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看待中老年人“伴而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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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僅一二十年前,“同居”(伴而不婚)還是一個羞於啟齒的字眼 ,而現在無論是年輕人,還是中老年人都是這樣的選擇,這也是一種生活方式。

對於中老年人來說,這樣做雖說有些“被逼無奈”,但是活生生的例子告訴他們,這樣做也是不得已而為之——免得後患無窮。

中老年人最怕孤獨,特別是兒女已經長大成人,自己已經完成了如此浩大的“培養下一代工程”;失去了老伴以後,下半輩子怎麼混!

“滿房兒女抵不過半路夫妻”,不說身邊沒有一個說話的人,如果有個頭疼腦熱,誰來端茶送水,誰來為你量個血壓,測個體溫?

找個老伴,攜手餘生,這似乎是所有鰥寡獨居的中老年人的心願;可是因為遺產繼承的那點事兒,家人不同意,子女不贊成,官司曠日持久,誰還敢領取結婚證!

沒法子,就搭伴過日子吧!反正就是那麼回事,鄰居不會翻白眼,社區不會干涉,法律也沒有明文規;只是為了避免日後的麻煩事,同居!

我身邊就有不少這樣的例子;剛開始還有的不好意思,但是時間長了,也都無所謂,反正雙方的子女都不再上門,彼此落得清淨——AA制,都挺好,繼續;如果一方不願意了,走人就是!


閒看秋風999


無論是喪偶或是離婚,現在單身老人們很多。子女們一般都會支持老人們有個伴,生活上能互相照顧,也避免孤獨引起心理疾病。但隨之出現的問題也來了,遺產分配,生活資金來源,雙方子女招待及死後埋葬等等,隱患之多,造成官司的事例很多!

我鄰居王大爺,早年喪妻,六十八歲時認識了五十八歲的寡婦劉氏,通過一段時間瞭解,兩人辦了結婚手續,住到了王大爺的二室一廳中。王大爺有三個兒子,都很支持父親老年有個伴侶,因為他們都已成家,根本顧不上王大爺的起居生活。

王大爺許諾,在他死後房子劉氏可以一直住到老,兒子們不許趕劉氏走。但產權歸兒子們所有。死後各葬各的。這個口頭協議也是當前老婚的流行模式,當時雙方都同意這樣處理。

王大爺死於七十五歲,也就是說,他與劉氏共同生活了八年,其間王大爺兒子們鮮少登門,倒是劉氏子女孫兒常來看望。王大爺死後,其第二子對劉氏講,家中裝修房子,需來借住一段時間。當時,與劉氏共同生活的是她孫兒,平時來與她做伴兒。劉氏只好在小客廳搭了張床讓王二夫妻休息。因地方狹小,諸多不便,劉氏與王二夫妻吵了幾次。王大知道後,斥責了弟弟,讓他搬走了。劉氏對王大感激不盡,平時多有來往。

王大爺死後第五年,王二又來找劉氏,說家中無暖氣,冬天借住三月。劉氏氣急,與王二多方交涉無果後,一紙訴狀告到法院。打官司其間,劉氏氣急攻心,驟然死於家中。王家三子馬上來收房子,劉氏子女黯然神傷,來收拾了母親遺物,官司也就撤了。

這件事在當時傳來傳去,眾口紛紛,責罵有之,寒心有之,於是便有了現在李大爺與郭氏的相處模式。

郭氏照顧李大爺生活起居,李大爺對她管吃管住,每月發她一千五百元工資,對外直稱是僱主與保姆關係。這種相伴模式在當下很受膜拜,生老病死各不相干,也避免了很多糾紛。關健昰兩方老人都喜歡這樣生活,子女們也落得清靜!

所以只伴不婚,於老人們來說是可行的,也是生活沉澱下的必然產物,存在了也就合理化了。


墨自生香


我身邊就有幾個朋友選擇這樣,我個人覺得沒什麼。主要是自己過得舒服,到了這個年齡不用太在乎別人的眼光,怎麼開心怎麼過。我朋友劉姐,女兒結婚了,前夫也再婚了。她一直都有交男朋友,前幾年還是想找個人結婚的,後來感覺男人其實也很現實,遇到的都是渣男,傷心難過透了。現在不想結婚反而大家都輕鬆,現在努力賺錢老了就去養老院。人生就是這樣,孤獨的來,孤獨的離去。想那麼多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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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贊成老年人共同生活而不辦手續。現在我已經70歲了,這事就不考慮了。我60歲時我就是這樣想的。為了減少矛盾。雙方的財產啊,房產等等。不辦手續雙方子女親戚都沒有意見。還有老年人在一起的磨合期太少。如果性格不合還可以馬上分開。省去結婚離婚的麻煩。


如玉58714381



趁著身體還行,抓緊時間談場戀愛。社會輿論默許,兒女們默許。何樂而不為?

