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四縣市(公安、石首、洪湖、鬆滋)實施封閉管理

您當前的位置 :新聞中心>荊州社會正文 來源: 荊州新聞網 時間:2020-02-15 11:27

公安縣關於升級全域管控措施的緊急通告

當前,我縣疫情處於防控的緊要關頭,為堅決遏制疫情傳播擴散,根據《傳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省、市指揮部命令,縣防控指揮部決定自2020年2月15日14:00起,在全縣範圍升級全域管控措施。現緊急通告如下:

一、全縣所有鄉鎮、村組(社區)、小區(居民點)、院落除預留應急通道外,一律實行全封閉管理。除警察、醫護人員憑警官證、醫師證、護士證出入外,抗疫工作人員和水電油氣、通訊網絡、糧食蔬菜、醫藥物資、環衛等基本民生保障的車輛和從業人員憑縣指揮部統一製作的通行證和工作證出行,其他居民一律不得擅自進出村組、小區(居民點)。

二、全縣所有車輛一律嚴格管控。縣、鄉鎮防控指揮部前期制發的通行證自本通告執行之時起一律廢止,除救護用車、抗疫工作車輛、運輸醫療救護物資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貨車、消防、搶險、警車、城管、垃圾清運等特種車輛外,其它車輛一律禁止通行。違規上路行駛的車輛,一律查扣。

三、全縣所有經批准營業的農貿市場、超市、藥店實行關門營業(只負責對委託採購人員供應),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資和藥品,一律由村(社區)組織配送。代購配送員每三天為每戶居民提供一次代購配送服務,特殊應急情形及時溝通辦理。縣市場監管、農業農村、商務等部門要加強供應保障力度,確保食品、藥品質量安全。

四、全縣所有未經縣、鄉鎮指揮部批准營業的經營場所,一律關閉。違者由相關部門依法強制關閉,從重處罰。

五、全縣所有道路、廣場、街頭遊園、堤防和江河岸邊等公共場所一律從嚴控管,禁止聚集。外出的行人,必須接受公安幹警和防控工作人員的盤查。

六、全縣所有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按照縣指揮部統一部署,一律就地就近參與防疫工作,服從村(社區)統一領導和調度。

七、全縣所有鄉鎮及村(社區)都必須實行最嚴格、最管用的管控措施,對強行衝闖小區、樓棟和道路出入口設置的隔離、警戒、封控設施的,通過現場記錄、視頻取證等方式,一律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其中,涉及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的,一律從嚴從快嚴肅追責問責。

八、本通告管控措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各鄉鎮可根據本通告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嚴格遵照執行。

公安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15日

石首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命令(第4號)

為徹底阻斷疫情傳播,根據《傳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市範圍內全面升級疫情管控措施,向新冠肺炎發起總攻。現就實施全域戰時管控發佈如下命令:

一、全市城鄉實行戰時管控,全域封城、封路、封社區(含集鎮社區)、封小區、封樓棟,全域封村、封組、封灣落。城鄉散居戶一律關門閉戶。除參與防疫工作和保障城鄉基本生活功能的人員外,其他人員一概不得出入,原居民通行證一律廢止。

二、全面加強城鄉人員管控,所有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一律掛牌亮證戴紅袖章或穿制服上崗。成立市區、集鎮街面和村、組糾察隊,在全市範圍內不間斷巡邏。對不遵守全域戰時管控的市民、村民嚴肅批評教育、警示警告;對拒不服從管理、妨礙執行公務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並公開曝光。

三、所有車輛一律從嚴管控,除醫療救護車輛、防疫工作車輛、運輸醫療救護物資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車輛、消防、搶險、環衛、警車等特種車輛之外,其它車輛一律禁止通行。

四、全市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資、急需藥品(感冒、發燒、咳嗽藥品除外)實行全代購配送服務。代購配送員由黨員、公職人員、志願者、配送企業員工等組成,每三天為每戶居民提供一次代購配送服務,特殊應急情形的要及時處理到位。

五、本命令自2020年2月14日24:00執行,原則上以14天為一週期。命令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石首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4日

洪湖市關於實施戰時封閉管理的緊急通告

為應對當前疫情發展嚴峻形勢,控制人員流動和車輛通行,徹底阻斷疫情傳播,根據《傳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市範圍全面升級管控措施。現緊急通告如下:

一、所有鄉鎮(村、社區)、中心城區(鎮區)小區(居民點)一律實行全封閉管理。中心城區(鎮區)要分別隔斷社區與社區、里弄與里弄、小區與小區、樓棟與樓棟之間的所有通道;各村(社區)要分別隔斷村與村、組與組、自然村與自然村、墩灣與墩灣之間的所有通道。除醫護人員、抗疫工作人員和水電油氣、通訊網絡、糧食蔬菜、醫藥物資等基本民生保障從業人員之外,其他居民一律不得進出小區(居民點、樓棟),中心城區原通行證一律廢止。

二、所有車輛一律從嚴管控。除醫療救護車輛、抗疫工作車輛、運輸醫療救護物資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車輛、消防、搶險、環衛、警車等特種車輛之外,其它車輛一律禁止通行。不再辦理以上車輛以外的車輛通行證。

三、全市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資、急需藥品(感冒、咳嗽藥品之外)實行全代購配送服務,定點超市、集貿市場、藥店只准對代購配送員開放,一律不得對外營業。全市城鄉統一配備足夠的代購配送員,由市鎮村(社區)幹部、財政供養人員擔任。代購配送員每三天為每戶居民提供一次代購配送服務,特殊應急情形的要及時處理到位。

四、公安機關對強行衝闖、破壞小區、道路出入口設置的隔離、警戒、封控設施的,一律依法從重從快予以打擊。

五、本通告自2020年2月14日24:00執行,原則上以14天為一週期。由此給廣大居民帶來困難與不便,敬請理解配合!

洪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4日

松滋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緊急通告(第16號)

實施更為嚴格的居家隔離,是防止感染和傳染新冠病毒的科學之策,也是控制疫情擴散蔓延和贏取關鍵戰役的必要之舉,更是深化群防群治和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的迫切需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現就有關事項緊急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小區、村(居)民點一律實施封閉式管理。除醫護人員、醫藥物資配送人員、參與疫情防控人員、水電油氣與通信等基本民生保障從業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出入。封閉管制期間,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資由鄉鎮(街道)、村(居)委會負責定時定量定品種配送,急需藥品實行代購服務。各小區、村(居)民點將安排專人值班把守,不符合特定批准情形的居民一律禁止出小區、出村組。

二、全市所有鄉鎮(街道)、村(居)民委員會一律實施交通管制,各地的道路交通管制點將加派力量,根據實際制定最嚴格、最管用的管制措施,廣而告之宣傳到戶,會同公安機關從嚴管理、從嚴封控。

三、全市廣大黨員幹部要全力以赴參與疫情防控工作,服從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組的統一安排,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敢於在危急關頭衝鋒在第一線,在危險時刻戰鬥在最前沿。

四、持續開展全市發熱病人大搜索、大排查,深入開展確診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者大排查、大隔離。

五、本通告管制措施自2020年2月13日24:00全面執行,原則上以14天為一週期,視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效果予以提前解除或持續實施。

疫情防控為了每個人,也依靠每個人。非常時期行非常之舉,實屬迫不得已,敬請全市廣大群眾以大局為重,予以理解、支持、配合,萬眾一心、眾志成城,堅決斬斷傳染鏈條,堅決打贏這場總體戰、人民戰、阻擊戰。

特此通告。

松滋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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