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局下面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質量安全監督站會怎麼改革?

隨緣3625609761267


從已經完成改革和正在改革的方向看,這個單位的改革,首先要看單位的實際情況。

這個單位本來就帶有監管職責,但之所以是自收自支,主要原因是其原來有收費的項目,質量檢測和安全檢測都要收取費用,這個費用會用於單位經費。改革後,收費有的取消了,有的剝離出去,有的市場化了。改革後,這些單位會改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由財政全額撥付。

有些則有較大改動,可能和執法結合起來,將監督與執法職責合併成立執法機構。未來還將深度推進改革,但還要有待觀察,不排除與其他行業相關工作進行大幅度整合。


公考小助理


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在2020年底前,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全部轉企,取消事業屬性變為企業化管理。如果你所在的地區質監站是自收自支性質,按理應該轉企,但實際上並不完全如此。

質監站是住建系統下屬的二層機構,主要職能是代表政府對建築生產進行質量和安全檢測、監督和檢查,主體職能具有明顯的行政執法性質。按規定,從事行政執法職能的必須是行政機關或參公單位。但受編制限制,很多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二層機構無法全部使用行政編制或參公,只能委託事業單位執法,因此在地市級質監站基本上都設置成全額撥款或差額撥款性質的事業單位,少部分參公,極少會有自收自支性質的質監站。

那為什麼會出現自收自支性質的質監站?這類質監站主要集中縣區。相對市一級,縣區的機構和編制更加緊張,很多部門迫於無奈,把很多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機構都設置成了自收自支性質,比如鄉鎮的部分站所,題主說的縣住建局下屬的質監站,都是這種類型。這類單位雖然是自收自支性質,按理應該改企,但因為具有行政執法職責,實際上改企的機率不大。從目前各地的政策來看,大致呈兩個方向改革:一、把行政執法職能收歸住建局機關,質監站主責是提供服務,轉為差額或全額撥款性質;二、維持現狀,雖然中央要求改革但受制於編制不足,各地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仍可能有差異,不排除少部分地區只改不動,單位性質轉了,但因工作需要暫時不改變現狀,人員不變,單位不變,職能不變。當然,部分地區也有將質監站的行政職能收回機關後,改為國企,或者併入其他行政執法部門,成立大檢查、大執法機構,這種情況總體來看不多。

質監站雖然看起來不起眼,但因為掌握著當地建築質量監督檢查職能,其實是非常吃香的部門。因此只要職責在,無論怎麼改,對於質監站現有人員來說,影響都不大,該有的待遇絲毫不少,無非換個牌頭、換身行頭繼續幹革命罷了。


80後小公


住建局下屬質量安全監督站,全名叫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有別於質監站負責轄區內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主要負責轄區內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受住建部門委託實施具體管理和執法工作。


質量安全監督站雖然在好多地方是自收自支單位,但並不影響單位行政執法單位定性,自收自支只不過是財政撥款形式,任何單位都可以採用這種形式。


在這次事業單位改革中,質量安全監督站被劃為公益一類,個人認為有失偏頗,應劃為行政類事業單位,但主要還是委託執法,不是住建部門授權執法,兩字只差造成了從參公事業單位變為一般事業單位。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祝你好運!


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五營


首先,對於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這次機構改革國家給出了一個很明確的政策:收回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相關職能,改成企業或者撤銷。至於人員怎麼安排,各地市執行的政策不一樣。



據我個人瞭解,各地市對於建設局下面的質量安全監督站的改革政策都不一樣,甚至同一個地市的,市級質量安全監督站和縣級質量安全監督站的改革都截然不同。 我認識一個朋友在湖北省某地市的住建局工作,他們市級的質量安全監督站是財政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編制就8人,這次機構改革全部劃為了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但是實際上他們的工資是降低了,比著以前財政差額撥款的時候低了1500左右,但是從長遠考慮,以後就是徹底的事業編了,還是利大於弊吧。

他們縣級的質量安全監督站是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但是改革的政策就有點不盡如人意了,直接把質量安全監督站的職能收回了,交給了其他機構,然後把縣級質量安全監督站撤銷了,人員直接讓下崗了,政府承諾免勞再發放兩年的基本工資,兩年以後政府就徹底不管了。

上面講了同為財政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兩種不同的改革方式,下面說一下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兩種改革方案:

1. 對於有生產經營能力的自收自支單位,也就是說自己單位有收入來源,能賺錢,夠給人員發工資的,這類單位直接改為企業,至於人員以後政府就不管了,歸企業管理,人員的工資與企業的盈虧掛鉤。

2.對於沒有生產經營能力的自收自支單位,也就是說就算改成企業了,這個企業也沒有能力賺錢給員工發工資,對於這類單位,政府直接就把這個機構撤銷了,人員也下崗,政策好的地市可能會免勞再給下崗人員發放3年左右的基本工資,3年以後政府就徹底不管了。

