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擴散」綏化公佈2月5日零時前23例確診患者行動軌跡


「緊急擴散」綏化公佈2月5日零時前23例確診患者行動軌跡

為防止疫情進一步擴散,提示廣大市民做好防護,按照綏化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要求,經調查詢問,現將2月5日零時前綏化市23例確診患者行動軌跡公佈如下:


經調查詢問患者一,姜某珍,女,69歲,現住址:綏化市北林區北五路鐵路家屬樓,與丈夫、女兒、外孫共同居住。

1月13日至1月16日,自覺不適,步行至李某忠診所靜點。

1月17日上午9點32分,王某山駕駛自家車送其到綏化市人民醫院就診後返回家中。當日下午到綏化市第一醫院住院治療。

1月18日,轉入ICU病房診治。

1月23日,被診斷為確診病例,當晚死亡。


經調查詢問患者二,王某林,男,69歲,現住址:綏化市北林區北五路鐵路家屬樓,與妻子、女兒、外孫共同居住。

發病前因高位截癱長期在家臥床。

1月23日,北林區疾控中心追溯姜某珍的密切接觸者時找到患者,被120救護車送至綏化市第一院隔離治療。

1月25日,被診斷為確診病例。

1月30日,死亡。


經調查詢問患者三,王某宏,女,51歲,現住址:綏化市北林區北五路鐵路家屬樓,與父親、母親、兒子共同居住。

1月13日—1月17日,步行陪同其母親姜某珍到李某忠診所,後乘坐出租車到市人民醫院、市第一醫院就診。

1月18日—1月21日,乘坐出租車往返到市第一醫院探望母親。

1月22日—1月23日,從家中步行往返至李某忠診所靜點。

1月23日,北林區疾控中心追溯姜某珍的密切接觸者時找到患者,從家中被120救護車送至綏化市第一醫院醫學觀察。


經調查詢問患者四,姜某華,女,57歲,現住址:綏化市北林區北五路鐵路家屬樓,與丈夫共同居住。

1月13日—1月15日,從家步行往返到李某忠診所陪同姐姐姜某珍靜點。

1月17日上午,從家乘坐自家車陪同姜某珍到綏化市人民醫院就診。

1月18日—1月21日,從家步行往返到綏化市第一醫院探望姜某珍。

1月23日,北林區疾控中心追溯姜某珍的密切接觸者時找到患者,被120救護車送至綏化市第一醫院醫學觀察。


經調查詢問患者五,王某華,女,45歲,現住址:綏化市北林區北五路鐵路家屬樓,與女兒共同居住。

1月13日—1月16日,在家未外出。

1月17日,乘坐出租車到綏化市第一醫院探望其母親姜某珍。

1月18日—1月20日,在家未外出。

1月21日—1月22日,從家步行往返李某忠診所靜點。

1月23日,乘坐出租車往返綏化市第一醫院就診。

1月24日,乘坐自家車往返到綏化市殯儀館。

1月25日上午,乘坐出租往返到綏化市人民醫院就診。

1月25日下午,北林區疾控中心追溯姜某珍的密切接觸者時找到患者,被120救護車送至綏化市第一醫院醫學觀察。


經調查詢問患者六,姜某蘭,女,67歲,現住址:綏化市北林區大福和城,獨居。

1月13日,從家中步行往返到李某忠診所探望姜某珍。

1月14日—1月22日,在家未外出。

1月23日,北林區疾控中心追溯姜某珍的密切接觸者時找到患者,被120救護車送至綏化市第一醫院醫學觀察。

