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拒戴口罩、測體溫,還鬧事?免職、降級、減薪

隨著疫情的蔓延,各地相繼出臺規定,公共場所必須佩戴口罩,並自覺接受體溫檢查。但本應起好表率作用的公職人員中,少數人卻偏偏在此時“頂風作案”。


——醫院副院長連說16個“我不戴”揚長而去,免職!

2月9日上午,有媒體接到市民投訴,稱他們在新鄭龍湖鎮政府對面雙湖大道卡點執勤時,發現一女士沒戴口罩下車登記信息,被工作人員要求戴上口罩時,該女子情緒激動,先一連說了16個“我不戴”,還當場給一名張姓衛生局負責人打電話,威脅現場工作人員,後該女子揚長而去,離開時仍沒戴上口罩。

據悉,該女子為河南新鄭市第三人民醫院副院長楚明輝。事情發生後,據鄭州市委宣傳部消息,新鄭市衛健委已責成新鄭市第三人民醫院暫停楚明輝副院長職務。

後新鄭市紀委監委發佈調查結果稱,楚明輝身為黨員、醫務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期間,拒絕按照規定佩戴口罩,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決定給予楚明輝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新鄭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已責成其所在醫院免去楚明輝副院長職務。

——拒戴口罩叫囂“我傳染了我負責”,嚴重警告處分!

2月2日下午,一段內容為“某幹部在出入康泰花園小區時拒不登記、拒戴口罩與管理人員發生爭執”的短視頻在各微信群傳播。在網上流傳的視頻中,可以看到其叫囂:“我傳染了我負責,對所有人負責。”

湖南常德桃源縣紀委通報顯示,該視頻中出現的“某幹部”為漳江街道財政所幹部楊亮,家住康泰花園小區。

鑑於楊亮拒不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規定,且態度惡劣,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2月2日晚,常德桃源縣紀委監委根據相關規定,給予楊亮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公職人員拒戴口罩、測體溫,還鬧事?免職、降級、減薪

——未戴口罩還推搡工作人員,降級!

近日,一男子未戴口罩進小區被攔下後多次質問工作人員,並將其推搡後退至數米遠的視頻也流傳網絡。

2月6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紀委監委通報稱,該男子系新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迎新路市場監督管理所科員齊寶成。2020年2月3日11時左右,在賽罕區金河灣小區南門進入小區時未戴口罩,疫情防控工作人員要求其佩戴口罩再進入小區時,齊寶成拒不配合並對工作人員進行推搡。

2月4日,賽罕區金橋派出所對齊寶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處罰。2月5日,新城區監委研究決定:給予齊寶成(非中共黨員)降級處分,降低一個崗位等級(副科職級降為科員)。

——拒測體溫並辱罵恐嚇,拘留、減薪!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紀委監委6日同時通報了另一起案例。

2月4日15時許,呼和浩特市城市綜合執法管理局三支隊機動大隊崔建宏、丁聯魁(群眾)二人飲酒後駕車到玉泉區五塔寺后街泓博花園小區門口並欲強行進入,疫情防控工作人員詢問後發現該二人非本小區居民,需要進行人員信息登記和測量體溫,崔建宏、丁聯魁二人拒不配合工作,並將車停在門通道,辱罵恐嚇疫情防控工作人員。

後玉泉區公安分局對崔建宏,丁聯魁分別作出行政拘留十日,並處500元的罰款。同時,對上述二人飲酒駕車涉嫌違法犯罪情況移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隊玉泉大隊處理。

2月6日,經呼和浩特市城市綜合執法管理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崔建宏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並給予降低崗位工資一級處分。


公職人員拒戴口罩、測體溫,還鬧事?免職、降級、減薪

——幹部“奶爸”一掌打飛測溫儀,免職!

2月1日晚,一則四川達州“奶爸”一掌打飛測溫儀的視頻在網上傳播。視頻中,涉事男子看到物業保安伸到眼前的體溫儀,一巴掌給打飛,隨後抱著娃揚長而去。

2月3日,達州開江縣紀委回應此事,稱紀委已對涉事幹部吳某立案審查。據開江縣紀委初步證實,涉事“奶爸”為開江縣金融辦主任吳某,2月1日晚8點左右與小區安保人員發生爭執後打落體溫測量儀。吳某作為國家公職人員、中共黨員、縣金融辦主任,本應嚴格帶頭遵守開江縣疫情防控措施,卻不按規定配合小區物管做好個人防疫檢查,嚴重違反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紀律,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經開江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2月4日,給予吳誠順(吳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月5日,免去吳誠順開江縣金融辦主任職務。

——拒不測溫並駕車闖卡,行拘!

2月5日18時許,鄭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接群眾報警稱:一女子在京廣路與新圃西街交又口疫情防控工作點,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對其測溫登記,並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嚴重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開展。

經調查,該名女子於2020年2月4日18時許,在同一疫情防控點,拒不配合工作人員測溫登記,並駕車闖卡。

目前,韓某(女,49歲,鄭州市市場發展中心工作人員)因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違法行為,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


疫情期間,

哪怕有再多不方便,

也應該給予諒解。


在這時候濫用“權力”,

下場就是被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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