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與“不為”——蘇軾在元祐黨爭中的處境、操守與選擇

元祐時期是蘇軾一生最為特殊的時期。一方面是政治上最為風光的時期,另一方面又是蘇軾遭受攻擊最多的階段。關於元祐黨爭的情況,已有一些研究成果,如王水照的《論洛蜀黨爭的性質和意義》、諸葛憶兵的《洛蜀黨爭辨析》、李真真的《蜀黨與北宋黨爭》。這些研究對於釐清元祐黨爭的實際情況、性質和意義不無裨益

,但從蘇軾角度立論,全面探討蘇軾在元祐更化時期的遭遇、操守、選擇的文章還比較少見。今天對此展開講解,對於更深入瞭解蘇軾的人格、志趣、追求,應是一件有意義的事情。

“為”與“不為”——蘇軾在元祐黨爭中的處境、操守與選擇

一、風光與無奈——蘇軾在元祐黨爭中的處境

蘇軾在元祐黨爭中的處境,用風光與無奈來概括較為準確。一方面,元祐時期的蘇軾風光無限:入為朝廷重臣——三入承明,四至九卿,出為方面大員——出知杭州、穎州、揚州、定州。蘇軾並非“倡優蓄之”的弄臣或文學侍從之臣,而是真正進入過權力中樞的重臣,深得當時最高權力者高太后的賞識與特別保護,離相權僅一步之遙。另一方面,蘇軾始終處於政爭旋渦中,是非和攻擊如影隨形,總是處於辯誣的境地,不得不多次上章辯白,也不得不多次自請外放,顯得頗為無奈。

這些無奈的辯誣材料,是《蘇軾文集》中一道獨特的風景線。將這些無奈的辯誣材料,結合《續資治通鑑長編》、《續資治通鑑》、《宋史》以及宋人的相關筆記進行疏理,大致可以發現圍剿蘇軾的一些特點。

“為”與“不為”——蘇軾在元祐黨爭中的處境、操守與選擇

(一)從攻擊的時間點分析

攻擊的時間點一般都選擇蘇軾在朝的時間段上。每當蘇軾在朝,立即成為眾矢之的。具體說,蘇軾“三入承明”也就成了三次攻擊的高峰。

蘇軾“一入承明”時間最長,攻擊持續的時間也最長從元祐元年九月司馬光去世開始,直到元祐四年三月出知杭州為止,攻擊一波接著一波。第一波攻擊針對蘇軾元祐元年十一月作試館職策問;第二波攻擊是對蘇軾的間接攻擊,針對的是蘇軾在臺諫的朋友呂陶、孔文仲;第三波攻擊是針對學士院策試廖正一館職;第四波攻擊是針對元祐三年正月蘇軾知貢舉;第五波攻擊雖是對蘇軾的間接攻擊,但針對胡宗愈的攻擊都牽涉到蘇軾,該次攻擊從元祐三年三月一直延續到元祐四年三月,持續了整整一年。

蘇軾“二入承明”時間最短,入朝只有短短3個月,但攻擊更加無聊和惡毒

。元祐六年正月,蘇軾被任命為吏部尚書;以蘇轍執政故,二月改命為翰林學士承旨,蘇軾時在杭州,左司諫楊康國就開始“彈奏尚書右丞蘇轍不可為執政者,其事有六”併兼及蘇軾。三月蘇軾離開杭州,途中又遭到侍御史賈易彈劾。五月蘇軾到京師,七月侍御史賈易、楊畏疏論蘇軾浙西災傷不實。八月,侍御史賈易、御史中丞趙君錫再次彈劾。蘇軾不得不自請外放,出知潁州。

蘇軾“三入承明”期間,局勢似乎相對平靜。元祐七年八月,蘇軾以吏部尚書兼南郊鹵簿使被招回;十一月,遷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守禮部尚書。元祐八年二月,御史黃慶基上疏,列範百祿五罪。元祐八年五月御史董敦逸四狀言蘇轍,御史黃慶基三狀言蘇軾。九月,太皇太后高氏去世,哲宗親政,蘇軾以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守禮部尚書出知定州,其時已到國是將變的時候了。

