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經典著作《荀子》全文·註解及譯文 (樂論篇)


國學經典著作《荀子》全文·註解及譯文 (樂論篇)

《荀子》是戰國末年著名唯物主義思想家荀況的著作。該書旨在總結當時學術界的百家爭鳴和自己的學術思想,反映唯物主義自然觀、認識論思想以及荀況的倫理、政治和經濟思想。

荀子·樂論篇

本篇論述了音樂的起源及其社會作用,批判了墨子反對音樂的主張。荀子認為,音樂是人情的一種必然需要,它是必不可少的。它不但可以表現人的感情,從而得到娛樂,而且具有“入人也深”、“化人也速”的強大感染力,因而可以“移風易俗”。如果對音樂放任自流,那麼邪音就會搞亂社會。所以統治者必須制定正聲雅樂來加以引導,使它能“感動人之善心”,從而使它為鞏固統治服務。

[原文]

20.1 夫樂者,樂也(1),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無樂;樂則必發於聲音,形於動靜;而人之道(2)——聲音、動靜、性術之變,盡是矣。故人不能不樂,樂則不能無形,形而不為道(3),則不能無亂。先王惡其亂也,故制《雅》、《頌》之聲以道之(4),使其聲足以樂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5) ,使其曲直、繁省、廉肉、節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使夫邪汙之氣無由得接焉。是先王立樂之方也,而墨子非之(6),奈何?

[註釋]

(1)樂(yu8 悅)者,樂(l8 勒)也,這是用同形字來解釋字義。(2)而:猶“則”。人之道:指人之所為(用《禮記·樂記》鄭玄注)。(3)道:同“導”,引導。(4)《雅》、《頌》:《詩經》中的兩類樂曲。“雅”是正的意思。《雅》就是朝廷的正聲雅樂,分為《大雅》和《小雅》兩種。“頌”即“容”,指舞蹈時的容貌。《頌》是宗廟祭祀的舞曲,分為《周頌》(周朝的)、《魯頌》(魯國的)、《商頌》(商的後代宋國的)三種。(5)辨:通“辯”,《禮記·樂記》作“論”,孔穎達釋為“談論義理”。諰(x!洗):邊思邊說的意思(參見《說文》段注),引申為暗藏心機的花言巧語。(6)墨子:見 6.4 注(4)。

[譯文]

音樂,就是歡樂的意思,它是人的情感絕對不能缺少的東西。人不可能沒有歡樂;歡樂了就一定會在歌唱吟詠的聲音中表現出來,在手舞足蹈的舉止中體現出來;可見人的所作所為——包括聲音、舉止、性情及其表現方式的變化,就全都體現在這音樂之中了。所以,人不可能不快樂,快樂了就不可能不表現出來,但這種表現如果不進行引導,就不可能沒有禍亂。古代的聖王憎惡那禍亂,所以創作了《雅》、《頌》的音樂來引導他們,使那歌聲足夠用來表達快樂而不淫蕩,使那歌詞足夠用來闡明正確的道理而不流於花巧,使那音律的宛轉或舒揚、繁複或簡單、清脆利落或圓潤豐滿、節制停頓或推進加快,都足夠用來感動人的行善之心,使那些邪惡骯髒的風氣沒有途徑能和民眾接觸。這就是古代聖王設置音樂的原則啊。但是墨子卻反對音樂,又能怎麼樣呢?

[原文]

20.2 故樂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閨門之內,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鄉里族長之中(1),長少同聽之,則莫不和順。故樂者,審一以定和者也(2),比物以飾節者也(3),合奏以成文者也;足以率一道(4),足以治萬變(5)。是先王立樂之術也。而墨子非之,奈何?

