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擡物價、口罩詐騙, 煙臺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兩起涉疫案件


哄抬物價、口罩詐騙, 煙臺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兩起涉疫案件

牟平區檢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案件


近日,牟平區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寇某某涉嫌非法經營案。

2020年2月3日,煙臺市公安局牟平分局接舉報稱,有人在某酒店非法出售口罩,隨後出警查處,將嫌疑人寇某某當場抓獲,依法查扣相關涉案物資。

經調查,公安機關認為寇某某涉嫌違反國家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存在哄抬物價、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遂對寇某某以涉嫌非法經營罪立案偵查。

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後,就案件事實認定、法律適用、下一步偵查取證方向等工作提出了指導意見。

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萊州市檢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情口罩詐騙案


哄抬物價、口罩詐騙, 煙臺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兩起涉疫案件

(圖片源自網絡)

當前,正是新冠肺炎防控的關鍵時期,全國人民眾志成城抗擊疫情,然而不法分子卻利用疫情以出售口罩為幌子實施詐騙。日前,萊州市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情口罩詐騙案件,依法嚴厲打擊相關違法犯罪行為。

基本案情

2020年2月2日,萊州市公安局接到一條涉疫情類詐騙線索,有人以銷售口罩為由實施詐騙。經過密切偵查,2月3日,萊州警方將犯罪嫌疑人吳某航抓獲。

經初步查明,1月26日,犯罪嫌疑人吳某航利用疫情期間人民急切需求口罩的心理,在微信群中發佈有口罩出售的虛假消息,先後騙取13名被害人支付的口罩款共計5000餘元,在得手後,該將收取的口罩款進行轉移,並將微信號註銷。

針對當前防疫工作實際,萊州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第一時間指派檢察官提前介入,詳細瞭解事件概況,查閱卷宗,第一時間掌握案情,同時與公安機關偵查人員及時溝通,向其提出偵查意見,跟進案件進展情況,為下一步案件辦理夯實基礎。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檢察官提醒

疫情當前,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全國檢察機關發出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在以身作則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時,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營造有利司法環境。萊州市人民檢察院將進一步履行檢察職能,切實回應群眾訴求,嚴厲打擊借疫情防控實施詐騙、哄抬物價、傳播謠言等犯罪行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檢察力量。

檢察官在此提醒廣大群眾,在購買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疫用品時,一定要到正規藥店或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同時在購買時注意保留小票及發票等憑證,切勿輕信陌生人口中所謂的“特殊渠道供貨”“代購”等虛假信息,以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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