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行动】跨越高墙的审判— 濮阳县法院今年首次依托“三远一网”开庭审理刑事案件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为了在疫情防控期间既不延误案件审理进程、防止超期羁押,又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2月10日上午,濮阳县人民法院进行了疫情防控期间首例刑事案件在押人员互联网远程开庭审理。

【战“疫”行动】跨越高墙的审判—  濮阳县法院今年首次依托“三远一网”开庭审理刑事案件

这是一起由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马某某犯抢劫案件,被告人马某某羁押于濮阳县看守所,为避免提押人员出现感染疫情风险,保障各诉讼参与人的健康安全,濮阳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司法厅联合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规范、高效运用信息化技术办理刑事案件的通知》要求,决定通过互联网远程提审系统进行开庭审理。在确保公正审判、符合保密和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与检察机关、看守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协调、沟通相关事宜,反复调试三方远程审判系统,最终落实了各项庭审保障细节,顺利完成了庭审工作。

【战“疫”行动】跨越高墙的审判—  濮阳县法院今年首次依托“三远一网”开庭审理刑事案件

整个庭审过程画面清晰、语言流畅,在证据核实以及笔录核实中,控辩双方均无异议,被告人马某某也表示认罪认罚。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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