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公安局快速依法查處一起賓館營業拒不執行政府緊急決定案


新林公安局快速依法查處一起賓館營業拒不執行政府緊急決定案

2月2日,新林區公安局在工作排查中發現新林區某賓館經營者張某某有接待外地人員住宿問題。民警立即依法對該賓館進行查處,並傳喚經營者到派出所接受調查。經過調查其行為違反了《大興安嶺地區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指揮部4號公告》。新林區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因張某某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和命令,決定給予張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


新林公安局快速依法查處一起賓館營業拒不執行政府緊急決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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