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阳:战"疫"期间运用智慧检务保障案件办理

黑龙江绥阳:战"疫"期间运用智慧检务保障案件办理

  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阳人民检察院穆棱检察室积极响应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倡议书》,在战“疫”期间,通过系列特别措施成功审查报请了一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此案为特大盗伐林木案。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给公安人员检测体温、对卷宗进行消毒处理,严把案件“入口关”。乔某某等七人特大盗伐林木案批捕之后,公安机关未能在法定期限内侦查终结,申请检察机关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承办检察官通知侦查人员移送卷宗后,为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的生命健康安全,绥阳人民检察院穆棱检察室干警给送卷的两名公安人员检测体温,确认体温全部正常后准许其进入办公区域,执勤法警接收案卷后立即利用消毒柜对22本卷宗进行消毒处理,最大限度做到安全防疫防控。

  学习强国与检察办案首次融合,可视系统为疫情防控再立新功。为了避免检察工作人员之间相互传染的风险,林区分院要求各基层院在战“疫”期间尽量利用学习强国、可视化办公办案系统等平台召开会议讨论案件。为此,穆棱检察室双管齐下,既完成了学习强国视频会议系统在检察办案过程中的首次应用,又通过可视化办公办案系统实现了案件定性处理等环节的严格保密,为信息化战“疫”又一次积累了宝贵经验。

  以“系统共享”代替“人工报送”,最大限度减少接触。召开会议之后,承办检察官通过电话向上级院请示汇报,并通知案管部门扫描制作电子卷宗,通过检察专线网络和办案系统将本案材料送达上级院,避免了“数名检察官抱着一摞案卷奔波数百公里向上级院报送”的现象发生,通过智慧检务隔空办理案件,保障案件快速、圆满办结。

  本案成功审查报请后,绥阳院穆棱检察室继续组织业务骨干,深度研讨“在线讯问嫌疑人、利用远程系统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召开视频会议进行公开宣告”等事项,力求让战“疫”时期特别办案机制变得更加高效、健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