“為”與“不為”——蘇軾在元祐黨爭中的處境、操守與選擇

(二)從攻擊的對象分析

關於攻擊的對象,大致包括三個方面:一是直接關乎蘇軾的。政敵直接指控蘇軾最主要的罪狀也就是所謂“發策草麻”而已,這反而證明蘇軾的確沒有什麼把柄被政敵抓住。二是涉及蘇軾的同鄉、朋友的。如呂陶、孔文仲、胡宗愈、範百祿,指責其朋比為周。三是涉及蘇軾的門生、故舊的。從攻擊的對象分析,雖然五花八門,但真正所謂罪狀,實質性的內容並不多,大多流於情緒化的攻擊,也經不起推敲。比如針對蘇軾本人的,如果不存偏見,在當時還是在今天也實在看不出有什麼實質性的錯誤。

(三)從攻擊的手法分析

攻擊的手法,可以說無所不用其極。

一是無限上綱,深文周納。縱觀對蘇軾的攻擊,對先皇帝不忠是政敵攻擊的重點所在。作為先皇帝處理過的政治犯,蘇軾可能對神宗皇帝心存怨恨,是高太后對蘇軾唯一不放心的地方。

攻擊者抓住蘇軾的歷史問題做文章,不但想讓蘇軾在政治權力鬥爭中出局,而且欲置蘇軾於死地,蘇軾在紹聖、元符時期的被貶,以及後來的入“元祐黨人碑”,都緣於朱光庭、趙挺之、賈易、黃慶基的政治陷害。

二是信口雌黃,無中生有。如蘇軾知貢舉,趙挺之攻擊“蘇軾主文,意在矯革”,蘇軾自謂“未出省榜,先言其失士”,的確是實情。另外如賈易指責蘇軾“杭州不當法外刺配顏章、顏益父子”,賈易連顏章、顏益是兄弟還是父子都沒有搞清楚就信口雌黃,進行無中生有的攻擊、陷害,只能說明攻擊者的不擇手段。

三是指鹿為馬,指黑為白。如為了政治鬥爭的需要,疏論蘇軾浙西災傷不實,置百萬生靈於兒戲。這就不只反映了政治鬥爭的醜惡,更反映了攻擊者已經失去起碼的良知,近乎喪心病狂了。

四是採用漫罵手段,進行人身攻擊。以王覿、趙挺之等最為典型。趙挺之言:“按軾學術本出《戰國策》蘇秦、張儀縱橫揣摩之說。”王覿言:“軾習為輕浮,貪好權利,不通先王性命道德之意,專慕戰國縱橫捭闔之術。是故見於行事者,多非理義之中,發為文章者,多出法度之外……學術不正,長於辭華而暗於義理。”

五是株連附會,構陷其結黨營私。從弟弟蘇轍,到門生黃庭堅、秦觀,故舊王鞏、孔文仲、胡宗愈,以至於同鄉呂陶、範百祿,無不在攻擊之列,上文已有論述,此不贅言。

六是輪番進攻,製造強大的輿論壓力。特別是“一入承明”時期,發動的五波攻擊都帶有明顯的預謀和目的性。

“為”與“不為”——蘇軾在元祐黨爭中的處境、操守與選擇

綜上所述,蘇軾“三入承明,四至九卿”時期絕不像表面上那樣風光。從遭受攻擊的時間點、攻擊內容、攻擊手法諸方面分析,蘇軾絕大多數時間成為眾矢之的,處於四面受敵的狀況,更多的是無奈的辯白。

二、蘇軾在元祐黨爭中四面受敵的原因探析

那麼,是什麼原因使蘇軾陷於這種狀況的呢?筆者認為,原因固然複雜,但大致可以從兩個方面展開分析,一是可以從攻擊者的角度分析,一是可以從蘇軾的角度分析。

(一)外部的客觀因素——攻擊者的動因探析

攻擊者為什麼對蘇軾進行圍攻,原因是多方面的,且頭緒繁多,撲朔迷離。據筆者粗略統計,對蘇軾展開直接或間接攻擊的人中部分與蘇軾有個人恩怨,但絕大多數則並非如此,牽涉到更為深刻的體制原因和諱莫如深的權力鬥爭。

