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延長春節假期,單位不執行怎麼辦?

大山9999


“職入龍門”觀點:現在是對抗新型冠狀病毒的關鍵時刻!員工有十足底氣拒絕上班,繼續響應國家號召配合對抗疫情!要知道,老闆再猖狂也不敢與國家法律對著幹!


一、事急從權!職場人要學會說“不”,才能最大限度保障自己合法權益和通關資格!

何為事急從權?

就是指事情緊急的時候要看情況有所變通,不可死守教條。

平時公司合理要求我們可以遵守,但在特殊時期,要仔細分析公司要求的合理合法性再決定不遲!

現在全民抗戰傳染病,題主老闆能不知道嗎?這是生命安全的大事好不好,誰不害怕?誰不惜命?但他還是要拒不執行國家規定,就說明他是揣著明白裝糊塗!良心大大的壞了!

因為老闆根本不用衝到一線‘送命’,他只需要在家裡喝著茶水,安全隔離,電話遙控就好了!

千萬別覺得這話誇張!在平時讓員工無休止加班是慢性透支員工生命,而在疫情爆發期,讓員工違法國家規定上班,就是在分秒掠奪員工的生命和家庭幸福!這性質就嚴重了!

可見,身為公司‘火車頭’的老闆,如果對大環境和公司發展的判斷還停留在狹隘和自私角度,員工真的要好好考慮一下,老闆所謂‘聖旨’要求,是否值得你拿生命去服從呢?

職場之路不是隻有‘盲目服從’這一條路能升職加薪的!升職加薪的前提是你能健康留存的更持久!我想這才是題主最應該深思的地方!

而不是像機器人一樣,一下指令不管對錯盲目執行!不會分析公司要求合理與否的職場人是走不到最後的,只會被瘋狂的領導帶入‘深淵’!

二、如果你的老闆在非常時期依然保持格局狹隘,你有5點底氣拒絕他所有無理要求!

現在連三歲小孩都知道:中國人頭等大事是全民齊心協力對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

除了國防安全以外,沒有任何事情能大得過對抗疫情的戰役!

因為傳染病如若控制不住,各行各業就無法聚集大量人群開展生產,推動經濟發展!所以,我們個體抓緊時間配合國家自我隔離的號召,才能爭分奪秒的控制住疫情發展!社會大環境恢復正常,各行各業才能得到經濟復甦!這是‘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的大事!

所以,題主可以有4點理由拒絕公司無理要求:


1、拒不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法規是違法行為,會受到法律制裁!

題主老闆不執行國家延長春節假期規定,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條: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力量,按照預防、控制預案進行防治,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必要時,報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採取下列緊急措施並予以公告(部分):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
(二)停工、停業、停課;
(五)封閉可能造成傳染病擴散的場所。
緊急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並宣佈。

需要強調的是:疫情期間不是所有行業都停!只允許對疫情防控、民生基本生活所需的行業開工。此時,這些員工的行為已經不是單單為自己養家餬口的個人行為;而是守護全國人民健康生活的一線戰士!他們的行為是對國家防控疫情有積極促進作用的!

相應的,國家也會對這些企業的作業環境提出更高要求,防止成為新的傳染源!

但,其他不想關行業都必須停工,配合國家隔離防控!

比如:北京市政府發佈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本市企業靈活安排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在2020年2月9日24時前,本市行政區域內疫情防控必需(藥品、防護用品以及醫療器械生產、運輸、銷售等行業)、保障城市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市政、市內公共交通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物流配送、物業等行業)、重點項目建設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應當安排職工正常到單位上班。

【總結】題主公司如果不屬於疫情防控和民生需求相關行業,老闆拒不執行國家要求屬於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規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引起甲類或者按照甲類管理的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老闆這時候強行開工的決定就是在害人害己!所以,聰明的員工一定不會為‘傻子’老闆開生命玩笑吧!

2、大是大非面前,老闆如果不拿員工生命當回事,會徹底失去人心!

大是大非指:帶有原則性、根本性的是非問題。

老闆們平時壓榨員工,只要不太過分員工們都能忍則忍了。但現在是疫情肆虐的非常時期,每一個主動或被迫脫離隔離的人都有被傳染或傳染別人的風險。一旦被傳染就是生或死的原則性問題!所以,被強迫上班的員工都對老闆產生怨恨之情!