[註釋]

(1)鄉里族長:都是古代的行政區域單位。據《周禮·大司徒》與《遂人》,一萬二千五百戶為一鄉,二十五戶為一里,一百戶為一族。據《管子·小匡》,郊內二千戶為一鄉,五十戶為一里。據《管子·乘馬》,二百五十戶為一長。可見其名稱及所轄範圍因時因國而異。此文“鄉里族長”泛指鄉村裡弄。一說“族長”即“族黨”,指聚居在一起的同族親屬。(2)一:指五音(宮、商、角、徵、羽,相當於現代簡譜中的 1、2、3、5、6)中作為主音的一個音。和:指五音中除主音以外用來應和主音的其他音。審一以定和:古代的宮、商、角、徵(zh!止)、羽雖然沒有絕對音高,但有相對音高,只要其中一個音的音高確定了,其他各級的音高也就確定了。比如說,以宮為主音,它的音高一確定,那麼五聲音階的各級音高也就都確定了,所以《淮南子·原道訓》說:“故音者,宮立而五音形矣。”這就是此文所謂的“審一以定和”。當然,這“一”不一定就是指宮,古代也有以其他音為主音的,如《管子·地員》所述,以徵為主音(其排列為:徵、羽、宮、商、角;相當於:5、6、1、2、3);. .《孟子·梁惠王下》所說的“徵招”、“角招”,分別以徵、角為主音;《韓非子·十過》所說的“清商”,以商為主音;《史記·刺客列傳》所載“羽聲”,以羽為主音。(3)比:並列,配合。物:指樂器。飾:通“飭”,整治。(4)一道:治理社會的總原則,包括使君臣上下“和敬”、父子兄弟“和親”、長少“和順”的種種具體原則。(5)萬變:指 20.1 所說的“聲音、動靜、性術之變”。

[譯文]

所以音樂在祖廟之中,君臣上下一起聽了它,就再也沒有人不和諧恭敬的了;在家門之內,父子兄弟一起聽了它,就再也沒有人不和睦相親的了;在鄉村裡弄之中,年長的和年少的一起聽了它,就再也沒有人不和協順從的了。音樂,是審定一個主音來確定其他和音的,是配上各種樂器來調整節奏的,是一起演奏來組成眾音和諧的樂曲的;它足能用來率領統一的原則,足能用來整治各種變化。這就是古代聖王設置音樂的方法啊。可是墨子卻反對音樂,又能怎麼樣呢?

[原文]

20.3 故聽其《雅》、《頌》之聲,百志意得廣焉;執其干鏚,習其俯仰屈伸,而容貌得莊焉;行其綴兆(1),要其節奏(2),而行列得正焉,進退得齊焉。故樂者,出所以徵誅也,入所以揖讓也。徵誅揖讓,其義一也(3)。出所以徵誅,則莫不聽從;入所以揖讓,則莫不從服。故樂者,天下之大齊也,中和之紀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是先王立樂之術也。而墨子非之,奈何?

[註釋]

(1)綴:表記,指舞蹈時行列的標識。兆:界域,指舞蹈者活動的界域。綴兆:指舞蹈時的行列位置。(2)要(y1 o 腰):迎合。(3)義:意義,指作用。

[譯文]

所以,人們聽那《雅》、《頌》的音樂,志向心胸就能寬廣了;拿起那盾牌斧頭等舞具,練習那低頭抬頭彎曲伸展等舞蹈動作,容貌就能莊重了;行動在那舞蹈的行列位置上,迎合那舞曲的節奏,隊列就能不偏不斜了,進退就能整齊一致了。所以音樂,對外可用來征伐,對內可用來行禮讓。對於征伐與禮讓,音樂的作用是一樣的。對外用音樂作為征伐的工具,那就沒有人不聽從;對內用音樂作為禮讓的手段,那就沒有人不服從。所以音樂是齊一天下的工具,是中正和平的要領,是人的情感絕對不能脫離的東西。這就是古代聖王設置音樂的策略。可是墨子卻反對音樂,又能怎麼樣呢?

[原文]

20.4 且樂者,先王之所以飾喜也;軍旅鈇鉞者(1),先王之所以飾怒也。先王喜怒皆得其齊焉(2)。是故喜而天下和之,怒而暴亂畏之。先王之道,禮樂正其盛者也,而墨子非之。故曰:墨子之於道也,猶瞽之於白黑也,猶聾之於清濁也,猶欲之楚而北求之也。

[註釋]

(1)鈇(f&夫):斧。鉞(yu8 月):大斧。鈇鉞:都是古代斬殺的刑具,此泛指刑具。(2)齊:中,適當。一說“齊”讀為(j@際),指分際、界限,也就是分寸的意思。焉:於之。“之”指代“樂”與“軍旅鈇鉞”。

[譯文]