經調查詢問患者七,王某軍,男,49歲,現住址:綏化市北林區福順家園,與妻子、女兒共同居住。

1月12日,乘坐出租車到北五路鐵路家屬樓探望母親姜某珍。

1月13日—1月24日,在家未外出。

1月25日,北林區疾控中心追溯姜某珍的密切接觸者時找到患者,被120送至綏化市第一醫院住院隔離觀察。


經調查詢問患者八,於某霞,女,45歲,現住址:綏化市北林區福順家園,與丈夫、女兒共同居住。

1月12日,乘坐出租車到北五路鐵路家屬樓探望婆婆姜某珍。

1月13日—1月21日,在家未外出。

1月22日—23日,從家步行往返田某診所靜點。

1月25日,北林區疾控中心追溯姜某珍的密切接觸者時找到患者,被120送至綏化市第一醫院住院隔離觀察

2月7日,康復出院。


經調查詢問患者九,靳某莉,女,67歲,現住址:綏化市北林區正大衚衕華建公司家屬樓,與丈夫共同居住。

1月14日—1月18日,從家步行往返到華辰醫院五樓大廳靜點。

1月19日—1月 20日,在家未外出。

1月21日上午,兒子蘭某濤駕自家車送其到綏化市第一醫院就診,後到綏化市人民醫院入院治療。

1月26日,由120救護車從綏化市人民醫院轉送至綏化市第一醫院隔離治療。

經調查詢問患者十,陸某清,女,75歲,現住址:綏都府,與女兒、女婿、外孫共同居住。

1月20日至1月27日,出現發熱症狀後,在家治療。

1月28日上午9時,其女婿韓某駕駛自家車送其到綏化市萬康醫院,後到綏化市人民醫院就診。晚21時被診斷為確診病例,轉院至綏化市第一醫院隔離治療。

2月9日,死亡。


經調查詢問患者十一,李某富,男,67歲,現住址:北三路嘉興花園,與妻子、繼女共同居住。

1月18日—1月19日,在家未外出。

1月20日至1月23日,從家步行往返到單位(司法鑑定中心)上班。

1月24—1月25日,在家未外出。

1月26日晚18時許,從家中步行往返泰華大藥房(正大街道南)買藥。

1月27日,在家未外出。

1月28日—1月29日,因發熱,從家步行往返綏化市第一醫院就診。

1月30日,被診斷為確診病例,當日晚由120救護車將其從家中送至綏化市第一醫院隔離治療。


經調查詢問患者十二,劉某玲,女,75歲,現住址:農行家屬樓,獨居。

1月21日,在家未外出。

1月22日晚20時,兒子駕自家車送其到綏化市人民醫院就診,入該院內三科病房治療。

1月26日,北林區疾控中心追溯靳某莉的密切接觸者時找到患者,對其進行居家隔離觀察。

1月29日晚,被120救護車送至綏化市第一醫院。


經調查詢問患者十三,王某圓,女,36歲,現住址:北三路嘉興花園,與丈夫、兒子共同居住。

1月6日—1月11日,從家步行到附近張某診所。

1月12日—1月14日,從家步行往返華辰大藥房大廳靜點。

1月15日—1月18日,在家中未外出。

1月19日,從家步行到綏化市第一醫院同康分院就診。

1月20日早,由丈夫李某東駕自家車送其到哈爾濱市腫瘤醫院就診,下午回到綏化市第一醫院同康醫院住院治療。

1月29日,北林區疾控中心追溯李某富的密切接觸者時找到患者,被120救護車送至綏化市第一醫院隔離觀察。


經調查詢問患者十四,劉某,女,47歲,現住址:天津市河北區仁恆河繽芬園,與丈夫、兒子共同居住。

1月22日,隨丈夫及兒子由天津乘坐G373次高鐵(12號車廂),下午14:30到達哈爾濱,由其妹夫韓某國駕自家車接回綏化綏都府小區其妹妹劉某家中。