首先,不能排除個人恩怨因素。比如朱光庭,特別是賈易,攻擊蘇軾的確有為其老師程頤報怨的成分,蘇軾自己對此也很清楚。賈易把為老師程頤報怨作為政治使命,近乎喪心病狂。另外,像趙挺之攻擊蘇軾,也的確與蘇軾存在個人恩怨。攻擊蘇軾最為厲害的王覿、黃慶基也大致可以從個人恩怨找到蛛絲馬跡。

但另外的人,用通常流行的私人恩怨造成的意氣之爭來解釋是缺乏說服力的

第二,更深層次的原因牽涉到當時的體制。從攻擊蘇軾的構成人員的公開身份分析,無一不是臺諫人員。從法理上說,臺諫對蘇軾的攻擊是具有合法性的。這既是他們的權力,也是他們的職責所在。但問題是,任何好的制度都需要人去執行。自熙寧時期王安石首開利用臺諫驅逐、清除政敵的先例後,到了元祐時期,執政大臣都或多或少利用臺諫打擊政敵。臺諫已經從權力制衡的工具演變為權臣打擊不同政見者的利器,作為工具性的負面影響日益顯現。蘇軾在元祐時期的遭遇,最為明顯地反映了臺諫的這種變質。

第三,更為諱莫如深的也是更為重要的原因是權力爭鬥。司馬光去世後,舊黨由誰來挑頭支撐大局,是當時急需解決的問題。蘇軾深諳歷史,吏事精通,才華出眾,深得最高權力者賞識,無疑是最有可能出任執政或者宰相的人選。因此,筆者根據史料分析認為,從元祐元年九月司馬光去世到元祐三年四月,執政大臣調整到位為止,

蘇軾出任執政或者宰相可能已經在圈內人士中成為公開的秘密。只有在這個基礎上,才能解釋臺諫對蘇軾一波又一波的攻擊。

“為”與“不為”——蘇軾在元祐黨爭中的處境、操守與選擇

因此,從權力爭鬥角度分析臺諫攻擊蘇軾的動機,才可能避免“意氣之爭”、“洛蜀黨爭”的認識誤區,權力才是爭鬥最為核心的因素。蘇軾與劉摯在權力上存在競爭關係,因此蘇軾在“一入承明”時期遭到的攻擊,幕後都有劉摯的影子。

劉摯之所以如此,其原因與當時的政治生態有關,也與權力結構有關。封建政治生態的金字塔權力結構,決定了這種競爭的性質:你上我就不能上,只有你下我才能上。因此,阻止蘇軾進位宰執,才演出了一幕幕連續攻擊蘇軾的活劇。

(二)主觀因素——“不合時宜”

外因取決於內因,性格決定命運。導致蘇軾在元祐黨爭中四面受敵,除了上述客觀原因外,還與蘇軾不合時宜的獨立政治取向、耿介的政治操守、真摯無飾的性格等主觀因素有關。

首先,與蘇軾“不合時宜”的獨立政治取向有關。從熙寧王安石變法開始,統治集團就分裂為新舊兩黨;元祐司馬光執政“盡廢新法”,打擊、排斥新黨人員,更加劇了這種分裂的趨勢。在當時的政治格局中,新舊兩黨已經勢如水火,按照政治潛規則,牽涉到站隊問題,站隊已經高於是非,政治取向成為第一考量因素。

一方面,

蘇軾反對新法,對王安石路線始終持保留態度,這一政治立場是一貫的,這也是元祐時期司馬光重用蘇軾的原因。司馬光重用蘇軾、蘇轍兄弟有著重要的政治考量,蘇軾也的確不辱使命,《呂惠卿責授建寧軍節度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籤書公事》是蘇軾寫得最為滿意的公文。另一方面,蘇軾反對盡廢新法並與當時“政治正確”的司馬光因為役法問題由私下討論發展到朝堂裡的正面衝突。這在黨同伐異的保守的臺諫看來,蘇軾就成了“比王安石則不及,當與章惇、蔡確、呂惠卿相上下”的另類和異類。

獨立不倚的政治取向,使蘇軾成了政治上的另類。蘇軾在黨爭中的站隊既得罪了新黨,也不見容於舊黨,舊黨和新黨都將其視為異類。有主見、不盲從、不附和的政治取向和政治人格,是不為任何當政者所喜的,蘇軾一生的政治浮沉大致都能從其獨立不倚的政治取向找到答案。

