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員在國家隊的比賽不去拼搏爭勝,將會影響收入,甚至不能參加中超聯賽。你怎麼看呢?

揮著五星紅旗的偽球迷


荒唐!球員是否在“比賽中拼搏爭勝”是不可能有嚴格的界定標準的,現實中完全不可操作


閒人勿擾xr


國足輸給敘利亞隊,裡皮憤然辭職,主動擔責。這似乎得到不少球迷的贊同,其實細想下,裡皮也是背鍋者,球迷憤怒的是裡皮的高薪、固執和不作為,但球員的表現呢?同樣缺乏奮勇拼搏的精神。

那球員如果在國家隊不去拼搏爭勝,將會影響其收入,甚至不能參加聯賽,這樣的做法可行嗎?想法是挺好的,但目前確實不大可行,為什麼呢?

一、球員收入過高,這被詬病不少,都認為金元足球害了國足。

金元足球,這是球迷最憤怒的地方。一個個賺著超乎常人想象的薪水,卻拿不出等價的表現,反而有個別球員被人感覺過於愛惜自己的身體,留待在俱樂部賺取高額獎金。

說實話,球員這樣的表現確實值得大家的憤怒。既然身披國家隊的隊服,就必須有為國而戰的拼搏精神。正如郎平所言女排的目標就是“升國旗,奏國歌”,可惜國足球員總會有出工不出力的表現,毫無國家榮譽感。

但是國足球員卻領著驚人的薪水,這合理嗎?當然合理,因為這是俱樂部給他們的勞動報酬,也是球員們理所應當的收入,和足協沒有直接關係。要怪只能怪俱樂部倡導金元足球,給球員們開出如此高額的薪水。

二、既然是俱樂部的原因,那能否在球員合同中去增加這些條款呢?

這不符合常理,球員是俱樂部的員工,不是足協管轄的範圍。那如果俱樂部和球員簽訂合同時,加入這些條款,又是否可行呢?當然不可行啦,球員是為俱樂部工作的,雙方的勞務合同關係僅限於俱樂部層面,和國家隊無關。

在球員的合同中增加條款呢?那估計這樣的合同,沒幾個球員願意簽署了,這也屬於不平等條款。再者說,如何去評定球員的表現呢?如果球員狀態不好,有傷病的情況,又如何要求球員不出現失誤呢?至於球員是否真的在奮力拼搏,這也不容易界定。

三、廣州恆大曾經處罰過國腳,甚至教練,但這種獨具中國特色的管理,也不太適宜推廣。

廣州恆大作為中超豪門球隊,球員的收入也是最高最豐厚的。曾經也有不少球員因為在國家隊表現不佳而受到處罰,甚至落選國足名單都同樣受罰。但是對於表現英勇,發揮出色的球員,廣州恆大也有給予獎勵。獎罰分明,這還是可以考慮的。

不過,似乎這樣的獎懲措施,也僅有恆大一家,並沒有其它俱樂部跟進效仿。這主要還是在於雙方合同條款所限吧,即使有俱樂部想這麼做,也礙於雙方沒有合同約定。

關鍵也在於球員的表現難以界定,導致無法完全落實。恆大之所以能這麼幹,主要是球員薪水豐厚,這點處罰無關痛癢。不過恆大也會鬧笑話的,前段時間讓卡納瓦羅去集團學習企業文化,這就引起非議,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說,恆大都無權利以此架空卡納瓦羅,唯有解約才是最佳選擇。

球員是俱樂部的員工,俱樂部也不可能為了國足而去隨便處罰球員。球員為俱樂部奮力拼搏,為俱樂部爭取榮譽,俱樂部為球員的辛勤付出,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這才是最現實的。所以呢,這個想法是挺好的,但要去實施就不大可行啦,這是職業足球,不是體制內的運動。

既然如此,是否就無法真正解決這個難題呢?當然不是啦,也會有相應的解決辦法的。

中國足協推出“四大帽”政策,這就是要變相減少球員的收入,扼制金元足球繼續發展。足協從俱樂部下手,這才是正確的做法。反之,俱樂部也可以給球員制定相關的規定,真正做到有根有據,獎罰分明。

其實球員能否在國家隊比賽中奮勇拼搏,積極爭勝,核心還是在於球員自身。如果球員沒有國家榮譽感,同樣很難做到。即使有所處罰,也無礙於其在俱樂部領取高額的薪水,畢竟罰也是有限度的。至於不給參加聯賽,那或許是球員更加巴不得的事,可以躺賺薪水,豈不樂哉?


常夢長樂


制度以量化標準為前提,有量化標準,制度才能發揮作用。那麼,國足球員在國際大賽中,出工不出力,沒有拼博精神,有量化標準進行考核嗎?無量化標準又如何說得清楚其表現呢?

裡皮辭職,一石激起千層浪,球迷怨聲載道,球評自圓其說,足協如坐針氈,至於針對問題,能拿出可以扭轉國足的頹靡之勢,讓球員拋開名利為先的觀念,真正為振興中國足球中興建言或提出行之有效的辦法,還真不多。

足協倒是以最快的速度,拿國腳的薪資開出第一刀,那就是限薪之策。辦法有了,如何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問題還是頗多。首先高水平外援、外教本來就是衝著中超來掏金的,如只降國內球員薪資,對同一戰壕浴血奮戰的戰友是否缺少公允?假如把外援也納入限薪範圍,何以吸引高水平外援呢?中超、中甲沒有高水平外援,還能吸引多少球迷自願掏腰包看球!中國球員又如何從外援身上學習先進的足球理念和職業精神!搞不好會陷入又一輪惡性循環。