況且音樂,是古代的聖王用來表現喜悅的;軍隊和刑具,是古代的聖王用來表現憤怒的。古代聖王的喜悅和憤怒都能通過音樂與軍隊刑具而表達得恰如其分。所以,聖王喜悅了,天下人就附和他;聖人憤怒了,兇暴作亂的人就害怕他。古代聖王的政治原則中,禮制和音樂正是其中的大事,但墨子卻反對它們。所以說:墨子對於正確的政治原則,就好像是瞎子對於白色和黑色不能分辨一樣,就好像是聾子對於音質的清濁不能區別一樣,就好像是想到南方的楚國卻到北方去尋找它一樣。

[原文]

20.5 夫聲樂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故先王謹為之文。樂中平,則民和而不流;樂肅莊,則民齊而不亂。民和齊,則兵勁城固,敵國不敢嬰也(1)。如是,則百姓莫不安其處,樂其鄉,以至足其上矣。然後名聲於是白,光輝於是大,四海之民,莫不願得以為師。是王者之始也。樂姚冶以險,則民流僈鄙賤矣。流僈則亂,鄙賤則爭。亂爭,則兵弱城犯,敵國危之。如是,則百姓不安其處,不樂其鄉,不足其上矣。故禮樂廢而邪音起者,危削侮辱之本也。故先王貴禮樂而賤邪音。其在序官也(2),曰:“修憲命,審誅賞,禁淫聲,以時順修,使夷俗邪音不敢亂雅,太師之事也。”

[註釋]

(1)嬰:通“攖”,碰,觸犯。(2)此下見 9.24 注。“誅賞”當依 9.24 作“詩商”。

[譯文]

那音樂滲入人心是很深的,它感化人心是很快的,所以古代的聖王謹慎地給它文飾。音樂中正平和,那末民眾就和睦協調而不淫蕩;音樂嚴肅莊重,那末民眾就同心同德而不混亂。民眾和睦協調、同心同德,那末兵力就強勁,城防就牢固,敵國就不敢來侵犯了。像這樣,那末老百姓就無不滿足於自己的住處,喜歡自己的家鄉,以使自己的君主獲得滿足。然後,君主的名聲就會因此而顯著,光輝因此而增強,天下的民眾,就沒有誰不希望得到他讓他做自己的君長。這是稱王天下的開端啊。音樂妖冶輕浮而邪惡,那末民眾就淫蕩輕慢卑鄙下賤了。民眾淫蕩輕慢,就會混亂;卑鄙下賤,就會爭奪。混亂又爭奪,那就會兵力衰弱、城池被侵犯,敵國就會來危害了。像這樣,那末老百姓就不會安居在自己的住處,就不會喜歡自己的家鄉,也不會使自己的君主滿足了。所以,禮制雅樂被廢棄而靡靡之音興起來,這是國家危險削弱、遭受侮辱的根源。所以古代的聖王看重禮制雅樂而鄙視靡靡之音。他在論列官職時,說:“遵循法令,審查詩歌樂章,禁止淫蕩的音樂,根據時勢去整治,使蠻夷的落後風俗和邪惡的音樂不敢擾亂正聲雅樂,這是太師的職事。”

[原文]

20.6 墨子曰:“樂者,聖王之所非也,而儒者為之,過也。”君子以為不然。樂者,聖人之所樂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風易俗易(1),故先王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

[註釋]

(1)“俗”下《集解》無“易”字,據《漢書·禮樂志》補。

[譯文]

墨子說:“音樂,是聖明的帝王所反對的,而儒者卻講求它,那是錯誤的。”君子認為並不是這樣。音樂是聖人所喜歡的,而且可以用來改善民眾的思想,它感人至深,它改變風俗也容易,所以古代的聖王用禮制音樂來引導人民而人民就和睦了。

[原文]

20.7 夫民有好惡之情而無喜怒之應,則亂。先王惡其亂也,故修其行,正其樂,而天下順焉。故齊衰之服(1),哭泣之聲,使人之心悲;帶甲嬰■(2),歌於行伍(3),使人之心傷(4);姚冶之容,鄭、衛之音,使人之心淫;紳、端、章甫(5),舞《韶》歌《武》(6),使人之心莊。故君子耳不聽淫聲,目不視女色,口不出惡言。此三者,君子慎之。

