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花一輩子積蓄滿足女方買房要求,女方因為房產證寫名問題不結婚,你怎麼看?

大魚知


有什麼看法?沒看法,反正不寫人家的名字,不結婚就找下一個,反正有房子了,一個一個找,總能找到不要加名字的女人的,現在男方全款房很多女生都不會要求加名字的,當然,男方也不應該讓女方出裝修費,畢竟這房子跟女方沒有關係,也做不了主。


紫藤微醉


我作為一個未來婆婆得說一點,父母是為自己的孩子買房,不是在為媳婦或者女婿。所以第一句話為滿足女方買房我真的不贊同,不知道兒子結婚需要房子?這樣的父母是真天真還是裝天真呢?至於是不是付出一輩子積蓄,那就是能力的問題了,要結婚特別是要要小孩,肯定需要房產,大的不說了,我一個朋友,寶寶出生進新生兒科,不是大問題,但醫院吃錢那,花了幾萬塊,據說醫療保險能報不少,一問,得先落戶,落戶得要房子...雖然最後跑老家落了戶辦了保進行異地報銷,但期間所花費的時間和精力成本她直搖頭,還有眾所周知的孩子教育,更是拼房子,不是女方物質,事實上中國的房產綁了太多東西,繞不過去,你罵也沒用,所以沒有未雨綢繆,你怪不了別人。

另外說回你這事,公平的說,全款全裝修拎包入住不加名,婚後要還貸甚至還債肯定要加,但可以協商請另一方出裝修。你對號入座看看你是哪種情況,不過我看你的“付出一輩子積蓄”一詞,全款全裝可能性不大,如果是這樣,你就不要呼天搶地的來求同情了,現在的人都不傻,你跟人家講風險防範,還要要求人家來跟你講愛情麼?


忐忐忑忑110


就如樓主說的是,男方的父母花了一輩子的積蓄滿足了女方買房的要求,女方因為房產證上寫名問題不結婚,還能怎麼看,只能說明女方並不是真心實意的愛這個男人,而是看上了男方的家產,千方百計的設套,想不勞而獲侵佔對方的財產,居心不良唄。

女人不結婚,肯定是以房產作為保障婚姻穩固的理由,要在房產證上寫上她的名字確權,目的達不到,就拿不住男方的經濟命脈,婚後要想侵吞他人財產的美夢落空,是打死也不會答應結婚的。

男方父母窮盡一生的積蓄,為兒子結婚買房,根據物權法的規定,誰買的房,財產的確權就是屬於誰的。男方父母要把財產轉移給兒子,這是合法的無償贈送行為,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在房產證上的確權,男方的父母就有權寫上自己的名字,或者是加上兒子的名字。要是無憑無據在房產證的確權上,只有兒子和女方的名字,依法可以視為男方父母送給兒子媳婦的結婚禮物,就變成了兒子媳婦的共同財產。女人一進門就得到了這個家庭的半壁江山,手握的是刀把,隨便找個理由想離婚就離婚,男人只有出血的命了。

如果女方要求在房產證上加名才可以結婚,男方又捨不得她,完全可以答應她在房產證上加名,只要在加名前雙方能做個婚前約定,白紙黑字的寫清楚,房產是屬於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就算女方婚後反悔,該房產永遠是屬於男方的。要是她不答應這個條件,只好什麼都免談。

總之,天下的好女子多得很,像這種不懷好意的女人最好讓她有多遠走多遠。老話說,有樹就有鳥來落。有房子,真正的緣分到了,我就不信還怕娶不到老婆,這不成了天下最大的笑話無稽之談了嗎。


老蔣閒言


動物都知道要成家找媳婦得先找個地方築巢,那人結婚不該也有個睡覺擋風雨的地方嗎?男方買房子都不要加女方名字(先不討論是不是按揭房)男方憑什麼說是為女方買的,男方父母大可不買房子,讓男方不結婚就行了。男方買了房子又想著女方佔了男方便宜,讓女方出裝修,然後又不想加女方名字,呵呵,自己耍心眼還要說別人物質,真不要臉。