我親哥哥就是“伴而不婚”,美得很!

哥哥五十五歲,剛退休。嫂子前年病逝。今年春天,經人介紹認識了現在的小芹,四十多歲,寡居多年,有一個女兒。

哥哥與小芹“伴而不婚”後,精神煥發。頭頂僅存的幾縷稀疏的毛髮,梳的油光鋥亮,彷彿被小牛舔過一樣。臉上的一道道皺紋突然之間都舒展開來,細長細長地貼在額頭與眼角。戶外品牌上衣,休閒褲,灰白相間的運動鞋,白邊一塵不染。最讓我看不慣的是褲角與鞋之間露著腳踝,五十多年的一塊老皮在忘乎所以地追趕著時髦兒。

“哥,這把年紀了你不怕受風嗎?”

“新婚,而且是小媳婦,又不用領證。你就不能讓哥得瑟得瑟!你是不是嫉妒你哥呀。我媳婦比你媳婦年齡小,你要忍住啊,不良想法有都不要有。”

我們哥倆不斷重複的對話。

哥哥性格直爽,屬於狗肚子存不了二兩香油的主兒。他把真實想法在我面前傾瀉了若干遍了。選擇“伴而不婚”的理由如下:

一、羨慕年輕人的灑脫自由,恨自己早生了幾十年。

“現在的年輕人太不像話,沒結婚就在一起住。談戀愛就敢去開房。家長也不管管,社會也不管管!”哥哥說這話的同時,心裡到底是氣憤多,還是羨慕多,我是知道的。

“我年輕時和你嫂子談戀愛,連牽個手都得看前後有沒有人。有時到她家坐一會,她媽隔三五分鐘就進屋一趟,不是找剪子就是找毛線。她爸在外面不停地咳嗽,我不去他不感冒。我算看清楚了,她們一家子把你哥當成流氓了。”我偷笑。

“還有,我倆都領完結婚證了,尋思到招待所單獨呆一會。結果招待所的服務員大姐除了要看結婚證,還要看戶口本和單位證明,你說氣人不氣人,每個人都把自己當警察。”哥哥說起幾十年前的事依然憤憤不平。

“還有,你嫂子生前就是一隻母老虎,我在工廠聯歡會上與女職工跳了一次交誼舞,回家後一星期沒讓我上床!從那以後直到她去世,我兜裡從來沒超過一百元錢。”又來了,改打內戰了,說起了仙逝老伴兒的不是來了。

“哥你過分了!嫂子對咱家勞苦功高,給你生了個優秀的兒子,還給你留了幾十萬存款和兩套房子,要麼你憑啥勾搭小芹!喪良心!”我有時氣不過,就數落他幾句。

“再說了,你這輩子不虧,嫂子剛走兩年你就交上了桃花運,找了個比我還小好幾歲的媳婦,偷著樂得了。對了,趕緊領證,名不正言不順的不是那麼回事。”

“不領。”哥哥態度堅決,然後用手從前至後捋幾下他那油光光的稀疏毛髮。搖頭咧嘴壞笑。

我想,哥哥偷腥的慾望從來沒有泯滅過,長期處於“有賊心沒賊膽”的狀態。這種“伴而不婚”方式,或許能讓他多少找到一點兒偷腥的感覺。或許能糾正多年偷腥不得的心理失衡。

二、在一起過日子可以,但不能侵犯原來家庭及子女的利益。

“登記結婚,先不說我的意見,你去問問你侄兒,他同意我就去領證。這個兔崽子上回回來把你嫂子留下的定期存款的存單及兩套房子的房照都拿走了。臨走還說什麼這是遵照他媽媽的遺囑做的。我如果有意見讓我去墳頭找他媽說去。”

