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工後如果在公司被傳染上新型肺炎,算工傷嗎?

你髮香散得匆忙


算,疫情期間不上班,讓老闆發工資,上班被傳染讓老闆負擔,有啥事都找老闆,把老闆這個群體搞破產,哎


冒險在路上


工傷就是指工作中受傷,復工後在公司被傳染上新冠肺炎,算工傷嗎?是否受法律保護?那可不一定。

我們先來看看工傷的法律規定:

直接認定為工傷的情形,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有七種: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視同工傷的三種情形,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視同工傷的情形有三種: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司法解釋中認定工傷的四種情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規定,以下四種情形可認定為工傷:

(一)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受到傷害,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沒有證據證明是非工作原因導致的;

(二)職工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活動受到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內,職工來往於多個與其工作職責相關的工作場所之間的合理區域因工受到傷害的;

(四)其他與履行工作職責相關,在工作時間及合理區域內受到傷害的。

以上法律法規中,均為明確提到傳染病可以算在工傷的認定範圍。所以公司復工後,員工在公司感染了新冠病毒,一般很難得到系工傷的認定。

人社部、財政部、衛健委三部委於2020年1月23日聯合下發的《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規定: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工作中死亡的李文亮能被武漢市政府認定為工傷,其法律依據就是上述三部委文件規定。很顯然,三部委文件對此次疫情中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患者,只針對在履行預防和救治工作中的醫護人員和相關人員,即使是醫生,但不是在救治和預防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狀肺炎也不得認定為工傷,這是法律限制性解釋,也是工傷認定的常識。

所以,復工後在公司被傳染上新冠病毒肺炎,只要公司履行了正規的開工申請程序,及做好相關防護工作的前提下,員工在公司被感染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不認定為工傷。但因公司原因,比如消毒不到位,不隔離來自疫區的員工等造成感染的,可以要求公司負一定賠償責任,因個人原因導致除外,如公司給你佩戴了口罩等防護設備,你自己不佩戴的。


雨中初見你


你好,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並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

綜上可知,勞動者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被隔離,經隔離觀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其隔離觀察期間,用人單位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正常期間應當支付的工資報酬;經隔離觀察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則按照醫療期處理,發放病假工資。因此在復工後在公司被感染新型肺炎是算工傷的!但是也要收集好相關證據!

最後祝你們生活安康!武漢加油!中國加油!



阿北vlog


復工期間傳染的病毒都是按普通疾病險,可以算工傷,單位不可推卸責任的


剃頭匠LW


在公司上班期間,感染是由於正常工作造成的,不是由於個人原因,算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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