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縣法院:迅速行動,妥處化解一起影響疫情防控糾紛

2020年2月9日,隨著疫情防控工作的進一步嚴格,為及時化解群眾糾紛,助力開展好洋縣疫情防控工作,洋縣法院副院長李剛帶領民一庭幹警,再次到洋縣建設鋼模物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建設鋼模物資公司),妥善處置了一起因職工工傷待遇糾紛引發的封堵企業大門違法事件。

洋縣法院:迅速行動,妥處化解一起影響疫情防控糾紛

建設鋼模物資公司職工趙某某,在工作中受傷致左下肢毀損,雙方因工傷保險待遇發生爭議。2020年1月19日,趙某某及其親友在建設鋼模物資公司大門口放置遮陽傘、床鋪等物並滯留於此,以此方式要求單位支付其相關款項,影響了企業正常秩序,對我縣法治環境也產生消極影響。1月21日,民一庭幹警到場做疏導工作無果,2月6日,主管副院長李剛帶領人員,協同經貿局、洋州派出所,到場與趙某某談話做疏導、制止工作仍無果。

洋縣法院:迅速行動,妥處化解一起影響疫情防控糾紛

2020年2月9日,主管副院長李剛帶領民一庭幹警再次來到建設鋼模物資公司,分別對趙某某及單位負責人做工作,當日下午6時許,最終由建設鋼模物資公司預支給趙某某生活費40000元,趙某某將大門口放置物搬離回家,化解了該起影響了企業正常秩序的事件。

洋縣法院:迅速行動,妥處化解一起影響疫情防控糾紛

本案中趙某某向本院起訴的勞動爭議案件,法院已經向雙方送達了舉證通知書等訴訟文書,但因疫情及春節假期等客觀原因,審判工作受到一定影響。本案原告不顧法律規定、不顧當前疫情防控的緊急情況,採取堵門這種非法行為主張權力,嚴重影響了公共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在本次事件化解中,辦案法官對當事人進行了批評教育,並告誡其今後應依法行使訴訟權力,不得采取非法手段。並向當事人說明待疫情緩解後,我院會盡快依法開庭審理。

洋縣法院:迅速行動,妥處化解一起影響疫情防控糾紛

維護群眾合法利益是法官的神聖職責,但維護權益應通過法律途徑,不得采取非法手段維權。通過結合雙方實際困難進行矛盾化解,迅速行動,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有利於當前全社會疫情防控工作開展。

(洋縣法院:楊光毓、梁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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