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师春霞
身份证号码:4107251993****5125
性别:女
年龄:27岁
住址: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原武镇师徐庄31号
执行案号:(2020)豫0725执22号
立案时间:2020.1.7
执行法院:原阳县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原告诉被告师春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阳县人民法院于2019.4.26日作出的(2019)豫0725民初1238号民事调解书,内容为:师春霞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34000元及利息,承担本案受理费345,师春霞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20年1月9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后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
执行依据文书:(2019)豫0725民初1238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原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师春霞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34000元及利息,承担本案受理费345、执行费。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如有线索请联系:主办法官:王海港。电话号码:15560228966,13462353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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