[註釋]

(1)齊衰:見 19.14 注(11)。(2)嬰:系,指把帽帶系在頸上(參見 10.21“嬰寶珠”楊倞注)。■(zh^u 宙):同“胄”,頭盔。(3)行(h2ng 航)伍:古代軍隊的編制,五人為伍,二十五人為行,所以用“行伍”指稱軍隊。(4)使人之心傷:即《詩·小雅·采薇》所說的“憂心烈烈”、“憂心孔疚”、“我心傷悲”之類。一說“傷”通“壯”;一說“傷”通“揚”(振作);均可從。(5)紳:古代士大夫束在腰間、一頭垂下的大帶子。端:古代諸侯、大夫、士在祭祀時穿的式樣端正的禮服,舉行冠禮、婚禮時也穿此。章甫:商代的一種禮帽,即緇布冠,它是行冠禮以後才戴的,用來表明(“章”)成人男子(“甫”)的身份,故稱章甫。(6)《韶》、《武》:見 8.15 注(16)。

[譯文]

民眾有了愛憎的感情而沒有表達喜悅憤怒的方式來和它相應,就會混亂。古代的聖王憎惡這種混亂,所以修養自己的德行,端正國內的音樂,因而天下人就順從他了。那披麻戴孝的喪服,哭泣的聲音,會使人的內心悲痛;穿上鎧甲,繫上頭盔,在部隊中歌唱,會使人的內心憂傷;妖豔的容貌,鄭國、衛國的靡靡之音,會使人的內心淫蕩;繫著寬大的腰帶、穿著禮服、戴著禮帽,隨著《韶》《武》的樂曲載歌載舞,會使人的內心嚴肅。所以君子耳朵不聆聽淫蕩的音樂,眼睛不注視女子的美貌,嘴巴不說出邪惡的語言。這三件事,君子是慎重地對待的。

[原文]

20.8 凡奸聲感人而逆氣應之,逆氣成象而亂生焉。正聲感人而順氣應之,順氣成象而治生焉。唱和有應,善惡相象,故君子慎其所去就也。

[譯文]

大凡淫邪的音樂感動人以後就有歪風邪氣來應和它,歪風邪氣形成了氣候,那麼混亂的局面就產生了。正派的音樂感動人以後就有和順的風氣來應和它,和順的風氣成了社會現象,那麼秩序井然的局面就產生了。有唱必有和,善良的或邪惡的風氣也隨之而形成,所以君子對自己拋棄什麼音樂、接受什麼音樂是很慎重的。

[原文]

20.9 君子以鐘鼓道志(1),以琴瑟樂心。動以干鏚,飾以羽旄,從以磬管。故其清明象天,其廣大象地,其俯仰周旋有似於四時。故樂行而志清,禮修而行成(2)。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天下皆寧,莫善於樂(3)。故曰:樂者,樂也。君子樂得其道,小人樂得其欲。以道制欲,則樂而不亂;以欲忘道,則惑而不樂。故樂者,所以道樂也。金石絲竹,所以道德也。樂行而民向方矣(4)。故樂者,治人之盛者也,而墨子非之。

[註釋]

(1)道(d3o 導):同“導”。(2)修:當為“循”字之誤。(3)莫善於樂:《集解》作“美善相樂”,據世德堂本改。(4)向:《集解》作“鄉”,據世德堂本改。方:道。

[譯文]

君子用鍾、鼓來引導人們的志向,用琴、瑟來使人們心情快樂。拿著盾牌斧頭等舞具來跳舞,用野雞毛和犛牛尾等舞具做裝飾,用石磬、簫管來伴奏。所以那樂聲的清朗像天空,廣大像大地,那舞姿的俯仰旋轉又和四季的變化相似。所以音樂推行後人們的志向就會高潔,禮制遵循後人們的德行就能養成。要使人們耳聰目明,感情溫和平靜,改變風俗,天下都安寧,沒有什麼比音樂更好的了。所以說:音樂,就是歡樂的意思。君子把從音樂中獲得道義作為歡樂,小人把從音樂中滿足慾望當作歡樂。用道義來控制慾望,那就能歡樂而不淫亂;為滿足慾望而忘記了道義,那就會迷惑而不快樂。所以音樂是用來引導人們娛樂的。金鐘石磬琴瑟管簫等樂器,是用來引導人們修養道德的。音樂推行後民眾就嚮往道義了。所以音樂是治理人民的重大工具,但墨子卻反對它。