“為”與“不為”——蘇軾在元祐黨爭中的處境、操守與選擇

第二,與蘇軾“不合時宜”的耿介性格有關。負責地表達自己的政見,勇於為義,不患得患失,蘇軾耿介的性格是其遭受攻擊的又一重要原因。與司馬光為役法問題爭論特別彰顯了他這一個性特點。在反對王安石變法中,蘇軾與司馬光曾是志同道合的戰友,烏臺詩案蘇軾貶謫黃州,司馬光曾被牽累,蘇軾的復出也與司馬光的推薦有關。論公誼與私交,蘇軾與司馬光都是同一戰線的同志,但牽涉到國計民生的役法存廢問題時,司馬光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更不理智的盡改新法的做法,導致了蘇軾與其在朝堂上發生了公開爭執。

第三,與蘇軾“不合時宜”的真摯個性有關。真摯、外露、嫉惡如仇的個性,也是蘇軾易於招怨使其成為政治對手攻擊的重要原因。如“臣又素疾程頤之奸,未嘗假以色詞,故頤之黨人,無不側目”,公開指斥趙挺之“聚斂小人,學行無取”以及“軾在翰林,頗以言語文章規切時政”等等。這種真摯無飾、“剛褊疾惡”的個性,當然會“見疾於群小”,蘇軾比蘇轍更容易招致政敵攻擊,就在情理之中了。

綜上所述,蘇軾在元祐政爭中四面受敵,成為眾矢之的,既與其處於眾所必爭的政治地位等客觀因素有關,更與其政治取向、性格等主觀因素有關。

“為”與“不為”——蘇軾在元祐黨爭中的處境、操守與選擇

三、“為”與“不為”——蘇軾的選擇及其意義

就像筆者前面分析的,元祐時期是蘇軾政治上最為風光也最為無奈的時期,蘇軾由此面臨多重矛盾,並由此面臨兩難選擇。高太后的知遇之恩與臺諫不依不饒的圍剿,盡忠國事與明哲保身的不能兩全,耿介的個性與政治上必須的妥協退讓,致君堯舜的理想與不能實現的現實……

思想深處進取與退隱、出世與入世的深刻矛盾伴隨著蘇軾一生,元祐時期這種矛盾更為尖銳。在現實與思想的多重矛盾中,蘇軾“為”與“不為”的選擇無疑具有特殊的意義。

(一)蘇軾在黨爭中的“為”

蘇軾在黨爭中的“為”顯示了儒家積極用世的陽剛精神,也就是擔當精神、批判精神、強烈的主體意識。

首先,是擔當精神。為了報答高太后的知遇之恩,蘇軾盡忠國事,不但在其位謀其政,而且不在其位也謀其政。明確的是非觀可能招致的麻煩和帶來的後果,蘇軾清楚,這種擔當精神,顯示了宋代知識分子以天下為己任的宏大胸襟和豪邁情懷。這與范仲淹、歐陽修等前輩“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精神一脈相傳,也踐行了早年與母親對話做範滂的諾言。

其次,是批判精神。為了實現致君堯舜的理想,蘇軾決不粉飾現實,是永遠的不滿現狀者,也是永遠的持不同政見者。蘇軾“深慮數年之後,馭吏之法漸寬,理財之政漸疏,備邊之計漸弛,則意外之憂,有不可勝言者。雖陛下廣開言路,無所諱忌,而臺諫所擊不過先朝之人,所非不過先朝之法,正是‘以水濟水’,臣竊憂之”與當時認為元祐更化開闢了一個新時代的既得利益者當然不同道。

第三,是強烈的主體意識——堅定、獨立。蘇軾具有堅定的政治操守和獨立的人格操守,決不是攻擊者所謂的縱橫家。從熙寧到元祐,蘇軾之所以成為當政者打擊的重點對象,除了前述的擔當精神、批判精神,更為重要的一點就是蘇軾具有堅定的政治操守和獨立的人格操守。所謂堅定,就是不因政治形勢、政治利益計較“貪得患失……改其常度”;所謂獨立,就是決不“隨世俛仰,改其常度”。 “自陳入仕以來進退本末,欲陛下知臣危言危行,獨立不回,以犯眾怒者,所從來遠矣。”這應該是蘇軾對自己一生操守最好的詮釋。