因為大家知道你只會讓人拼命加班,而現在又是與看不見的‘敵人’PK,分分鐘就有撲街的危險,你覺得員工會在乎那點靠加班換來的工資嗎?

一旦被召回的員工中有感染者,全公司員工都會徹底恨透老闆!因為你除了自私,壓根沒把員工的命當命!

殊不知,疫情只是暫時的,公司管理卻是長久的!如此失人心,將來你如何有底氣帶團隊恢復生產呢!

【總結】你還不如響應國家號召,讓員工安心在家領帶薪工資,這樣既得人心又能保留住公司人才元氣。等疫情過後,再重新大幹都不遲!


3、一旦有員工感染,會讓公司品牌受到市場質疑,公司短時間內無法恢復元氣!

假設題主公司生產零食,結果因為有人感染而被迫停工。你想想有客戶敢拿你家貨嗎?民眾要是知道了還敢買你家零食嗎?

可能疫情兩個月就過去了,而因為你著急開工導致公司品牌幾年內都被市場質疑食品安全問題!

這個損失的賬你會算不?和疫情期間給員工多發幾天帶薪假的錢比起來,哪多哪少呢?

4、患難時期沒有盡到社會責任的企業,前途堪憂!

前面提到對抗疫情是中國現階段重中之重的大事,不給國家添亂就是愛國表現!

都說:一方有難八方支援!但國家並沒有強制要求企業家、大老闆們捐款、捐物支持對抗疫情!但連掃地大爺都能匿名為疫情災區捐款、捐口罩。國家就只要求企業家配合國家要求給員工放足帶薪假,保障員工健康安全,等疫情結束後好有動力恢復生產。這點社會責任都不願意盡,你覺得這樣的企業還能得人心嗎,前途堪憂呀!


5、隔離期間工資應當照發。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 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能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


“職入龍門”最後總結一下:

如果題主在這樣看不到未來的公司,我勸你據理力爭、堅決不要聽老闆瞎指揮!在家吃好喝好、運動健身,保持清醒頭腦和良好狀態,好好為疫情過後的經濟復甦的井噴期做好準備!

至於爭取來的隔離假期,公司是否照發工資就看老闆人品了!反正國家規定了必須給帶薪假。公司如果不照做,你可以在疫情結束後舉證維權!當然,如果你有更好選擇,就把精力全部放在準備新工作上吧!畢竟疫情過後各公司人才需求會出現井噴狀態!

沒必要和那些無知老闆浪費時間!

大家如何看待這個問題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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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入龍門


國務院已經規定說要適當延長春節假期,但是到各個公司具體的執行上難免會有些差異。

收到延長假期通知的公司,就我身邊來看並不多,甚至還有一些公司,表面上通知要大家是過完十五之後再來上班,實際上讓各個主管打電話給員工,讓大家初七自願上班。

有的公司為了減少被感染的幾率,要求員工儘早回到公司待命。

實際上就是不想放假,變相強迫員工去上班,這樣的企業難免會讓我們感到寒心。

說實話,大家也知道,過完年之後的工作並沒有那麼飽和,大家進入工作狀態,最起碼也得在十五之後。

所以十五之後開始上班,一方面能夠減少被感染的風險,另外一方面也不會耽誤多少工作。

但是和學校不一樣,企業不是慈善機構。更多的考慮的是效益問題,也就是會盡可能的榨取剩餘價值,所以對於老闆來說,晚上班一週公司就可能少收益一些。

這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所以如果公司實在要上班的話,那也只能去了。

但是,如果說通過這次事件也能看到公司管理層中存在的不足,或者是讓你下定決心辭職,也並不是一件壞事。

我是靈姍,用最簡單的故事講述職場成長。

靈姍的成長筆記


準確的說不是延長春節假期,而是為了阻斷疫情發展而推遲上班,為什麼這麼說?因為這兩種說法的性質完全不一樣,在疫情面前,任何人,任何單位都必須無條件服從。

我老弟昨天就上班了,我當時還很詫異就問他為何現在上班,開發區不是明明發了通知將上班時間推遲到2月9日以後嗎,原來我老弟的工作單位是一家藥企,該企業已經定向向武漢進行了藥品捐贈,現在必須加班加點生產和檢測,他們這次上班是文件規定允許的,其他企業一律不得擅自開工。

