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勞務派遣,合同工,幹著正式工的工作,工資卻比正式工低?

這個問題有三個概念,正式工,合同工,勞務派遣工。

嚴格的說,不管是正式工還是勞務派遣工,都是合同工,我們可以把正式工看成無固定期限的合同工,那麼這個問題的合同工顯然有別於正式工,或者說比正式工待遇差一些。

那麼正式工,合同工,勞務派遣工。

好多勞務派遣,合同工,幹著正式工的工作,工資卻比正式工低?

正式工是工作最穩定的,勞務派遣工顯然是最差的,勞務派遣工又有別於合同工,舉個例子,合同工幹到一定年限就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而勞務派遣工就有些特殊,勞務派遣工有三個要素,第一是勞動者,也就是勞務派遣工本身。第二就是用人單位也就是派遣公司,派遣工的工資,福利,管理都是由派遣公司來決定的,第三就是用工單位也就是派遣工工作的地方,之所以有派遣工這種形式就是為了轉移風險或者說無論派遣工工作多少年,他和用工單位扯不上關係,很難與用工單位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同樣的,如果用工單位拒絕續簽合同,派遣工很難得到相應的經濟賠償,勞務派遣工因此就有了商品的特點,而且因為派遣工的工資是由派遣公司拔付的,因此想與單位的正式工一樣享受同工同酬,顯然有些困難。

說起勞務派遣工有三個特點,臨時性,輔助性,可替代性,相當於過去的臨時工,所做的工作是臨時性的,也就是說這份工作隨時可能結束,輔助性的,就是說不是在重要的崗位上。可替代性,就是說正式工休假了,派遣工可以臨時替代,因為派遣工所做的工作決定了派遣工的工資自然要比正式工的工資低。


好多勞務派遣,合同工,幹著正式工的工作,工資卻比正式工低?

然而事實卻並非如此,派遣工往往會被單位當作廉價勞動力使用,因此派遣工會做大量的工作,什麼活都幹,有的派遣工甚至在非常重要的崗位上工作,甚至正式工做不好的工作由派遣工來完成,這就形成了正式工工作十分輕鬆卻拿著很高的薪水,而派遣工累死累活工資卻少的可憐。

當然我覺得這十分不合理,有的單位派遣工遠比正式工還要多,大量的工作是由派遣工來完成的。這個不恰當,打個比方,如果派遣工罷工了,也許工作將不能正常運轉,也足以說明單位在毫無底線的使用派遣工,卻無法給派遣工提供相應的報酬。

派遣工這種用工形式本身是沒有錯的,錯的是在使用的過程中沒有按照規定進行監管,甚至對待派遣工比對待正式工還要嚴格,很明顯的一點,單位派遣工的使用額不能超過正式工的一定比例,常常卻是派遣工比正式工還要多。

當然一切都在改變,我也相信這種不公平的現象會得到改善,打破鐵飯碗,能者居之,最起碼對派遣公司應該規範一下。

好多勞務派遣,合同工,幹著正式工的工作,工資卻比正式工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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