是寶貝。我的姑媽就是寧可斷絕姐弟關係,也要獨吞我爺爺奶奶的遺產留給她的子女。

至於親戚拿到母親遺囑之後沒有盡孝,可見其人品不好,母親看走眼了。看來這一位母親亦比較任性,做事沒有瞻前顧後,導致如今的被動局面。

然而,作為親生兒子,倒是一次自己“改邪歸正”的機會。不如先放下遺產的歸屬問題,盡心照料母親大人。如果連這一點親情都沒有,根本就配不上兒子的稱號;還將留給自己的兒女一個惡劣的榜樣。

兒子在照料母親的時候,怎麼會受到親戚的擠兌?誰給兒子白眼?是母親和親戚住在一起,還是什麼情況?“橋歸橋,路歸路”,照顧母親是天經地義之事,名正言順,難道還有人能夠干預?希望兒子別為自己的錯誤找什麼藉口。

兒子希望得到母親的遺產亦無可非議,關鍵在於做好母親的贍養工作,其它方面都是次要的問題。只有兒子的付出達到母親的期望,又鑑於親戚的不良表現,母親才可能會改變想法,重寫遺囑將財產留給兒子,母子重歸於好。

插圖選自網絡,侵權必刪。恭祝天下所有家庭幸福美滿!


陸燕青


母子關係不好,原因很多,但往往是客觀原因少,主觀原因多。

客觀原因是什麼,比如,母親曾經打傷過祖輩這一類事件。這樣的事件,生活中絕少發生。主觀原因,就是雙方溝通問題,比如,母親明明是關心你,你卻覺得煩。長此以往,關係不好。

所以,母子關係不好,往往是缺乏溝通,或者溝通方式嚴重不對造成的。建議你,耐心的跟母親溝通幾次,雙方一定能達成諒解的。母親這種立遺囑,把財產給親戚的行為,顯然是賭氣。

親戚,也不可能好意思要。所以,先溝通。

然後,回到問題本身。母親,確實有權力處置自己的財產,不管是送人,捐了,還是扔了,都是一種權利。

這跟你盡贍養義務無關,就算一分錢財產也沒有,你也得贍養啊。

親,法律只規定的贍養義務,沒規定,長輩必須把財產,留給小輩。


董江波


這種情況我們村裡也有一個,他母親和兒子關係不好,把財產農田都送給小女兒,無論怎麼調解,他死不同意跟兒子,他兒子還是拿國家工資的人,沒辦法,兒子只好通過扣合同,母親跟妹妹,雙方簽字,這樣法律保護了他的母親,同時已保護了他的兒子。你的母親,立遺囑跟了別人,你必須申請有關部門,表示同意並扣合同簽字,你母親的瞻仰責任就歸那個親戚(遇著這樣的母親,辦脫離書,支持)


小雨96658


我有一個堂爺爺,漆下無兒,抱養一個女兒長大後在同村找了一個女媳,倆老同女兒女媳一起生活,近幾年父女關係不合,常到我家找我父親訴苦,我父親一急也道他女兒不是,後來我父親見堂爺爺可憐,平時裡有好吃的好喝的時常會叫堂爺爺來吃點,他女兒見我們走的近,我們倆家關係也不是很好,堂爺爺放風出來說等他死後便留給我父親銀元和金戒指,他女兒聞聽以後更加生氣不待見他,其實我們家境比堂姑家好的多,我們只是作為堂爺爺的侄兒侄孫見他可憐賙濟孝敬於他,不圖他什麼回報,況且幾塊銀元和戒指值不了多少錢。有一次堂爺爺病重,我們和看望,堂姑家像防賊一樣緊跟我們身邊,生怕爺爺給我們什麼東西、連著我們兩家之間的大門也反栓著,我們見狀,自此以後慢慢的冷落了堂爺爺和他的女兒一家。堂爺爺那次沒死又好過來了,他們父女之間的關係還是很差……我們一直到去年年底堂爺爺過世以後,我父親才去看了最後一眼。


銘軒866


這位母親可真是個狠人,不一般呀!我說下我姥姥家附近的一件事吧!以前姥姥他們村有個人也是,特別不孝順他爸爸但是和他媽媽特別好,他媽媽後來去世了,他就更加不對他爸爸好了,到後來他爸爸快不行的時候把他喊到跟前來,然後給他個存摺,說這裡面有10萬塊錢,我不管你孝不孝順我,但你是我兒子,我給你存的,然後都給他了,他拿到手之後玩命的哭呀!哭的那個傷心!旁邊的人也都勸他你現在哭有什麼用?人也沒了!這就是子欲養而親不待


毆打iphone優越狗丶


我們老家有一個生了個女兒,叫她招上門女婿,她女兒不停,老兩口以死相逼都無濟於事,後來老兩口就和女兒斷絕關係了,她的母親去世她父親也不告訴她,還是她的堂兄給她母親養老送終的,過了幾年她的父親也去世了,她的父親去世前把所有財產房產等都交給了侄子。她不服氣還要回去爭,不過爭也沒用,法律上已經全部交給 她的堂兄了,她的堂兄和家族長輩們理都不理她,旁人也對她指指點點。


花開花落現曙光


首先,這位母親有問題。子繼父業,是中國的傳統,無論是兒子,還是女兒,都可以繼承父母的財產,也是一種習俗。無論母子關係怎麼不好,只要母子關係存在,就應由兒子繼承財產。當然,極端情況是母子之間脫離了關係,母親登報聲明或者公證母子關係脫離,這種情況下,母親可以不由兒子繼承財產,可以自主決定繼承人。當然,母子關係既然脫離,養老義務也就不存在了。

其次,這位母親的為人處世存在嚴重問題。內外交困,對內,母子關係緊張,財產也不給兒子;對外,將自己的財產雙手送上,卻引不來親戚照顧,別人不領情啊!說得不客氣一點,這位母親有點“吃裡扒外”,裡外不是人,弄成如此狼狽境地,可見這位母親做人已做到頭了。

母子關係不好,到底是兒子的問題還是母親的問題,不得而知。但從已有的材料推測,問題應主要出在母親身上。母子連心,那不是一般的感情,母親為什麼將事情做得這麼絕呢?!完全不顧忌或者斷了自己的後路呢?這完全是那位母親極其要強的個性使然,過於衝動,過於要強,完全不考慮他人的感受,也是極度自私,將棋一步走死!一個合格的母親,兒子即便不爭氣,也應寬容大度,曉之以理,教育至上,即便失敗,也應家醜不外揚,包容寬容。自己一生短,兒子一生長,要為兒子留好後路。切不可因為自己不良個性將兒子的後路完全阻斷:家財已送人了,老孃現在一無所有了,我生了你養了你,你必須養我照顧我,否則,你將會落個不孝子孫的罵名,永遠也抬不起頭來!!

天下父母,何苦出此下下之策,逼著兒子上牆?!這已不是兒子願不願意盡孝行孝的問題,別人將問題擺出來,就已說明兒子並不拒絕養老,只是有些困惑。這應屬於怎麼做父母的問題了,生孩子,大家都會,但做父母,做一個合格的父母,就不是人人能行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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