1月23日—1月28日,在其妹妹劉某家中,未外出。

1月28日,乘坐其妹夫駕的自家車陪同母親先後到綏化萬康醫院、綏化市人民醫院就診。

1月29日—1月31日,居家隔離觀察。

2月1日,被診斷為確診病例,由120救護車送其到綏化市第一醫院隔離治療。


經調查詢問患者十五,謝某和,男,67歲,現住址:綏化市北林區北五路鐵路家屬樓,獨居。

1月18日—26日,上午在翡翠城小區散步,下午在家未外出。

1月27日—1月30日,在家未外出。


經調查詢問患者十六,範某英,女,58歲,現住址:綏化市北林區順業家園,與女兒、女婿及兩名外孫共同居住。

1月16日上午,因乾咳、發熱等症狀步行到綏化市第一醫院同康分院住院治療。

1月23日,病情好轉辦理出院,步行回家。

1月23日—2月1日,在家未出門。

2月2日,北林區疾控中心追溯王某圓的密切接觸者時找到患者,居家隔離觀察。

2月3日,從家中被120救護車送至綏化市第一醫院,被診斷為新冠病毒無症狀感染者,目前正在綏化市第一醫院隔離觀察。


經調查詢問患者十七,宋某麗,女,22歲,現住址:綏化市北林區福乾一期,與父親、母親共同居住。

1月22日晚,乘坐出租車上夜班。

1月23—1月24日,在家未外出。

1月25日,從家乘坐出租車往返上下班,在單位值班。

1月26日,在家中未外出。

1月27日下午,駕自家車去東富鎮太陽昇村頭道溝子屯其姥姥家聚會。

1月28日,北林區疾控中心追溯靳某莉的密切接觸者時找到患者,對其進行居家隔離觀察。

2月3日,從家被120救護車送至綏化市第一醫院,被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目前正在綏化市第一醫院隔離治療。


經調查詢問患者十八,蘭某濤,男,43歲,現住址:綏化市北林區廣安西街人壽保險綜合樓,與妻子、兒子共同居住。

1月21日,開自家車送其母靳某莉(確診病例)到綏化市第一醫院就診後,送其母到綏化市人民醫院住院。

1月22日—1月26日,在綏化市人民醫院陪護。

1月26日晚,開自家車送母親靳某莉轉院至綏化市第一醫院。

1月28日,北林區疾控中心追溯靳某莉的密切接觸者時找到患者,在綏化市第一醫院隔離觀察。

經調查詢問患者十九,陶某松,男,73歲,現住址:綏化市北林區鐵路司機學校家屬樓,與妻子共同居住。

1月23—1月31日,在北京女兒家中。

1月31日,乘坐北京到佳木斯339次列車,於2月1日5:36到達綏化站,由綏化站乘坐車牌為3T538的出租車返回家中。

2月1日下午14時,從家中乘坐出租車到綏化市第一醫院就診。


經調查詢問患者二十,郭某越,女,32歲,現住址:綏化市北林區祥瑞新城西區,與丈夫、兒子共同居住。

1月23日19時至24時,與朋友王某在南五路集裝箱燒烤店就餐。

1月24日,在綏化市北林區祥瑞新城其親屬家聚餐。

1月25日—1月31日,在家中未外出。


經調查詢問患者二十一,李某臣,男,48歲,現住址:慶安百盛小區。

1月12日,駕自家大貨車與妻子從內蒙古包頭回慶安。

1月13日—1月18日,在家未外出。

1月19日,乘侄子李某冬駕駛的自家車到哈市兒子家,由其兒子駕自家車送到哈爾濱太平機場,乘坐21點46分的3U8582次航班飛往杭州,於1月20日24點44分到達。