我認為對於覺悟底下的企業,員工應該勇敢的站出來說不,在大是大非面前,人人都是主人翁,就像涉及到企業安全隱患一樣,每個員工都有舉報的權力和義務。

正常情況下,大部分企業都會執行到位的,沒有哪個企業老闆傻到將自己推到危險的邊緣,一方面企業員工在上班,人員集中,就不能排除造成交叉感染的風險,另外一方面企業的運轉並非就是獨立存在的,而是一個社會協作分工的過程,企業生產和運營所需要的一切原材料,各種配套資源此時此刻我相信是沒法跟進的,就連員工就餐和出行可能都是問題。

當然,如果有些小企業真的有特殊情況非要你上班或者值班,我認為你可以選擇以下幾種方式去應對:

1、如果待遇尚可,你仍然留戀這份工作那就做好個人防護措施,避免與他人親密接觸,選擇自駕或者騎車上下班。

2、如果待遇非常一般,再加上現在這種不合理的管理,你完全可以提出辭職。

3、如果單位不僅僅要求上班,而且還各種不合理的安排,比如不戴口罩上班,出差等,我認為你完全可以向有關部門彙報此事。

就目前來看,我還沒有看到有這種缺乏是非觀念的企業出現,說明大家對疫情都是心存敬畏的,也都是非常配合的,這是時代的進步,所以我覺得沒有必要做過多的猜測和假設,真遇到了這樣的單位你堅持自己的原則即可。


美蛙英語


國家延長春節假期,單位不執行怎麼辦?

在疫情面前,絕大部分單位都會遵照上級規定,畢竟人的生命更重要,也有特殊情況。

我家二妹原本是一名初中老師,因為跟妹夫長期兩地分居,妹夫不能調回來,只能妹妹調到他那邊去,但是因為她學的心理學專業,以前學校根本不招,現在有的學校倒要招心理學老師了,不過她又超齡了。沒辦法,去年就考調到妹夫所在縣城的保健院。這下好了,夫妻倆終於不用兩地分居了,但是我們卻太不習慣了。年前她老早劉開始休假,今年上班到臘月二十九,年後以前都是正月十六才上班,現在呢?正月初六就上班了,後天還要戴著口罩去火車站執勤,想想也挺不容易的。

我么妹夫在成都一傢俬企裡做財務,以前都是正月初七上班,今年也遵照有關規定3號才上班。不是所有的私企都唯利是圖,畢竟出了事的話不管是誰都不好說。

單位叫上班也得看是什麼單位,如果與醫務有關的,肯定要上得早,大部分初六就恢復上班了,畢竟現在正是需要他們的時候,其他單位相對要晚一點,學校更晚。

結束語:每一個行業有沒一個行業的特殊性,在這個緊要關頭,如果你們的上班可以為疫情做貢獻的話,這種精神是值得學習的。當然千萬要做好防護措施,保重好身體。如果是其他行業,要提前上班,這是不允許的,如果有違反的,可以打電話舉報。


語文教育楊柳依依


國家延長春節假期是為了減少病毒傳播,為了大傢伙的生命安全。有的單位依然要求員工上班也是無奈之舉,也是為了大傢伙能更好的活著。

前幾天我們小區已經斷水了,工人不上班桶裝水一律運不出來,也沒人送,沒有濾化器的只能喝自來水,水質不好,這自來水即便漂白過依然很渾濁,難喝點就難喝點吧。總比朋友那邊強些,她們那邊連自來水都沒有是井水,朋友在井水裡發現了好多蟲卵,大人也就罷了,小孩子根本不敢給他喝。

我不知道題主從事什麼工作,但是真的有工作是沒法享受假期的。我的家人這個春節只有年三十休息了半天,其他時間一直在上班,醫院這種地方更是去了無數趟。我也害怕呀,尤其是他們單位剛剛出現了2例發燒的,回家自我隔離了,我更害怕了,擔心家人的安危,更害怕會影響到家裡的老人和嬰兒。

可是,害怕就能不去上班嗎,顯然不能。如果醫生不去上班,病人誰去救治;如果警察不去上班,安全誰來保護;如果員工尤其是一線務工人員都不去上班,我們的糧食物資又能支撐多久呢……

