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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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洞見 |  正義的影子


正義不只 是法律人的命題,它是超乎職業界限的普適命題。一個人可以不去研究繁雜的法典、法條,但必須去探討正義,因為正義與每個人的生存休慼相關,它關乎每個人生存的根本利益需求,關乎每個人發展的正當性與合理性。正義的命題所要回答的是人類以什麼樣的方式進行生活安排才是適當的,才是符合善的要求。

正義不只是人類的倫理價值追求,因為它觸及的領域不只在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係,它還涉及宇宙運行的和諧、自然世界的美妙,它與人類倫理所追求的真善美的道德理想是統一的。

我沒有仰望星空和探索宇宙的能力與信心,而當我看到法官經過證據推理和良心判斷對某個問題作出符合正義的裁判的時候,我心裡是愉悅的,是充滿自信的,因為通過這樣的裁判讓我們最大程度地接近真相,一切似乎被還原,罪惡被揭露,美善被發現。這與人類憑著信念與毅力發現一條宇宙自然規律所獲得的愉悅與自信是一樣的。這或許是人類探索世界的終極目的,即發現世界之真,從而推及生活安排之善,終至人與人、人與自然相處之美。

正義如此完美,便會顯得那般遙遠。於是,正義成為了法律人的宗教。古往今來曾有無數的聖賢達人探求正義命題,留下許多彌足珍貴的言論,但這些言論積累沉澱得愈多,愈讓正義模糊遙遠,漸漸成為了一個遙不可及的價值信仰,就像佛陀與上帝一樣,極至完美而無法靠近。

我曾狂妄地想用認知的若干法典、法條去捕抓正義的影子,析釋正義的深奧,但很快我發現自己的無知和幼稚,因為那些看似完美而沒有疏漏的法典、法條在付諸實施後卻將某些問題帶入無休止的爭論與困境,甚至毫無根據地剝奪了本應存在的自由與權利,以至於將人生存的尊嚴與價值推入苦難的煉獄。

還有一些人別有用心地打著正義的幌子為黑暗與邪惡辯護的時候,我彷彿聽到了權勢與金錢在對著脆弱的正義狂笑!正義在哭泣,慈悲的願望被蹂躪,一切陷入了無限的悲涼與絕望。因此,很多崇尚正義的人走向了反面,摒棄了正義滑向茫無追求的法律思想荒漠!正義太遠,追求太難。

人類科學騰飛突進的時代不但沒有拋棄佛陀與上帝,恰恰相反,宗教繼續使不少人找到希望的種子和繼續生活的信心。然而,正義卻不斷疏遠了我們。同是超乎完美的價值追求,正義卻沒有像宗教一樣紮根於人們的心靈。正義不能給追求它的人們帶來一種神聖體驗,不能產生心靈震憾和崇敬之情。

神聖宗教體驗是個體獨有的,如果一位虔誠的宗教徒真的能夠從佛陀與上帝那裡得到啟示或懺悔後的寬恕,他也無法對外宣說,這種信仰感通也無法被證明,但這位宗教徒正因此而得到精神慰籍,從而加深了信仰的執著,宗教之玄妙便在於此。

正義卻不能讓人產生這樣的精神體驗,並阻礙了正義信仰的確立。為何會有這種差異呢?我曾求索於宗教的若干命題,宗教往往有明確的核心教義,有近乎完善的宗教儀式,有世代相承的宗教群體,還有條理清晰的宗教規範這是宗教存在發展所具備的四要素。這些要素讓宗教所追求的至真至善至美的價值被具體化、形象化,從而被大眾理解、接受和認同,並最終形成虔誠的信仰。

形而上的宗教價值在有形的四要素上找到了信仰催生的基點。而正義這個超乎完美的價值追求從未被有效解讀,人們無從感知體驗,從而缺失了確立信仰支撐。一些偏離公正的裁判剝奪了本應該被尊重的自由與權利,讓人們大大喪失對人間正義的信心與希望。

宗教讓心靈得到安寧,而法律與正義卻讓我們感到焦慮與不安。一位有宗教信仰但犯有罪行的人可能會去宗教場所向佛陀或上帝懺悔,訴說內心的愧疚,但他並不會放心地向那些代表正義的人(甚至是為他辯護的律師)去坦誠相告。這由於犯罪人出於自利自保的考慮外,還出於對人間正義的質疑與不信任。

人間正義的面孔太多變、太複雜、太容易受被叛,無法使人內心得到真正的安寧。正義的信仰總是太過於蒼白無力,公正的天秤總是有意或無意偏離了人們最本初、最樸素的良心判斷。

佛陀、上帝與正義同樣都是形而上的超乎完美的價值在我們的內心竟會有如此之大的分水嶺。佛陀、上帝在人們的靈魂世界裡紮下根,而正義卻不斷滑向不見底的深淵。我不敢認同康德所說的絕對自由律的真切存在,不能附和邊沁對大多數人自由與幸福的評判,不想參與惡法亦法非法的千古論爭,因為形而上與形而下的正義總在這些分歧與論爭中漸行漸遠。

正義的影子如此難以捕抓,而人類卻從未停止過艱辛的探索。當我們翻開一部部厚重的法典,當我們捧起一本本珍貴的法學著作,當罪惡的人在案件公正審判後得到應有的懲罰,當無辜的人在上訴再審後被宣判無罪,正義的窗子或許曾向我們敞開過,正義的海洋或許曾在我們面前蕩起過幾朵美麗的浪花。

法律人的生活或許萬分艱難,法律人所提的合乎正義的主張或許那麼地不被人重視。但無論如何,法律人身上務必承載一個使命,那就是讓正義更多地出現在人間的每一個角落、每一條街道、每一個人的心中。


——陳方瞳 2020年2月10日整理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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