[原文]

20.10 且樂也者,和之不可變者也(1);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樂合同,禮別異。禮樂之統,管乎人心矣。窮本極變(2),樂之情也;著誠去偽,禮之經也。墨子非之,幾遇刑也。明王已沒,莫之正也(3)。愚者學之,危其身也。君子明樂,乃其德也(4)。亂世惡善,不此聽也。於乎哀哉(5)!不得成也。弟子勉學,無所營也(6)。

[註釋]

(1)和:《禮記·樂記》、《史記·樂書》均作“情”,疑原本作“和情”,後人為求對文而刪一字,反使文義不完整了。(2)窮:窮究,深入到極點。本:指本性。極:達到最高限度。變:化,指感化人心改變風俗。窮本極變:與 20.5 所說的“入人也深”、“化人也速”含義相承。(3)王:糾正。(4)德:宜作“仁”,因為上下文都押韻,這一句也當押韻。(5)於(w&烏)乎:同“嗚呼”。(6)營:通“熒”,惑亂。

[譯文]

況且音樂,是協調人情時不可變更的手段;禮制,是治理社會時不可更換的原則。音樂使人們同心同德,禮制使人們區別出等級的差異。所以禮制音樂的綱領,可以總管人們的思想了。深入地觸動、極大地改變人的心性,是音樂的實際情形;彰明真誠、去掉虛偽,是禮制的永恆原則。墨子反對它們,近乎犯罪。聖明的帝王已經死去,沒有人來加以糾正。愚蠢的人學習他,會危害自己的生命。君子彰明音樂,這才是仁德。混亂的社會厭惡善行,不聽這提倡音樂的話。唉呀可悲啊!音樂因此而不能見成效。學生們努力學習吧,不要因為墨子的反對而有所迷惑啊。

[原文]

20.11 聲樂之象:鼓大麗(1),鍾統實(2),磬廉制(3),竽、笙、簫、和、筦、籥發猛(4),壎、篪翁博(5),瑟易良(6),琴婦好(7),歌清盡,舞意天道兼。鼓,其樂之君邪?故鼓似天,鍾似地,磬似水,竽、笙、簫、和、筦、籥似星辰日月,鞉、柷、拊、鞷、椌、楬似萬物(8)。曷以知舞之意?曰:目不自見,耳不自聞也,然而治俯仰詘信進退遲速莫不廉制(9),盡筋骨之力以要鐘鼓俯會之節而靡有悖逆者(10),眾積意■■乎(11)。

[註釋]

(1)麗:通“厲”,激越高亢。(2)統:通“充”,指聲音洪亮。實:充滿,指聲音渾厚。(3)廉:清白儉約,此指聲音清脆不渾厚。制:通“■”(zh@制)、“晢”(zh6 哲,舊又讀 zh@制),明白。(4)和:小笙。筦:同“管”,一種管樂器。籥(yu8 悅):古管樂器,似排簫。(5)壎(x&n 燻):一種陶土燒製的吹奏樂器,大如鵝蛋,形如秤錘,上尖下平中空。,篪(ch0 遲):一種單管橫吹樂器。翁(w7ng 滃)博:通“滃渤”,形容氣勢如大水湧流一樣浩瀚滂渤。(6)易:平和。良:溫良。(7)婦好:猶“女好”,柔婉。(8)鞉(t2o 陶):同“鞀”、“■”,有柄小鼓,猶如今之撥浪鼓。柷(Zh)祝):是一種漆筒似的打擊樂器。拊、鞷:見 19.6 注(25)。椌(qi1 ng 腔):是一種類似祝的打擊樂器。楬(qi4 恰):又名“敔”(y(語),一種虎狀木製打擊樂器,在雅樂結束時擊奏。(9)詘:同“屈”。信(sh5n 申):通“伸”。(10)要(y1 o 腰):迎合。俯會:遷就。(11)眾:指跳舞的人們。積意:聚精會神。■■(ch0 遲):諄諄,誠懇謹慎的樣子。

[譯文]