不說現在的奮鬥在病情一線的醫護人員,只說我們身邊的例子。那些蹲守在村莊、路口、小區門口維持秩人員,哪個沒有冒著風險呢。

單位不執行國家規定,有時候真的是無奈之舉,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為了更多人更好的活著,有時候我們只能迎難而上。當然,我們不排除有無良的企業壓榨員工,如果是這種,我只能建議你要麼忍耐要麼辭職。


落落的成長閱讀


單位不執行,作為員工,要麼忍(保住飯碗),要麼舉報(奪回自己的權益)。

我們大廣東就發佈了企業不能早於2月9日24:00復工的規定,但有個朋友,他們公司要求依舊按照2月3日上班。於是他連續幾天每天都打當地市熱線電話去舉報,後來公司就發佈說2月3-9號在家辦公,2月10才到公司上班。

還有個朋友,他們老闆雖同意2月10日才復工,但卻在工作群裡說省規定多延遲的5天假期,要用大家的年假來抵扣其中3天,剩餘2天要用後面的週末來補班,也是很無語了。

那麼問題來了,一般公司要求提前復工、停工期在家辦公、多放假期以年假抵扣或加班補回,這些措施可以嗎?讓我們來具體分析一下。

一般企業不能要求員工提前復工

1月27號國務院通知說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後續很多省份,比如廣東、江蘇、浙江等又都規定了企業不能早於2月9日復工,當然,保障社會公共運行必需品、防疫必需品、群眾生活必需品等涉及國計民生的企業除外。

所以,毫無疑問的,企業必須遵守當地官方的相關規定,延遲復工,積極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

停工期在家辦公視為正常上崗,要支付兩倍工資

有的企業在停工期要求員工在家辦公,不扣工資,員工們都感恩戴德的。殊不知,這種情況下,如果公司不能安排後續補休,是應該要支付員工雙倍工資的。

我們都知道,法定節假日上班,是有三倍工資的,春節假期中的初一、初二、初三就是法定假期。而大年30,初4-正月15都屬於休息日的範疇。企業如果安排員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話,必須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工資的200%來支付工資報酬。

延遲復工期間無辦公,企業也該正常發放員工工資

本次春節延遲復工期間,即2月3-2月9這段時間,員工在家休息,那是否可以用年假或者加班假來抵扣,或者後續加班補回呢?答案是否定的。以廣東為例,根據廣東相關規定,省延遲復工期間,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中規定的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來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結語

總的來說,大難之下,整個社會、單位、個人要眾志成城,承擔起屬於自己的責任。企業體現出管理的人性化,員工自然會更加賣力工作,歸屬感更強,忠誠度更高。只有大家相互理解,互相支持,才能共同克服難關,迎來春天。


感謝閱讀,公司資深HR,不妨添加對我的關注,有什麼職場問題方便隨時交流!


心念HR


為進一步加強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國務院規定,將春節假期延長到2020年2月3日,隨後各省份又出臺了本省的春節假期延長規定,目前很多省份都將春節假期延長到了2月9日。



在延長假期這段時間之內,除了5類特殊行業之外,其他正常企業不能提前復工,這5類特殊行業具體如下:

一是保障城鄉運行必需的行業,如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公共交通、環保、市政環衛等;

二是疫情防控必需的行業,如醫療器械、藥品、防護用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等;

三是群眾生活必需的行業,如超市賣場、食品生產、物流配送等;

四是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行業,供港供澳企業;

五是特殊情況急需復工的相關企業。

如果企業屬於上面所列舉的這五類特殊行業,那是可以申請提前復工的,只需要向當地的疫情防控部門申請提前復工就可以。申請提前復工的企業必須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給予員工兩倍的加班工資或者進行調休。

如果企業不屬於以上5類特殊行業,那是不能提前復工的,如果企業自行提前復工那就是違反政策的有關規定了。假如有的企業不執行省級關於延長假期的文件,而是強制提前復工,那員工可以把企業起訴到當地的監管部門,在監管部門介入之後,就可以要求企業按照相關文件延長假期,而不是提前復工。

