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安徽省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2月10日上午,记者从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落实有关税费优惠,支持做好金融服务,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免税!安徽省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召远介绍,按照财政部等相关国家部委的文件要求,安徽省落实有关捐赠税收政策、个人所得税政策、增值税政策等,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比如,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后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与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防控产品,免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进口的防控物资,免征进口关税等。
此外,在金融服务方面。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费率。
对于明确对感染新冠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明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融资及贴息支持,重点保障企业可享受人民银行低利率专项再贷款信贷支持,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
据了解,通过统筹预算资金、调整优化结构、动支预备费、争取中央支持等渠道,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截至2月9日,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57.8亿元,实际支出1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33.8亿元,省级财政安排10.9亿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专项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疫情防控等方面。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 记者 吴善良/文 周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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