侄子的心思我猜得到,看著老爸與一位女人不明不白地生活在一起肯定不舒服,如果登記結婚,她就有權力在家庭財產上分得一杯羹。兩害相權取其輕,利益比面子重要。父親“伴而不婚”對他有利。

三、來去自由,不強求這段感情能白頭到老。

很多搭夥過日子的老人,有一方生活不能自理,相扶相伴的關係便自動解除。兒女們會上門接走自己父母。對此,老人們心知肚明,也都認可。

哥哥對這樣的結局有自己的預判:“我肯定衰老得快,先離世的概率比小芹大許多,畢竟年齡在這擺著呢。到時候別難為小芹,讓她無拘無束地走。能在一起生活幾年就是不淺的緣份,再強求其它就沒有自知之明瞭。”

這種得過且過的心態,既讓人欣慰又讓人心酸。

“伴而不婚”是個新名詞,但不是個新鮮事物。已有無數的老人們投身實踐,其中的酸甜苦辣在人們的心中也越來越清晰。各取所需,相安就好。


止語編故事


支持伴而不婚。

老年人。指女55歲以上,男60以上。男人喪失生育能力,女人絕經。

男女之間無生兒育女需要和能力。

最大訴求是相互扶助、幫助走完人生路。

女人以性資源(其實己完全喪失了)找男人,追求男人養活自己及家人,改變生活是耍流氓。

男人以性資源(其實也無用了)找女人,找保姆。也是耍流氓。

老男女用體力、時間陪伴對方是平等的。是當前社會最佳選擇。上不養老,下不養小。相互不發生經濟問題。不處理子女、遺產。不產生親戚。

合則聚。不合則散。不用以法律把雙方捆到婚姻中。徒增煩惱。增加社會衝突,浪費寶貴的司法資源。

利國、利民、利自己、利雙方子女和家庭。何樂不為?


二億六老人


老年人伴而不婚,據我所知,是近幾年出來的新鮮事物,老年人喪偶後,很想再找一個伴,有條件的話,都有這個想法。但真正在社會上老年人再結婚,沒有幾個,也更沒有成功完滿的黃昏戀有幾對。

夕陽戀,要成功不易,更不多,他們往往會遇到很大的阻力,偏偏是阻力來源於自己的子女,來源於自己的至親子孫。子女或子孫反對黃昏戀,就是怕家財家產往外飛走,會怕另一方會分走或搶走自己應得財產。

而大部分黃昏戀的老人,都沒有處理好自己的財產就和女朋友或男朋友結婚,如果遇到老年再婚後感情不合再分手,就要處理到財產問題,棘手無比,留給自己,留給子女一籃難以解決的亂麻。

所以在這件情況下,很多老年人採取伴而不婚,或採取走在法律邊沿的伴床保姆。現在流行伴而不婚,主要沒有涉及到財產分配,重新分割的問題。子女也不用擔心自己的權益受損,所以大多數子女沒有再反對這種形式。

我有一個親戚也就是採取這種形式再戀,親戚當時70多歲了,女朋友也60多歲,他她們雙方約定,只是生活在一起生活,互相照顧,不談到財產,女方到男方家裡生活,一切生活開支由男方負責,包刮先小人,後君子的住院醫療費。他們共同生活了十多年,總的來看是基本幸福的。不幸的是,女方命短,大約共同生活不夠12年,女方一命歸西,架鶴西天走了。在他們身後沒有留下任何麻煩,雙方子女都認為後事處理得合理合理,費用由男方負擔,自然男財產女方家人沒有權利索取。伴而不婚也有好處,不知合法沒有?


乾為山


現在的老人都學乖了,看到或經歷過離婚時財產分割帶給雙方的痛苦,為了避免重蹈覆轍,不讓悲劇再次發生。

當下的老人選擇了伴而不婚,既老有所伴又沒有財產紛爭,也沒有結婚離婚的繁鎖。本著合則聚,不合則散的原則度過晚年生活。

我朋友的大姐己退休,兒女已各自成家,生活很安逸。物質基礎有了,整天跟隨老大媽們去市場,去公園,買買菜,跳跳廣場舞…日子過得也算有情趣。

每次散場後回到家就倍感孤獨,這時有人給她介紹了一位退休喪偶的,經濟條件不錯的老頭,這位大姐考慮了一段時間後確定了兩人的關係。

隨之而來的生活是,後老伴帶著她去海南,去內蒙,去新疆遊玩,幸福的黃昏戀讓她的晚年生活過得很精彩。

後來我問朋友,"兩位的子女都不干涉嗎?”