“為”與“不為”——蘇軾在元祐黨爭中的處境、操守與選擇

(二)蘇軾在黨爭中的“不為”

元祐時期雖被後人冠以“賢人政治”,但當時的政治生態其實是惡劣的,從政諸公的政績也乏善可陳。舊黨政治人物先是極力打擊新黨,後是舊黨內部的黨爭,而舊黨內部的黨爭又主要集中於人事糾葛、個人攻擊、權力鬥爭。蘇軾想辦的事總有人反對,爭論一番之後結果多是不了了之。面對這樣惡劣的政治生態和無聊的政治環境,蘇軾除了不得不作出辯白外,基本上沒有熱情去參與,經常充滿無可奈何的厭倦之感。

當然,蘇軾在元祐黨爭中選擇“不為”,並非如有的論者所說是“既欲參政又畏禍及身”的被動選擇,而是當時形勢下的主動選擇。如果蘇軾在元祐黨爭中主動投入、積極作戰的話,蘇軾自己也成了無聊遊戲的製造者,也會成為悲劇中的喜劇人物或者喜劇中的悲劇人物。因此,蘇軾主動選擇“不為”自有其特殊意義。蘇軾在元祐黨爭中的不為,有兩點特別值得一說,一是政治上的光明磊落,一是個人進退上的淡泊名利。首先,絕不效法當時流行的惡劣政治手法,政治上光明磊落,維持了政治鬥爭的品位和作為士大夫的尊嚴。

對政治對手進行深文周納,是熙豐到元祐流行的打擊政治對手的慣用手法,蘇軾經歷過“烏臺詩案”,是該案最大的受害者。元祐二年十月,當趙君錫等人對葉祖洽熙寧三年三月策問進行歷史清算,惡意構陷其有“譏訕之言”時,蘇軾作為當事者,不以自己當年的個人好惡為依據,實事求是地對葉祖洽廷試策狀進行分析。利用臺諫打擊政治對手,同樣是熙豐到元祐流行的政治手法。元祐初,張商英請蘇軾推薦他入臺,為其充當政治打手,張商英後來出任宰執,是有相當能力的。蘇軾沒有像劉摯或者蘇轍一樣籠絡、藉助臺諫打擊政治對手,政治上的確光明磊落。為了權利死纏爛打,更是王覿、賈易、趙挺之、劉安世等人的慣用手法。蘇軾不願陷入無聊的、特別是為權力展開的惡鬥,更不願“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多次主動請求外放。蘇軾不願做政治動物,更不願做權力動物。

其次,在個人進退上,蘇軾淡泊名利,不以個人進退介懷,不戀棧,更不汲汲於功名富貴。蘇軾重視名節,視爵位利祿為“鴻毛敝屣”。

當政治鬥爭淪落到個人攻擊、權力角逐時,道家的“不為”思想無疑成了蘇軾的主導思想。蘇軾在元祐時期多次主動選擇請求外放,就是為了避免陷入這種無聊的政治鬥爭使自己淪為笑柄。從出知揚州開始,蘇軾開始寫作和陶詩,更加明顯地透露出歸隱田園的信息,甚至做好了回鄉的具體規劃。家鄉,是蘇軾在血腥、冷酷的政海浮沉中內心深處保留的一塊淨土和聖地,是蘇軾在近乎荒漠的政壇中的心中綠洲,更是蘇軾靈魂皈依的精神家園。

“為”與“不為”——蘇軾在元祐黨爭中的處境、操守與選擇

綜上所述,蘇軾在元祐黨爭中的處境是極其尷尬的,一方面是朝廷重臣,另一方面是倍受臺諫攻擊的目標。之所以成為眾矢之的,既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原因。蘇軾在元祐黨爭中的擔當精神、批判精神、強烈的主體意識以及光明磊落、淡泊名利的政治風範和人格風範,有所“為”有所“不為”的選擇,對於我們瞭解蘇軾的人格、志趣、追求,對於今天的人們也具有啟示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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