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花銷和收入一直用私人卡,不走公賬,怎麼辦?

助你財務


這個以後變的很難,現在銀行監管越來越嚴,流水特別大,會被當地稅務監管


蝦皮哥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公司是老闆個人的,她想怎麼花沒人能阻止他,還有他可以把公司賬面的錢轉到私人賬上還可以逃避稅務,我老婆公司老闆就是這樣的,期間老闆想開出一名懷孕的員工,沒想到員工手裡有老闆公司做假章做標書好多對老闆不利的東西,最後老闆賠了四個月工資才解決,當然這手段不好,最好別走這一步,對大家都不好





小飛的生活記錄


個人花銷走公帳,好像是不合規矩吧。我不是專業會計,但是聽說過這麼個事,老闆想花錢可以把自己的工資,或者分紅調高一點,或者把公司的接待費,辦公經費,營銷經費等都調高一點,但是絕不能把私人開銷放在公司賬上,稅務平時不查,但是真較真的話還是很麻煩的。


吉F樂呵


因為這公司是老闆個人所有全,公司的錢也是他個人的,所以他就不需要走公司賬了


廢品小羅哥Q


沒什麼好奇怪的,幾乎所有的小微企業都存在這種情況,就是一種逃稅的手段。只要他的交易對象不需要開具發票,他就可以把交易收入作為個人收入直接進入個人賬戶,公司的項目上根本就不體現這筆交易,沒有經營收入自然也不用繳稅。資金進了個人賬戶那就是自己的錢了,怎麼花都可以。


寒雨89949


有一件事,叫做,和你什麼關係。只要你能掙到錢,你能拿到工資,不克扣你應得的。就和你沒關係。


卑微De靈魂


很明顯認為公司的錢就是老闆的錢這種想法是有問題的。

1.【分析】

應該說,拋開一些應付賬款不說,公司通過繳納完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後以及各種附加稅後才是老闆個人的錢。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規範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3]158號)的規定,其適用條件並沒有企業必須盈利這一前提。因此,凡納稅年度終了後,股東向企業的借款既不歸還,又未用於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即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並依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稅。

分紅稅率為20%。

(2)花銷和收入都在一張卡上,是怎麼到這張卡的,是怎麼入賬的?是不是有賬外收入?也就是無票收入,沒有進稅控系統的。

2.【解決方案】

(1)如果存在賬外收入,那就所謂的兩套賬了,財務的都知道這是稅務機關明令禁止的,但是企業絕大部分是這樣的。那作為財務人員首先就是要保證外賬邏輯清晰,賬套完整。與內賬要做好區隔。當然也是為了自己個人安全。

但是這裡要說的是,大數據環境下,慢慢就歸於一套了,哪怕是第三方支付也要進行公賬提現了。到公賬不開票?

現在也沒有那麼高毛利的行業,不開票的公司也越來越少了。

所以要提前考慮是為宜的。

(2)老闆用的,就拿票進來。基本上現在都是可以開票的,能拿發票為什麼不拿呢?都是自己花出去的成本,拿到公司來抵扣有啥不行的?

(3)又沒票進來的,那就到年底前還進來了。如果再用,就再跨年後再借吧。

企業所得稅欠不了,每年年底預繳了,次年5月前還可以通過彙算清繳調整一次。

但是,個人所得總是掛在那裡的。早晚是要解決的。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難道等到公司破產那天?

註銷也是要解決的。不然影響法人徵信,成為被執行人,限制就很多了。

最後還是提醒廣大財務人員實名制後,大數據環境下,要與老闆多溝通新的稅法環境,提高風險意識,提前籌劃才是最關鍵的。畢竟稅務管理也是可以為公司帶來實實在在真金白銀收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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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知在線


對於很多小企業或者個體戶而言,這是普遍現象。筆者的大學同學,就是這種情況。由於個人和公司的次財務分割不清楚,現在創業失敗,負債累累還沒有上岸。

個人花銷和公司費用混在一起是個很危險的問題,可能通過這樣的方式能夠增加公司費用,在會計上將公司的利潤儘量留在公司裡。但其實這種個人和公司賬目不分割的做法很難把公司經營的更好,更加規範。由於沒有很好的分割,個人可能會承擔無限責任,將來一旦公司經營出現問題,創業者可能要變賣資產來彌補公司經營問題。


行走的字符


可以作為借款入帳,也可以作為其本人的追加投資入帳。 借款時記: 借:短期借款——XXX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借:其他應付款-XXX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碩寶兒在青島


你是財務嗎?這樣做絕對是不正規的,但很多中小企業為了避稅又確實是這麼幹的,這麼做肯定有風險,特別是稅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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