當前正是肺炎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而防控的重點就是做好隔離工作,如果企業提前復工,大量的人群聚集在一起上班是很容易造成傳染的,所以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目前很多地方的政府都在及時進行摸底排查,如果發現企業提前復工的,當地的政府部門一般都會勸企業不要提前復工。

比如前幾天深圳就有一家企業沒有按照國家和廣東省的關於延長假期的規定來執行,而是執意提前復工,200多人聚集在一起辦公。最後,羅湖區筍崗街道筍西社區工作人員及物業管理處對該公司實行勸返,成功規勸其解散員工回家辦公。

所以如果大家所在的企業不屬於政策規定的5類特殊行業,但執意提前復工,那大家可以舉報給當地的政府部門。畢竟當前是肺炎疫情的關鍵時期,要以防為主,大家要服從大局,不能為了企業的利益而讓員工利益受到損失,更不能讓大家辛辛苦苦積累的防禦成績,被企業復工給摧毀了。


貸款教授


目前國家這個情況,根據官方的消息總結出來,最好是減少人員的流動,做好安全措施(戴口罩、進出消毒、不要去人群密集的地方等),從個人做起,減少病毒的傳播。

國務院在1月27日發出通知,延長假期,到2月2日,2月3日正常上班。

各地區也根據實際情況,做出了延遲。

但有些公司就是不執行規定,提前復工該怎麼辦?

一、先看看相關的法規條例,後果可能很嚴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妨害傳染病防治罪】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引起甲類或者按照甲類管理的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的;

2.拒絕按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提出的衛生要求,對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汙水、汙物、糞便進行消毒處理的;

3.准許或者縱容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從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工作的;

4.拒絕執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

如果企業不執行該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公司的責任人是要出來負責的,而且很可能會坐牢!

有人會覺得,把這些規定發給公司的領導,領導肯定會說:“不要大驚小怪,不會出問題的。“

可當初吃野味的人,不也是這麼想的嗎?直到問題出來,才知道後果的嚴重性!

二、單位遵循了國家的規定,沒有執行地方的標準要求,這做法合理嗎?

國家假日辦規定的延長春節假期的通知僅針對於全國範圍內的一般規定,但是由於我國曆來文化政治和風土人情有很大差異,所以法律執行層面很多都適用地方性規定。

特別是此次疫情各區的受災程度有所不同,各地可以在國家發佈的延長休假最低要求基礎上,制定符合自己地區特點的延遲休假制度。

比如上海就根據自己的疫情情況,制定了至2月9日24點之前一般企業不得復工的規定,與國家的規定,並無本質上的衝突。

因此,各地方在具體執行層面,我認為還是應當遵循地方所發佈的復工時間規範要求。

三、延長的休假天數屬於何種假期性質?

首先,本次延長的休假不屬於法定節假日,因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全年法定節假日為11天,本次春節假期中僅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為法定節假日。

另外,本次延長的假期同樣不屬於週休息日,因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七條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週休息日。

綜合上述規定,本次延長假期系因疫情防控特殊情形而臨時增加的對全體公民的假期。

四、本次延長休假但員工正常上班的,能否按加班處理?

對於國家臨時增加假期的情形,我們可以參考此前的一些先例。

2015年,為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週年,國家規定9月3日全國放假一天,按照彼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通知,“在9月3日放假期間,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並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再往前追溯,1997香港迴歸時,國務院辦公廳曾發出《關於“七一”放假的通知》,決定1997年7月1日全國放假一天,為此,原勞動部發出《關於“七一”放假期間如何確定加班工資的通知》。通知規定,凡用人單位在“七一”放假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即: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所以,我個人的看法是:如延長的休假天數不按加班處理,則有失國家統一休假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但按法定節假日處理則於法無據。

因此如無國家進一步的通知,本次增加的3天假期,如執行標準工時制宜參照上述規定進行處理,如仍安排上班的,可以安排對應時間補休,無法補休的,需支付200%的加班費。對於綜合工時制則酌減相應的應出勤小時數。

五、2020年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方法

<strong>

年工作日:365天-106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48天

季工作日:248天÷4季=62天/季

月工作日:248天÷12月=20.66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2020年日工資和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

所以,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6天)÷12月=21.58天

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

六、企業就是不執行國家文件精神,強行要求員工復工怎麼辦?

