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子以1元錢,賣給子女,這樣的操作在法律上是否可行?

清水木元


這個問題,其實有問題。我明白他的思路,試著說說。

他的問題,其實是能不能把交易價格寫成一元,然後去政府部門過戶,這裡面,涉及幾個關鍵詞。

1交易價格

2繳稅

3能否以一元過戶。

1交易價格是按照雙方約定和政府參考價格來定的,交易價格,可以寫一元。但是,會產生2個問題,a稅費是不會變的。b當房屋再次交易時,假設賣了30萬,而原來是20萬,那麼個人所得稅假設按10%(僅用於說明問題,實際稅率不是10%)算,如果按交易價格是1元,就需要交30*10%為3萬,而實際按20萬交易價格寫只需要交(30-20)*10%為1萬,也就是說,多交了2倍的稅,而且,這個只能自己交。

2繳稅是不看或參考交易價格的,簡單來說就是政府設定有基準價格或叫地板價,如果交易價格明顯低於或過度低於地板價,是按地板價來算稅費的,至於你寫1塊,2塊,這個稅費是逃不了的。簡單來說,政府會評估地塊均價而不是你寫多少按多少算,說白了,想偷稅是不可能的,因為,你不專業。

3,能否1元交易,可以,甚至可以不要錢,很簡單,稅費肯定是必須交的,可以參考所在區域房屋均價去寫,至於,收不收錢,實際收多少,政府是不管的,簡單來說,就是你過戶只需要也必須要交稅,至於交易價格和金額,這個國家原則上是不管的,當然,如果裡面設計個人所得稅,這個也是必須交的。

給出的建議就是,如果你所在地區發展不太好,就可以把價格寫低一點,例如現在是5000,就可以寫4000或3500每平,因為,後期房價肯定是跌的,所以寫高了現在就得多交稅費,而,如果後期看漲,就可以寫均價或略高,未來再交易,個人所得稅和其它稅費就相對少點。

ps:好多人在討論繳稅問題,我直接編輯一下。

房產交易收稅,全球一樣,另外很多國家還有房地產稅,中國算好的還沒實行。以美國為例,100萬的房子,每年至少交2萬的地稅(土地稅)個別州更高,但總體維持在2~3之間,也就是說,50年後,不考慮升值的情況下,你買地花了100萬,交地稅100萬。你還覺得中國很慘[笑哭][笑哭][笑哭]要知道,美國土地私有,300年有效期,保守估計,100萬買地,然後,到300年,你至少要花600萬的稅,你不交,嘿嘿嘿,美國人有兩樣逃不了死亡和繳稅,就算是黑幫非法收入都必須繳稅[捂臉][捂臉][捂臉]這就是為什麼美國貪汙懲罰非常重的原因之一,偷稅了。


趙世傑1984


剛好我懂,給大家簡單分享一下。

買賣住房

個人買賣家庭唯一住房契稅是90平米以下%1。90平米以上%1.5。

第二套是百分之1跟2。

第三套是百分之3,143平米以上是4。

但是房產證不滿兩年會有百分之5增值稅。

房產證不滿5年,或賣房者不是唯一住房的,還有個人所得稅20%,(有原值可以差額),如果無法提供原值,適用百分之1定額稅率。

贈與住房或者商鋪稅率一樣百分之4契稅。

繼承是指原房主去世才可,雖然免稅,但是時間跨度大,需司法公正。非必要不推薦大家等老人百年以後。

贈與房屋與繼承房屋過戶後,房屋產權證日期還可以用原來的日期。

所以如果房子產權證滿5年了,可以直接走買賣。

如果不滿2年,或者是商鋪,可以走贈與。

如果老人已經過世,只能走繼承。

另外稅務徵收為就高原則 ,你寫一塊交易價,會用稅務系統評估價計稅。


先有華為後有天地


個人認為可行。其實都不用買,子女直接繼承就可以,不用任何費用,再次買賣按正常交易收費即可,要不國人一輩子的財富縮水太厲害


一聊就死


父母的房子以1元錢,賣給子女,這樣的操作在法律上是否可行?在法律上,答案是肯定可行的,因為買賣遵循自願原則,只要雙方協商一致,都受法律保護。這裡實際上涉及到房屋的承繼問題,房屋承繼是指被承繼人逝世後,其房產歸其遺言承繼人或法定承繼人所有。因而只需被承繼人的房子具有合法產權,方可被依法承繼,使用權房、小產權房以及別人名下房產,是不能被承繼的。