有些地市還對於50歲以上下崗的人員給予提前退休政 策,退休待遇按照財政全供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待遇,這個待遇也很不錯。


公職人員那些事兒


我們這裡已經改了,全部換了一個名,不叫質量和安全管理站了,叫質量和安全服務部,隸屬於住建局服務中心。

就是把管理兩個字改成服務了。


LYL李尚往來


事例相關。

安全質量監督站在各個地方有所不同。有的地方是財政全供、有的是差額,還有些是自收自支。有些地方只有住建部門下屬xx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負責全縣除水利、交通以外的所有建設工程如:住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園林工程。有些地方除住建部門下屬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之外還有例如園林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等。

之前安全質量監督站可以向受監項目收取監督費,但自09年中央取消監督收費後,安全質量監督站也無任何收費來源。所以不管是那種財政供給方式,現在事實上安全質量監督站都是依靠政府撥款。

安全質量監督站作為住建(市政、園林)部門下屬的二級機構,因為具有一定的執法權和專業性,一直是住建局的強勢部門。編制人數較多,大多是一些專業知識比較過硬的中年群體。

前些時間東北某省的改革方案是將整個建設口的下屬事業單位包括安全質量監督統一整合成立建設工程信息服務中心,中原某省擬訂的方案是整合至綜合執法局作為局本級的一個科室繼續履行原職責。南方某省是撤銷本機構由住建局機關成立一個科室如安全質量監督科繼續履行原職業。

總而言之,只要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沒有大改。那麼安全質量監督的工作總得有個機構履行職業,無非是繼續作為住建系統的二級機構還是住建系統某個局或者中心的內設科室。因為安全質量監督具有一定的專業性,由原來的人員來履行職業更為專業和合適。所以即便是改革大概率也是原來那些人。


小青檸呀


你好,我來幫你分析下,希望能幫助到你們。這類自籌單位的改革方向是要推向社會的,就是轉企,完全的自己生存。看起來脫離體制是件痛苦的事情,特別是對於年齡較大的職工,但細想並非。

  1. 筆者身邊的朋友,質檢站,一直是自籌單位,在體制內的時候基本是壟斷區域內工程,但隨著改革慢慢推進,單位重新定位工作機制,向服務業靠攏,目前效益還行。因為改變不了環境,就趁著早適應下環境,說不定還能過的更好。
  2. 任何一家事業單位轉企,都是帶資產的,怎麼可能讓幾個人光禿禿的出來呢,一般只要領導還行,這樣的單位都會利用政府的影響和關係繼續保持幾年的優勢,好好經營利用這幾年企業一定會有飛躍的。俗話說船小好掉頭,不像大國企轉制,確實前景渺茫,因此我覺得不要過分擔心,走一步看一步,一定會有過渡,不能一刀切的。
有關機構改革這方面的問題歡迎關注我留言,我會把掌握的情況同大家一起分享。

職場老鮮肉


自改革開放以來,在國家各項建設工程蓬勃發展的幾十年中,各地質量安全監督站在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方面發揮了極大作用,特別是改革開放初期,參於工程建設的施工單位技術力量配備不足,技術人員專業水平較低,建設工程法律法規不健全,各項工程建設標準規範落後,工程建設監理制度尚未落實,在這種情況下,質量安全監督站在監督檢查檢測工作之外,還承擔了培訓教育、業務指導的工作,對於施工單位提高質量意識,保證安全施工,建立健全質量安全制度提供了大量的技術支持。

隨著社會的發展,改革開放的深入,國家各項建設工程標準、規範的完善,施工單位技術人員業務素質的提高,監理制度的落實,檢測水平的提高,質量安全監督站的作用有所弱化,但是其在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工程檢測、民生關於工程質量諮詢投訴、節能環保檢查等方面仍發揮一定的作用。

總之,建設工程作為直接關係到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質量安全監督站作為職能部門不可缺失。


竹韻706820145


我是知政者,從事組織人事工作七八年,熟悉幹部人事政策。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一般是有一定經營性質的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改革中有經營性職能被劃轉走了,變成是公益性或行政性事業單位,因此被轉為全額財撥單位。

質量安全監督站更多是對建築物的質量安全進行把關,與監理公司的職能相對重合,但也有所區別。在下步改革中。可能會轉為國有企業。轉成企業後,編制就會取消,按企業人員管理。


知政者


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在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快速城市化建設過程中起到了定海神針般作用,相對中立的地位絕對不是拿建設單位費用監理方可以比擬的,或許存在這樣或者那樣的問題,但是這種制度本身就具有中國特色,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在短短几十年就快速完成城市化的改造,質量安全是底線,監督機構更是底線的底線大量具備專業化的人才是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利補充。監督機構的監督員都是對所監督的項目直接負責質量責任終身制沒人會拿自己的一生開玩笑,不存在沒有責任一說,只是現在政府投資的3p跟epc項目來自當地政府本身的干預比較大,監管難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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