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力!文昌湖公安再出手,行政拘留14日!


2020年2月8日,萌水鎮李家營子村李某(男,32歲)酒後到本村設置的隔離勸返點滋事,不聽工作人員勸阻,採取騎電動自行車衝撞隔離網、使用剪刀剪斷隔離網等方式,損毀公私財物,擾亂疫情防控工作秩序。2月9日,文昌湖公安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決定給予李某行政拘留14日處罰。


給力!文昌湖公安再出手,行政拘留14日!

警方提示:為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進行,文昌湖公安分局對妨礙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活動將依法從重從快打擊處理。望廣大居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積極配合防疫工作,攜手打贏防疫攻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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