法定承繼人承繼房地產,是免契稅的;非法定承繼人依據遺言接受土地、房產權的,則需求交納1.5%的契稅!房產承繼,過戶稅費項目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①註冊費,100元/件;②合同印花稅,承繼房子評價價的0.05%;③權證印花稅,5元/本;④銷售手續費,5元/平方米;⑤房產承繼中不存在遺產稅;⑥房產承繼中是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但承繼後對外出售需求依照房價的20%徵收個稅,但是如果承繼的房產滿五年且是家庭罕見住所的是能夠免徵個稅的;⑦如果承繼人對房產的價值有什麼異議的,還可能會出現房子評估費用。

房產承繼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主要有兩個方面:第一、房產承繼從房子擁有權人逝世之日起即可處理,準則上沒有期限約束,何時申辦都可以;第二、房產承繼應儘快處理,拖得期限越久,處理的手續可能越費事,並且費用可能會添加。作為房產法定繼承人的,不管屬於第幾順位,都是不用向稅務部門繳納任何稅費的,也可以說只需要辦理一個更名手續,只有工本費罷了;前提是不可買賣,如果進行了買賣,繳納的稅費要高出一半左右,因為只是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就有房屋總價的20%之多。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父母的房子以1元錢,賣給子女”,這種神操作,純粹屬於沒事自己找抽型的,“脫褲子放屁,自找麻煩”,並且還會得不償失,損失更加慘不忍睹!


自在人生wub


怎麼說呢,一般情況下父母的房無論是賣還是作為遺產留給子女都不應該收稅,因為這是他們的私有財產,上留給下是千年以來流傳下來的,國家怎麼能收取稅費呢?雖然不能收稅,但可以收取一部分變更產權的手續費用,一般不超過一千塊錢大家都可以接受。如果把房產拿到市場上交易,收取一部分稅還可以理解。


幸福之家145430029





楊永俊


子女繼承父母遺產不應該收一分錢,房產繼承稅就是雙重收費。


quan72730871


父母的房產過戶給子女不收稅的,去看下繼承法吧。別啥也不懂在這瞎說了。


風景9848


不可以,要評估,有個最低限價。國家要通過房產交易收稅,怎麼能這麼輕易讓你規避掉?


鏡花水月14600


這種做法無非就是逃稅漏稅,通過壓低交易價格,少交國家稅收,但是這是一種愚蠢的做法,不可能少交稅收的。

父母與子女之間,完全可以通過贈與的方式,而把房子賣給子女,實際上就涉及到二手房買賣二手房買賣需要繳納的稅收比較多,各地也是不一樣的。

一般房產證不滿兩年的增值稅,滿兩年就可以免交,增值稅一般是5.55%。而契稅也就是交易總價的1%,面積若是高於90平方米就需要交納1.5%的交易總價,若不是唯一房產還需要另外交納3%的契稅,也有是第三套房轉讓執行這一標準。,以一元的價格轉讓,等於是把契稅部分徹底規避了,但是稅務局不是傻子,為了規避陰陽合同,稅務局對不同地段的房子契稅徵收有一個最低的評估標準,如果低於這一價格,是不會按照買賣合同執行的,而是按照評估標準執行的,以1元價格成交,但繳納的稅收不是按照1元成交價來計算的。而是按照稅務局他們的評估標準繳納契稅的。

父母房子完全可以贈與子女,何必鬧出一個一元成交這樣的把戲呢。可以過世以後選擇贈與,僅僅需要繳納公證費。過戶費等費用即可,這個費用是遠低於契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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