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的,實習第一份工作是電話銷售,做了三個月,辭職了想做人事,簡歷裡要寫這段工作經歷嗎?

用戶5547788937


1.因為還沒有正式工作,實習的銷售崗位,不會被人力資源(以下簡稱HR)認為職業發展定位不清,所以沒必要有這方面的顧慮。

2.不僅要寫,還要特意說明,是為了鍛鍊自己的抗壓能力和溝通能力,特意去做的實習。如果有實習業績,最好把每天打多少電話,取得了什麼成績寫上,這樣HR會加分的。

我的回答如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請多多關注、點贊和評論,更多面試技巧、職業發展的問題,可以關注我的文章,如果需要我進一步的幫助,歡迎您留言。


鄙人不壞


初入職場,短暫的經歷也比小白好!


剛道新加坡


千萬不要寫!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