"現在的年輕人思想開放觀念超前,只要兩位老人身體健康,互相照顧,活的開心,那就是在給他們省時,省力,省心,讓他們不再有後顧之憂,能安心工作了,何樂而不為呢?”

後來瞭解到這兩位老人,把各自的房產,存款已過戶到子女手中,只留有退休工資和不屬於自己名下的房子居住,解訣了後事之憂。

人只要想開了,也就放開了,無所謂"伴而不婚",晚年過得開心精彩才是正確的選擇,趁著有生之年,完成自己未完成的心願,也是對自己有一個交待,為自己活一回。

想想也是,老來有伴,餘生不孤單,不再讓兒女多費心,給他們減壓,鬆綁,不再用養兒防老的觀念去束縛孩子們的翅膀,讓他們高飛,安心做自己的事。各自安好,便是晴天。


晚晴情感領域


中老年人喪偶後,因為生活需要照顧,還有一定的生理需要,再加上有一定的經濟能力。所以,男的求偶的慾望還是挺高的。

由於再婚以後,財產很難分割,往往一扯結婚證,家庭的財產會被這些外來人拿走很可觀的一部分。致使孩子們不大心甘情願,遇到這件事的時候,不是阻攔,就是反對。

為了照顧孩子的情緒,也滿足個人的需求。老人們只能採取一個折中的辦法,那就是伴婚,也叫搭夥計,也叫陪睡的保姆。

中老男人死了妻子以後,就會找一個同年或者稍微小一點的獨身女人。搬到一起生活。說是保姆,照顧老人的生活,實際上是妻子,承載著老婆的功能。他們過的是協議的夫妻生活。男得管吃管住管衣服。每個月再給她一千五到三千的私房錢。等男人得了重病,如果女人願意伺候,可以增加工資。等男人死後,女人拿工資走人,這個家從此與她一點關係沒有。如果男人病重,女人不願意伺候,那就直接走人,誰也不欠誰的。

這種伴婚的好處是,伴和走非常的靈活。願意做伴就伴,不願意做伴就走。伴一天就給一天的錢。說哪一天走就可以哪一天走。非常的靈活和自由。

對於家裡的財產,和伴婚的人沒有半點牽絆。除了吃飯穿衣拿工資,家裡的東西你一樣都拿不走。所以,做為孩子,一般的都不會出來反對,讓老人能夠享受到一定的自由。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老人在一起二婚的話,也就是盼著有一個生活中的伴侶,寂寞中有個人說話,生活當中有一個人照顧自己一下。這種老人互相陪伴搭夥過日子而又不登記的形式,是不受我們國家結婚登記制度的保護。類似於這樣沒有辦理婚姻登記,沒有領取結婚證的兩個人就不是合法夫妻。兩個老人的權益是都不受到保護的。即便是將來有了財產糾紛,公證處也不會受理這樣沒有結婚登記的婚姻分割證明。

我看待這種老人不登記,其實就是想單純的在一起互相有個照應,有個陪伴而已,所以說在我們東北這個地方,老人但凡是大夥過日子的,一般都不會涉及到錢財,涉及到登記的事情。雖然有些名不正言不順,但是子女們都不用擔心自己的父母財產被對方佔取一半兒了。我看待這種中老年人不結婚登記的現狀只不過是一種無奈,你想一想,如果要是結婚登記的話,子女們怎麼會同意,最起碼動了子女們的奶酪侄女們吃堅決反對的。

我覺得這樣年歲的人領不領結婚證,其實也是無所謂的事了。兩個人相依相畏的老人在一起走完這一輩子,這也是一件幸福的事,只要是擁有你其他都是無所謂的。所以我說看到搭夥過日子的兩個老人,歡天喜地樂顛顛的就好。

最後我覺得兩個老人住在一起,他們的目的都很簡單,就是渴望著在枯燥的老年人的世界裡有一個人陪著自己說話。 渴望著生命發燒的時候身邊有個人端茶倒水,累的時候有一個人給你搬來板凳歇一歇,這就是最簡單的感情需要了,所以說我看待這種婚姻覺得是一種需要更是一種關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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