如果企業要求職工按放假前規定的時間上班的,要做好與當地政府的審批程序,取得同意後方可實施。

比如與疫情相關的物資生產企業,尤其是口罩、護目鏡、消毒物品等防控物資。

企業在國務院延長的假期內要求職工上班的,應該按休息日加班對待,發給職工兩倍工資。

如果企業未能獲得當地政府的許可,擅自提前上班或者復工的,員工完全可以向當地應急管理、工信、人社、公安等部門舉報。

如果獲得許可提前上班,不按休息日加班發放加班費的,可以向人社部門舉報,要求查處。

寫在最後

以上關於休假和復工的政策,我為大家解讀下,希望可以有所幫助!

作者:丁路遙知事,頭條職場教育領域營銷號排行榜前十,2019年度職場領域十大頭條號,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企業管理諮詢顧問,資深職業規劃師,擅長個人職業諮詢與心理諮詢輔導。歡迎點擊關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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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路遙知事


今年的春節,是我最忙碌的春節,僅僅在大年三十休息了一天,大年初一,就被單位緊急召回來,取消了春節假期,上崗工作,一直到今天,仍在上班,不僅白天上班,晚上也在忙碌,就是為了抗擊疫情。大災大難面前,容不得我們拒絕,更容不得我們有絲毫的退縮。


國家延長春節假期,單位不執行,原因在哪裡?


眾所周知,在疫情來臨的時候,舉國上下都在奮戰。


很多的政府單位,取消了休假,工作在抗擊疫情的第一線。


很多的醫務人員,從未休息,堅守崗位。


很多的口罩、防護鏡生產企業,從未停工,加緊生產產品,供應市場需求。


很多單位都沒有執行延長春節假期的要求,取消了休假,全身心的投入都生產中。他們都在與疫情鬥爭。


你的單位沒有執行延長春節假期的規定,原因是什麼?你首先要弄明白原因,才能分析如何辦。


如果是為了應對重大情況,不得不上班,那你就不要計較了,好好工作吧。疫情面前,人人責無旁貸。


如果是無緣無故的不執行,那企業是有問題的,也應該承擔不執行延長假期的責任。


不執行延長春節假期,是否採取了其他的補救措施?


企業出於某種原因,並未執行延長春節假期的規定。這個決定本身並沒有錯,但是,讓員工假期上班,企業要有下一步的補救措施。


一是實行調休。在春節過後,選擇合適的時間,給予員工同等時間的調休,讓員工補回這幾天的休息時間。這也是勞動法允許的。


二是支付報酬。春節期間,包括延長的假期期間,如果員工繼續上班,企業又沒有合理的安排補休,那企業就應該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者小時工作200%的工資報酬。


這兩種補救措施,都是法律允許的,也是企業必須採取的措施,來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


既不執行延長假期,又不採取補救措施,那員工應該依法維權。


有的企業,就是不執行國家延長春節假期的規定,也不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很明顯,這是違反勞動法規定的行為。


作為員工,有權要求企業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改正自己的違法行為。員工可以通過協商、勞動仲裁、起訴、調解等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維權的時候,一定要準備好相應的證據,力爭能一次性地維權成功。

綜上所述,對於企業不執行國家延長春節假期的行為,我們應該一分為二的看待,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辦法。特殊時期,也應該特殊對待。


我是職場百靈鳥,專注職場領域,歡迎您來聊聊職場那些事。


職場百靈鳥


大家好,我是洪湖土特產小楊,很高興能夠回答這個問題,目前這類的問題很多,畢竟一般工廠企業公司還是私人企業等等,一般到初五就要正式上班了,但是面對這次嚴重的新型冠狀肺炎病毒,國家都出臺了幾次全國延遲開工開學通告了,對於這樣的問題,看你所在工廠屬於省內還是省外,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去做,你可以先給你們公司領導打電話反應這邊的情況,對他說現在特殊時期,只能把以後的假期或則年假先休息掉,等這次疫情過去,以後上班在補回來,一般領導都會同意的!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領導不同意,堅持讓你去上班,那麼你可以給當地的衛健委或則勞動部分打電話投訴反應此情況,目前衛健委和勞動局非常看重這樣的情況的,畢竟這次疫情才是重重之重,必須嚴格遵守和響應國家的政策,爭取早日打贏這場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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