音樂的象徵:鼓聲弘大高亢,鐘聲洪亮渾厚,磬聲清越明朗,竽、笙、簫、和、管、籥等管樂器的聲音昂揚激越,壎、篪的聲音浩瀚磅礴,瑟的聲音平易溫良,琴的聲音柔婉優美,歌聲清朗而曲盡其情,舞蹈的意象則包容了自然界的一切現象。鼓,大概是音樂的主宰吧?所以鼓聲像天,鐘聲像地,磬聲像水,竽、笙、簫、和、管、籥等管樂器的聲音像日月星辰,鞉、柷、拊、鞷、椌、楬的聲音像萬物。憑什麼來了解舞蹈的意象呢?回答說:跳舞的人眼睛不能看見自己的形體,耳朵不能聽到自己的聲音,但是處理低頭、抬頭、彎曲、伸直、前進、後退、緩慢、快速的動作時無不乾淨利落明白清楚,盡身體的力量去迎合鍾、鼓的節奏,而無所違背,眾人集中注意力真認真啊!

[原文]

20.12 吾觀於鄉而知王道之易易也(1)。主人親速賓及介(2),而眾賓皆從之;至於門外,主人拜賓及介,而眾賓皆入;貴賤之義別矣。三揖至於階,三讓以賓升,拜至,獻酬(3),辭讓之節繁;及介,省矣;至於眾賓,升受,坐祭,立飲,不酢而降;隆殺之義辨矣(4)。工入,升,歌三終(5),主人獻之;笙入,三終(6),主人獻之;間歌三終(7),合樂三終(8),工告樂備,遂出。二人揚觶(9),乃立司正(10)。焉知其能和樂而不流也。賓酬主人,主人酬介,介酬眾賓,少長以齒,終於沃洗者。焉知其能弟長而無遺也(11)。降,脫屨(12),升坐,修爵無數(13)。飲酒之節,朝不廢朝,莫不廢夕(14)。賓出,主人拜送,節文終遂。焉知其能安燕而不亂也(15)。貴賤明,隆殺辨,和樂而不流,弟長而無遺,安燕而不亂,此五行者,足以正身安國矣(16)。彼國安而天下安。故曰:吾觀於鄉而知王道之易易也。

[註釋]

(1)此節又見於《禮記·鄉飲酒義》,《禮記》把它記作孔子之言。鄉:見 20.2 注(1)。此“鄉”字指鄉中飲酒的禮儀。(2)主人:指鄉大夫,即主管鄉中政教禁令的官。速:即“不速之客”的“速”,召請的意思。賓、介:都是賓客。古代鄉大夫以賢能的處士作為賓客,邀請他們飲酒來商量事情。在這飲酒的禮儀中,最賢能的人叫賓,德行稍次於賓的叫介,其禮儀上的地位也次於賓,一般作為賓的輔佐;德行次於介的叫眾賓,地位在賓客中最低。參見《儀禮·鄉飲酒禮》及《士冠禮》註疏。(3)獻酬:古代主客互相敬酒,主人先向客人敬酒叫“獻”,客人用酒回敬主人叫“酢”(zu^作),主人再次向客人敬酒以表答謝叫“酬”。客人向主人致答謝酒也叫“酬”。(4)殺:見 19.9 注(4)。(5)終:將一首歌曲或樂曲從頭到尾歌唱或演奏一遍叫一終。歌三終:指把《詩·小雅》中的詩歌《鹿鳴》、《四牡》、《皇皇者華》各唱一遍。參見《禮記·鄉飲酒義》疏。(6)三終:指吹笙的人把《詩·小雅》中的樂曲《南陔》、《白華》、《華黍》各奏一遍。參見《禮記·鄉飲酒義》疏。(7)間:間隔,輪流。間歌三終:指樂工先唱《詩·小雅》中的《魚麗》,接著吹笙的吹奏《小雅》中的《由庚》;樂工再唱《南有嘉魚》,吹笙的再吹《崇丘》;樂工再唱《南山有臺》,吹笙的再吹《由儀》。(8)合樂三終:指樂工在唱《詩·周南》中的《關睢》、《葛覃》、《卷耳》時,吹笙的同時吹奏《詩·召南》中的《鵲巢》、《采蘩》、《採蘋》。(9)觶(zh@志):古代飲酒的圓形器皿。(10)司正:專門監督正確地行使禮儀的人。(11)弟:指年輕人(用《禮記·鄉飲酒義》孔疏),這裡用作動詞,是尊重年輕人的意思。一說“弟”讀為“悌”(t@替),是尊敬兄長的意思。(12)脫:《集解》作“說”,據宋浙本改。(13)修爵:等於說“行觴”,依次敬酒。(14)莫:古“暮”字。(15)燕:通“宴”,安逸快樂。參見 2.15 注(1)。(16)《集解》“足”上有“是”,據世德堂本刪。