其次,足協限薪新政不得力,或此項新政沒達到目的,國內球員依舊出工不出力,又該怎麼辦呢?其實國內球員很在意現在的高薪和榮譽,他們更多的是擔心在比賽中受傷,回到俱樂部踢不上球,高薪就會泡湯,在國家隊出工不出力也有他們自己的無奈與道理。何況高薪還是低薪,並不是他們所能左右的,而是職業足球發展過程中無法避免的副產品。球員的道德自覺和責任擔當,遠比任何制度都更能激發他們的愛國熱情和頑強鬥志。

再從俱樂部的角度來說,參加中超中甲聯賽,就是衝著績效來玩命,不拿出真金白銀,還有人肯玩命踢球嗎?成績太差,老闆、股東、投資人、廣告商,方方面面都不滿意,唯有用高薪請外援、外教。甚至國內稍優秀一些,但凡有點能力的球員,不拿出超出其自身價值的銀子也挖不到手。水漲船高,只能用高支出換取好成績,雖然有些俱樂部也是打腫臉充胖子,無奈中國足壇玩的就是“金元足球”。

如此一糸列問題,豈是用簡單的“限薪”制度就能解決的嗎?政策不得當,只能是竹籃打水,若干年後大家仍然會繼續激烈爭論:中國足球的出路在哪裡?

制度是由人制定的,大凡制度總有疏露。太嚴格,則約束了個性發展,少了朝氣蓬勃;稍有寬鬆,又會被人鑽空子,難收實效。法律制度夠嚴密吧,古時有個叫“訟棍”的職業,就是專門找法律上的漏洞,以替別人打官司為生。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現實,在中超聯賽中也是屢見不鮮。可見制度並不能培養出服務社會的精英,社會精英都是由內在的精神力量和自覺的責任擔當在發生作用。其它各行各業如此,中國足球何嘗不是如此呢!

足球大業,不能僅靠幾條制度,幾項措施就能搞定。而是要有原則的立足現實,把那些有智慧、有情感、有擔當,更要有分寸的苗子選拔出來,枝術差點沒關係,重要的是要有責任心,不計較個人得失,能看重身上的國徽,足球人的榮譽,和億萬球迷的企冀。勇於擔當來源於憂患意識,尤其在中國足球危急時刻,心甘情願,力挽狂瀾,把有膽識且意志堅強的人選拔出來,只要這些選才措施能得以落實,遠比靠“限薪”或多制定幾條嚴歷的制度更能啟發人的自覺能動性和責任感,或許中國足球才能進步的快一些。。


思源73918016


不至於吧。還有更好的方法嗎?不是同一級別的比賽,能力會打折扣的……

支持本土教練。

沒看法。

沒有什麼事。選不出本土教練和球員,踢不好比賽,精氣神兒沒有。停球不像停球傳球不像傳球……

有。

用本土教練好。好處多多。首先一點易於交流溝通……好的球員教練能從世界級球隊球員吸收接納……

在體能球技水平同等情況下,最終比的是球員教練等的想像力思維力思想力腦力學習力行動力結合力……

沒看法。

沒有什麼事。選不出本土教練和球員,踢不好比賽,精氣神兒沒有。停球不像停球傳球不像傳球……

有。

作為球員就要有求勝的勇氣和信心,同時練好體能技術和大腦思維,體味體育運動的奧妙和趣味……

觀念文化人待遇……

體育觀念體育文化體育人體育待遇……

綱舉目張……

支持。

平穩心態靜中出智慧……

目前先搞好聯賽。

腹肌沒有成形成塊兒的,不能進國家隊。

接球停球傳球過大的,不能進國家隊。

視野不開闊,也就是腦子不靈光的,就不要讓他進國家隊了。

百米成績達不到12秒的(底線),就不要進國家隊了。

田徑是運動之母。跑跳投,從小打不好基礎,沒有發展前途。當然同時要經常接觸足球運動……

俗話說:興趣是最好的老師。踢足球,主要是玩兒。在玩兒中學,在學中玩兒。培養勇氣信心與智慧……

足球教練不簡單,他同時應具備各種基礎知識或常識,比如球場上踢球的心理……這裡指小學學校的教練……

基礎有了,就有了發展壯大的可能。否則,一切白搭。停球接球傳球動作都不行不到位,還踢國家隊,笑話……

好的球員,通過觀看一場高水平比賽或參加一場比賽,他會學到很多。學習模仿能力強,體會停球傳球時機,運用身體能力強……這與年齡大小無直接對應關係……

說實話或一句不謙虛的話,咱可以當國家隊教練……甭說小學中學大學隊教練了……這也是一項極具理解力榮譽感與挑戰性的工作……


三月樂雨


為了中國足球的未來,必須重建國家隊,把那些出工不出力的球員開除國家隊,俱樂部隊也不得錄用,讓他們知道沒有國家榮譽就沒有個人利益。


欲---空


舉雙手贊成,本人也是這個想法,只有這樣才能激發球員的鬥志,中國足球才有希望


用戶4001752148553


愛國和為國家榮譽而戰應是發自內心的。而不是靠行政命令來要求和以懲戒來強迫的。這樣強迫得到的不會是真心的愛國。


孤獨狼523


看什麼看???有這種心態的球員,就該永久禁賽!!!不為國效力,養你們幹什麼?就為一個市場“繁榮”???????????永久禁踢!斷了你高薪低能混飯吃的惡念!!!!各行各業永不錄用!!!


偶前客


什麼措施都沒有用,最根本的辦法就是解散,解散的越快越好!


黃牛BIAN犛牛


早就應該這樣了,作為一名球員,不為國家效力,要你何用,俱樂部好好踢,到國家隊就懶散 ,直接停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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