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騎車不聽勸打傷防疫人員 洪湖市檢察院從嚴從快批捕一起涉嫌妨害公務案

酒後騎車不聽勸打傷防疫人員 洪湖市檢察院從嚴從快批捕一起涉嫌妨害公務案

  2020年2月9日,湖北省洪湖市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危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批准逮捕。該案為公安機關9日上午報請批准逮捕,洪湖市檢察院當日下午就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據承辦檢察官介紹

  2020年1月31日19時許,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喝酒後騎電動三輪車,來到燕窩鎮沙套湖村高豐組封路車輛現場,無故打砸用於疫情防控封堵路面的車輛,並對勸阻其行為的四名防疫人員進行毆打,造成以上人員不同程度受傷。案發後,洪湖市檢察院即時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固定相關證據。2月9日,洪湖市公安局將該案提請批准逮捕,洪湖市檢察院案件管理部門第一時間受理、分案,承辦檢察官在當日即完成案件所有證據的審查,並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做好當前疫情防控工作是非常之事、頭等大事,該案犯罪嫌疑人無故打砸防疫車輛、打傷防疫人員,行為惡劣,影響極大,危害了疫情防控工作正常開展。下一步,該院將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堅決從重從嚴從快打擊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該院承辦檢察官表示。


酒後騎車不聽勸打傷防疫人員 洪湖市檢察院從嚴從快批捕一起涉嫌妨害公務案

作者|李瓊

酒後騎車不聽勸打傷防疫人員 洪湖市檢察院從嚴從快批捕一起涉嫌妨害公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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