[譯文]

我看到了鄉中請人喝酒的禮儀就知道先王的政治原則實施起來是容易又容易的了。主人親自去邀請賢德的貴賓和德行稍次的陪客,而一般客人就都跟著他們來了;來到門外,主人向貴賓和陪客拱手鞠躬,而一般客人就都進門了;對高貴者和卑賤者的不同禮儀就這樣分別開來了。主人拱手作揖三次才與貴賓來到廳堂的臺階下,再謙讓三次而使貴賓登上廳堂,再拜謝貴賓的到來,主人獻酒酬賓,推辭謙讓的禮節十分繁多;至於陪客,那禮節就減少了;至於一般客人,登堂受酒,坐著酹酒祭神,站著飲酒,不用酒回敬主人就退下堂去了;隆重與簡省的禮儀就這樣分別開來了。樂工進來,登上廳堂,把《鹿鳴》、《四牡》、《皇皇者華》三首歌各唱一遍,主人敬酒;吹笙的人進來,把《南陔》、《白華》、《華黍》三支樂曲各吹奏一遍,主人敬酒;樂工與吹笙的間隔著輪流歌唱演奏各三曲,再合著歌唱演奏各三曲,樂工報告樂曲已經完備,就出去了。主人的兩個侍從舉起酒杯幫助敬酒,於是又設置了監督行禮的專職人員。從這些禮儀之中可以知道他們能夠和睦安樂而不淫蕩。貴賓向主人敬酒表示答謝,主人向陪客敬酒表示答謝,陪客向一般客人敬酒表示答謝,賓主對年輕的年長的都根據年齡依次酬謝,最後輪到向主人手下盥洗酒杯的人酬謝。從這些禮儀之中可以知道他們能夠尊重年輕的尊敬年長的而不遺漏一個人。退下堂去,脫去鞋子,再登堂就坐,依次不斷地敬酒。請人喝酒的限度是,在早晨飲酒不耽誤早上的工作,在傍晚喝酒不耽誤晚上的事情。貴賓出門,主人拱手鞠躬送行,禮節儀式就完成了。從這些禮儀中可以知道他們能夠逸樂而不乖亂。高貴者和卑賤者被區別清楚,隆重的禮儀和簡省的禮儀被分別開來,和睦安樂而不淫蕩,尊重年輕的尊敬年長的而不遺漏一個人,逸樂而不乖亂,這五種行為,足夠用來端正身心安定國家了。那國家安定了,那麼整個天下也就安定了。所以說:我看到了鄉中請人喝酒的禮儀就知道先王的政治原則實施起來是極其容易的。

[原文]

20.13 亂世之徵:其服組(1),其容婦,其俗淫,其志利,其行雜,其聲樂險,其文章匿而採(2),其養生無度,其送死瘠墨(3),賤禮義而貴勇力,貧則為盜,富則為賊。治世反是也。

[註釋]

(1)組:通“■”(ch(楚),五彩繽紛,華麗。(2)匿(t8 特):通“慝”,邪惡。(3)瘠:薄,少,指葬送死者不篤厚恭敬。19.10:“送死不忠厚、不敬文謂之瘠。”墨:見 19.17 注(1)。

[譯文]

混亂的社會的跡象:那裡的服裝華麗,男人的容貌打扮得像婦女一樣妖媚,那裡的風俗淫蕩,人們的志向是唯利是圖,人們的行為駁雜不純,那裡的音樂邪惡怪僻,那裡的文章內容邪惡而辭藻華美,那裡的人將養身體沒有限度,葬送死人儉省刻薄,輕視禮制與道義而崇尚勇敢與武力,貧窮的就盜竊,富裕的就賊害他人。治理得好的社會則與此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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