我叫潤物細無聲


一看到這樣的,就特別想不明白,難道結婚買房子不應該嗎,為什麼說是滿足女方的要求?父母一輩子的積蓄買一套房子給兒子結婚我覺得正常,只要不是什麼收入幾十萬幾百萬的家庭,基本上當房子都要一輩子的積蓄,其實這就是給孩子攢的,真的別說什麼房子是女方的要求,這房子你又不是給女方一個人買的,後期是兩個人一起住一起生活,現在結婚房子是標配,以後生孩子,孩子上學都能用的上,

還有女方要求加名字,我覺得分兩點,一點是有貸款加名字,我支持女方要求,先說明白不是因為離婚後分財產,因為貸款即使是男方還但是還有生活費,家庭開銷,這肯定是要兩個人來分擔的,所以既然這些錢都花了,跟交房租一樣為什額不能加名字,第二點,全款房的,如果女方出錢買車,或者裝修錢是要加上的,如果女方沒有任何出資,就不要要求了,真的感覺有點動機不純,


淼兒0225


如果有男孩的家庭,在條件行的情況下,在兒子還沒找女朋友的時候就把房子買好,沒有貸款,裝修可以在婚前不讓女方出錢裝,這不省去了很多的煩惱和斤斤計較,如果這樣女方還要求加名字,那說明女孩有問題,要不要都無所謂了,當然彩禮多少還是要給一些的。


寶貝寶貝6688


因為房產證寫名的原因不結婚,這就根本不是為了結婚而結婚,而是打著結婚的幌子狠狠地宰男方家一刀,毫無顧忌的吸乾男方及男方父母的畢生積蓄。

嚴格意義上來說,結婚並不一定要買房,結婚跟買房不能混為一談,但是為什麼現在都變成先買房後結婚,還得加上名字呢?什麼沒有房子就沒有安全感,什麼結了婚之後就希望能有一個窩,這其實都是田園女權思想在作祟,表面上是尋找安全感,背地裡卻是互相攀比,自私自利,不負責任。

婚姻法有很明確的規定,夫妻兩個人婚後的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就是在告訴大家夫妻倆結婚之後要共同奮鬥,一起把家庭經營好。

而她確不一樣想,可以說對大多數家庭來說,一套房子買下來得耗費至少兩代人畢生的積蓄,她表面上是房子加她的名字,她有安全感,實際上如意算盤打的是結婚前先把男方家一般的家產撈到手,一半的家產都到她手了,男方家還不得把她當祖宗一樣供起來。

因為沒加名字而不結婚,這樣的女人能娶嗎?可以告訴你不能娶,娶一個祖宗回來,這樣的日子怎麼過,這樣的女人沒有感情可言,稍有不順就可以用離婚來威脅,多鬧幾次就離了,離婚對她來說沒壓力,還能帶走一半的家產,趁著年輕繼續找個接盤俠,又能撈到一半家產。

天下好女人多的是,不要在一顆歪脖子樹上吊死。


瀟葉律師


這女的太貪心了,太不懂得感恩。

有房住就行了,又不是自己的錢買的,為什麼要加你的名字?


酷小嘟


你找的女的只為房子和你結婚,然後離了分房子,那是你眼光不好!明知道人家這樣還要選她,怪女方?另,我贊同的婚姻是同等付出!不是女的去佔男方便宜,同樣,婚後男方也要顧及女方生兒育女的辛苦,而不是取了當保姆用!雙方湊錢付首付,一起按揭一起努力付出不好嗎?那些陪睡要房要錢的,就另當別論了,畢竟的確有人靠此為生。


小小一粒蒜


我兒子將來結婚前,我就用兒子的名字把房先買好,不要貸款,也不要對方裝修,這樣媳婦也不會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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