1月20日,乘坐自家車到在杭州皇逸良渚文化酒店住宿一晚,次日由其侄子李某言駕自家車去揚州,與侄女李某梅匯合。

1月21日,由李某言駕自家車由揚州返回慶安,途徑吉林松原服務區短暫停留。

1月23日凌晨,到達慶安家中。

1月25日上午,步行到慶安縣慶一三區2號樓的親屬孫某偉家,後步行返回家中。

1月26日—1月27日,步行去百盛家園小區鴻源水果蔬菜超市、喜迎紅超市購物,其餘時間在家未外出。

1月28日晚,步行去恆源三區其哥哥李某軍家參加家庭聚餐。

1月29日,步行到慶安縣醫院發熱門診就診,診斷為疑似病例,接受隔離醫學觀察。

2月4日,經市疾控中心核酸檢測陽性,被診斷為確診病例。

2月5日,由綏化市120救護車將其轉至綏化第一醫院。目前正在綏化市第一醫院進行隔離治療。


經調查詢問患者二十二,李某梅,女,35歲,現住址:慶安縣恆源三區。

1月21日,從江蘇宿遷與其叔叔李某臣、弟弟李某升一起乘自家車回慶安。途中曾在松原、興城等服務區短暫停留。

1月23日凌晨,回到慶安縣恆源三區其父親李某軍家。

1月24日-1月30日,在家未外出。

1月31日上午,步行到恆源三區天成中醫骨傷門診購藥後返回恆源三區父母家。

2月1日,在家未外出。

2月2日,乘其弟弟李某升自家車到慶安縣人民醫院發熱門診就診,診斷為疑似病例,接受隔離醫學觀察。

2月4日,核酸檢測陽性,被診斷為確診病例。

2月5日,由綏化市120救護車將其轉至綏化第一醫院。目前正在綏化市第一醫院進行隔離治療。

經調查詢問患者二十三,王某生,男,44歲。現住址:哈爾濱市南崗區泰山北路公園麗景A棟。

1月10日—1月14日,每日步行到單位(黑龍江省龍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工程處)上班,下班後步行回家。

1月15日,駕自家車由哈市到安達市利達醫院外科住院部陪護母親,當晚返回哈爾濱市家中。

1月16日,步行到單位上下班。

1月17日下午2時到4時,駕自家車與妻子到哈爾濱透籠批發市場(-1層到3層)購物。

1月18日凌晨4時,駕自家車回安達市姐姐家(安達市益城府園),後到安達市利達醫院陪護母親。

1月19日,駕自家車由安達市到大慶市九龍潭洗浴,當日回到姐姐家。

1月20日上午9時,到安達市利達醫院陪護母親,並於當日15時駕自家車返回哈爾濱市家中。

1月21日—1月24日,期間曾駕自家車到哈爾濱南崗區會展中心的家樂福超市購物。

1月24日17時,駕自家車由哈市到安達市利達醫院陪護母親。

1月25日—27日,駕自家車往返於安達市利達醫院與姐姐家,期間於25日早8時曾到安達市四道街肯德基,8時10分購買早餐離開。

1月28日上午8時26分,步行到安達市利達醫院二門診就診,8時55分返回姐姐家。

1月29日,駕自家車接其母親出院。

1月30日8時,步行到安達市利達醫院二門診就診,並於9時許至11時許在利達醫院靜點室輸液,後返回姐姐家中。

1月31日11時16分,步行到安達市利達醫院二門診西藥局購買藥品,11時22分離開利達醫院二門診返回姐姐家中。下午步行至安達市醫院發熱門診就診,診斷為疑似病例,住院隔離治療。

2月3日,經核酸檢測陽性,被診斷為確診病例。

2月4日早9時,由綏化市120救護車將其從安達市醫院轉至綏化市第一醫院。目前正在綏化市第一醫院進行隔離治療。

有以上共同出行史及活動軌跡的人員請注意:

1、請暫不要外出,居家醫學觀察14天,實行每日早晚兩次體溫測試記錄,並第一時間與疾控部門聯繫。

2、同乘及相同軌跡人員如有發熱、咳嗽等症狀,請就近到指定的醫院發熱門診就診或尋求疾控部門幫助。就診過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儘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近期從外地來(返)綏的人員,即使沒有症狀也請您主動居家隔離14天,14天內不要走親訪友、不與外人接觸。如有症狀請及時就醫並協助疾控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居家隔離人員要充分了解有關消毒、隔離等要求,可與疾控部門聯繫,有專業人員解答指導。再次提醒廣大居民及外來人員要積極配合社區及相關部門進行疫情排查,做好自我防護。


北林區疾控中心:0455—8224884

慶安縣疾控中心:0455—4322876

安達市疾控中心:0455—733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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