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史》是信史嗎?

羈文


對於問答標題:“《二十五》是信史嗎”,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弄清“信史”的含義,如果“信史”是可信的歷史的縮寫,我認為《二十五史》基本可信,為什麼說基本可信呢,因為通常都是講《二十四》加《清史稿》,也有史學家把《清史稿》與《二十四史》合稱為《二十五史》。需要說明的《清史稿》史料浩如煙海,至今尚在修改中,沒有正式修為《清史》,對於一些歷史問題的認識還存在爭議,史學家認識的統一,一是需要尋找更多的史料,加以證實,二是需要樹立正確的唯物史觀。我們期待早日完成《清史》的修改定稿。順便說句題外話,讀史應以正史為宗,可信度大大高於野史,對於史存的“野史”,也可去研究,去偽存真,對史歷的研究是有益的。對於近些年戲說的所謂歷史,只能當作文藝作品來看,切不可與正史混為一談。


李同民


二十五史是中國曆代的二十五部紀傳體史書的總稱。它包括《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南史》《北史》《舊唐書》《新唐書》《舊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遼史》《金史》《元史》《明史》《清史稿》二十五部史書。它起於傳說中的黃帝,止於清朝宣統三年,即公元1911年,用本紀、列傳、表、志等統一的體裁的編寫。二十五史之中,除第一部《史記》是通史之外,其餘皆為斷代史。而多數地方不將《新元史》列入,而改將《清史稿》列入合為二十五史。

而通史又分為正史和信史兩種:

正史:

是史官(或史家)對歷史的詳實記錄,有別於古代私家編撰史書,即所謂野史。古代有“稗官野史”的說法。

“正史”一詞最早見於阮孝緒《正史削繁》,有正史之名,始見於《隋書·經籍志》,因紀傳體《史記》、《漢書》之書,以帝王(本紀)為綱,故稱正史。至清乾隆四年修《四庫全書》,確定《史記》至《明史》二十四部正統紀傳體史書為正史。而其間的“三史”、“四史”、“七史”、“十一史”、“十三史”、“二十一史”、“二十二史”、“二十四史”、“二十五史”、“二十六史”都可稱作正史,《二十五史》之中,字數最少的史書是《陳書》,大約20萬字;字數最多的是《清史稿》,大約500萬字。《明史·藝文志》又分為紀傳、編年二體,所謂正史,為各朝政府為前朝所編修史書,二十五史皆為紀傳體,無編年體。

信史:

是指有紀錄的歷史,為與史前史相對的概念。即人類開始使用文字之類可確實辨認其意涵之媒介,以記錄現象以後的歷史。各地人類發明文字的時間都有不同,所以信史沒有一個適用於各地的特定的時間。







雷克薩斯小老頭


《二十五史》是信史。為何這樣說,原因如下:

《二十五史》屬於正史,所謂正史,為各朝政府為前朝所編修史書,二十五史皆為紀傳體,無編年體。

正史是史官(或史家)對歷史的詳實記錄,有別於古代私家編撰史書,即所謂野史。古代有“稗官野史”的說法。

信史是指有紀錄的歷史,為與史前史相對的概念。即人類開始使用文字之類可確實辨認其意涵之媒介,以記錄現象以後的歷史。各地人類發明文字的時間都有不同,所以信史沒有一個適用於各地的特定時間。

綜上所述,信史就是使用文字或者符號記述下來的歷史,而正史是在記錄下來的歷史中官方編纂的歷史,所以可以說正史肯定是信史,信史囊括正史,但是信史不一定是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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