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區各經營者:復工在即,這9點市場監管領域的提示請您務必注意!


當前,正值全國上下萬眾一心、眾志成城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之際,疫情防控工作正處於關鍵時期。為深入貫徹上級部門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

嘉定區市場監管局提醒全區廣大經營者復工後規範經營,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共同為促進疫情期間我區市場經濟秩序平穩有序、打贏疫情阻擊戰貢獻力量。現向全區廣大經營者作如下提示:

一、嚴格禁止野生動物和活禽交易。嚴禁本區農(集)貿市場內經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嚴禁本區餐館、飯店和熟食店使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食品;嚴禁在網絡平臺上線上架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商品信息;嚴禁為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發佈廣告。嚴禁非法活禽交易行為。

二、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明碼標價應當做到價籤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籤對位,標示醒目,價格變動時應及時調整。尤其是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價格,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三、嚴格禁止哄抬價格、囤積居奇等行為。嚴禁借疫情捏造、散佈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漲價信息,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的日用品和防疫用品。嚴禁在生產、批發、銷售全環節哄抬口罩等防疫物資價格以及哄抬糧、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價格等行為。嚴禁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採取防疫用品搭售其他商品等形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嚴禁利用虛假宣傳手段,如用緊迫性語言、人為製造恐慌、捏造或散佈漲價信息等形式,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進行交易。

四、嚴格禁止製售假冒偽劣防護用品。嚴禁生產銷售質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安全防護標準要求產品、生產銷售“三無”產品。嚴禁以普通或工業用防塵口罩冒充醫療用口罩或將過期失效口罩重新包裝銷售、商標侵權、假冒專利、商業混淆等方式製售防護用品。嚴禁

藉助網絡平臺、微商、直播帶貨等模式從事以上違法行為。

五、嚴格禁止非法購銷醫用口罩等醫療器械。嚴禁未按規定取得資質擅自生產銷售醫療器械。嚴禁從非法渠道購進、銷售醫用口罩等醫療器械,購進相關產品時需查驗產品註冊證,供貨單位資質。急需經營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等產品,請及時辦理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我局已開通疫情物資證照辦理“綠色通道”。

六、規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藥品經營企業要做好藥品特別是防疫藥品進銷存管理,確保藥品可追溯。做好藥品定期養護管理,防止出現過期變質藥品。向顧客主動提供銷售小票,規範開具銷售發票,按照規定存放相關票據備查。防止出現藥品來源不明、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問題。對因發熱前來購買藥品的患者進行相關信息登記併網絡上報。嚴禁違規銷售處方藥、含麻藥,嚴禁偽造、篡改處方,嚴禁

在藥師不在崗的情況下銷售甲類OTC和處方藥。

七、食品生產經營者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廣大食品生產經營者要積極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自查自糾工作,落實場所、設施和從業人員等的防控管理措施,提升食品安全風險管理和疫情防控能力。餐飲單位要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禁止加工經營蟾蜍、蛇類等“野味”食品,嚴格落實食品從業人員晨檢制度,鼓勵餐飲單位採用套餐、分餐、外賣等分散方式供餐。嚴禁餐飲單位、農村辦酒場所、鄉村流動廚師及加工企業承辦群體性聚餐宴席。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要切實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餐飲單位落實外賣食物採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籤”,防止配送過程汙染。

八、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當前特殊時期,全區廣大經營者應以大局為重,嚴格遵循公平、誠實信用原則,嚴格履行法定義務,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消費者合理訴求,盡力為消費者減少損失。對消費者從生命安全角度提出的退費請求,要積極配合取消訂單,不得久拖不決,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

嚴禁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展可能造成人群集聚的各類“降價”“甩賣”“贈送”等促銷活動。

九、相關法律責任。當前疫情防控特殊時期,希望全區廣大經營者能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履行法定義務,勇於承擔社會責任,堅守法律和道德底線,加強行業自律,最大程度維護我區市場經濟秩序,最大程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把疫情對我區人民群眾生活影響降到最低。疫情防控期間的違法違規行為,我局將按照“從嚴、從重、從快”的要求依法查處,情節嚴重的按照最高處罰幅度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形勢嚴峻,任重道遠。在此,我局懇請區內各經營者進一步行動起來,同力協契,共克時艱,認真落實市場監管領域防控疫情規範要求,共同抗擊病毒,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這場硬仗,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我們堅信沒有一個冬天不可逾越,也沒有一個春天不會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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