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民企高管,偶然發現前同事在一次廣告片製做業務中索走70萬回扣,要告訴老闆嗎?

老牛尾吧


為什麼要揭發,說白了你就是眼紅,關鍵你還已經離職了,你也可以多跟這同事多聯繫,他有這資源


我叫一百個兄弟砍死你


我們一個建設項目8000萬,當時因為一些原因我們和總包鬧的不愉快,直接當著老闆就爆了他們給了我們部門經理5%的行業回扣!我們經理還另行多要了一部分,當時我們經理已經走了倆月了,老闆也是人情世故做起來的!只要不出圈子,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喬恩的生活


有一句古話是這樣說的:“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意思就是你不在那個職位上,就不去管那個職位上的事。你現在已經從公司離職,那麼這種事其實你就不應該去管。

從你個人角度去考慮,這5個問題值得你深思!

第一、你不知道這背後水有多深,可能這背後是一層又一層的關係鏈;

第二、你已經從公司離職,早已經物是人非了。

第三、你把這種信息告訴老闆,那如果被前同事那集團的人發現,你會有什麼結果?前老闆是否會保住你?

第四、你已經不再公司,也能發現前同事索走回扣,那麼其他在職的同事是否知道?

第五、你怎麼確定這回扣不是老闆早就知道的事情呢?如果是這種情況,你這樣去做,一定吃力不討好。

從你前老闆的角度去思考,這3點也值得你深思

第一、你現在的身份是前員工,那位同事是目的老闆得力幫手。你透露這個信息給老闆,老闆是相信你,還是選擇相信自己得力幫手呢?

第二、如果這位索要回扣的同事特別能幹,老闆也知道他索要回扣的事情,那你貿然去告訴老闆,這不是打臉老闆麼?

第三、老闆心裡想:“這種事我早就知道啦,用不著你這個外人多管閒事”。如果老闆這樣想,你如何解決?

不管是從你個人角度還是從錢老闆角度去思考,這種事都特別的複雜。你本身就不在公司了,摻和這種複雜的事情,誰知道你後面會如何?這種事你告訴老闆是弊大於利,所以我個人認為:不建議你告訴前老闆。

最後你要堅信一點:人走夜路多,總會露陷!你這同事真的犯錯,後面總有一天也會紙包不住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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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迪說


記得以前看加拿大一個調查報告,如果中國人剛去基本都答錯。就是你發現同事拿了公司的一個小東西,拿回了家,請問你該怎麼做。中國人應聘者大部分是選告訴上級,(大家心裡已經覺得小題大做了,可畢竟加拿大啊,腐敗查的很嚴,專門搞這麼道題肯定有它的意義,應該這樣已經足夠了),正確答案是報警。這是偷東西,腐敗。再看看評論區的回答,這真的是中華文化啊。一天天罵貪官,罵腐敗,罵政府,罵國家,事情到自己了,全都是要求你裝看不到,別多事。服了


大路朝天43032462


70萬?你確定是你同事一個人拿的嗎?這是一個利益鏈條或者說一個圈子!你損害的是一群人的利益!搞不好的話,你同事沒事,而你已經在行業內無法立足!


東方之星97633606


當下業務,手上能讓合作商賺錢,合作商給一定好處費,市場就這行情。若你告訴老闆,第一你在這行以後財路永遠斷了,換單位也是這樣,行業很大也很小。第二,你以為你告訴了老闆,從今往後老闆就不會防著你,信任你?錯!你日子過的很難過,被老闆像防賊一樣工作。第三你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前高管拿了回扣,只是對方給你說過,真走法律程序,原合作單位也不會配合,這筆資金不是回扣,是另一單介紹費,你們公司也沒辦法,最終只是無頭案。但老闆從今以後提防任何人,當然包括你。行業中你撞了行業雷區,這行業中你將沒有朋友只有利益。好自為之。


用戶6651885866046


說到腐敗,好像人人都恨不得除之而後快。但是腐敗發生在眼前時,大多數人卻選擇視而不見,視而不見也就算了,還舉出種種理由來告訴你不該管的合理性。自己不願做正直的人就算了,至少對正直保持一份敬畏。我的意見是,你當沒看到,我理解你;但是如果你覺得舉報他是正確的事,並願意承擔壓力,我欽佩你。


子非魚0015


這其實是一個看似複雜又非常簡單的事情,我這裡給出三個答案;第一,告訴老闆。第二:裝作不知道。第三:要求拿回扣者給封口費,否則報警。現實中,幾乎所有的人都選擇第二種,人走茶涼,不在其位不謀其事,不管已事,高高掛起。如果這個民企真發生了這樣的事,我估計這個民企也快瀕臨倒閉了。這麼大的漏洞,難道老闆不知道?所以這個離職的民企高管還是省省吧!該幹啥就幹啥去吧。別操那份閒心了。


小耳朵兆兆


不要試圖叫醒一個裝睡的人。你怎麼知道老闆一定不知道這件事情呢?

回扣就有70萬,可見這筆業務也得是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項目了。能在這麼大的項目上做手腳,很難對所有人成功瞞天過海。老闆也不傻,難保老闆對此事一點都不知情,這裡面有沒有什麼更深層的利益關係,你是不瞭解的。

職場綠皮書的觀點:此事無論老闆知不知道,都建議你不要告訴老闆。你已經離職,對公司的事情已經沒有責任和義務,貿然去告知一件你也只是偶然發現但卻沒有證據的事情,對你百害而無一利。

一件對自己沒什麼好處的事情,最好不做。

你有確鑿的證據嗎?

如果只是道聽途說,沒有必要為了一件不確定的事情去冒這個險。沒有真憑實據,老闆不一定會相信,前同事知道了可能會說你誹謗,無端為自己惹禍上身,不值得。

你跟老闆有那麼深的交情嗎?

就算這個事兒是真的,如果老闆早就知道,那你做的只是捅破了這層窗戶紙,老闆可能會覺得你多管閒事。

如果老闆不知道,現在你告訴他這件事,也就是告訴他,“嘿,你知道嗎?你之前也太傻了,手下人拿了70萬回扣你都不知道。”你們之間的交情有深到可以分享這種吃虧事的程度嗎?

你覺得告訴老闆之後他會怎麼做?

找同事追討?

自己嚥下這口氣?

或者被他知道又多了個人(你)知道這件事?

事情已經過去,還有沒有迴旋餘地不好說,但是老闆心裡肯定不舒服就是了。

如果一件事情說出來於事無補,只會平添煩惱,當事人肯定不希望知道。畢竟你說出來只是動動嘴,到了老闆身上,那可是真金白銀了。

【總結】這件事情如果是正在進行中的事情,那完全有必要告訴老闆,至少也要暗示他有可能發生,讓他提高警惕。已經發生了的,很難改變結局的,最好就不要再說。當然,如果前同事跟老闆還有合作關係,提醒一下老闆注意這個人還是可以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件對己無利,對人還可能有害的事兒,就別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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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綠皮書


如果是在你職務權限之內發現的,那你要考慮這筆回扣是否會影響到你未來的工作,如果會影響到你的職業生涯發展,是有必要考慮如實彙報情況的。如果是在你的工作權限之外,你還是保持沉默為好,做好你該做的本職工作即可,你可能會因為這次的舉報而受益,也可能會因為這次舉報,而失去一些人情世故。這個世界本來就是平衡的,善不會無緣而起,惡也不會無故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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