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同意取消物業嗎?

豫北見聞


如果取消了物業,那麼小區內的公共服務由誰來提供呢?

筆者在老家縣城有套房子,名義上是一家房地產公司開發的,但實際上是個體老闆借用他人資質開發的。由於資金鍊出了問題,所以在買的時候,根本就不知道能不能辦下房產證,不過優點就是便宜。

後來,有關部門為解決遺留問題,集中為類似的小區辦理產權證,我也順利拿到了房產證。不過從購買到現在,將近十年時間,小區都沒有物業,車輛隨意停放,沒有綠化,因為全被一些人家佔了毀掉種上蔥蒜青菜了。

雖然不交物業費,看似一年省下幾百塊錢,但是樓梯裡的垃圾沒人掃,各家自掃門前雪,樓道里沒有照明燈,夜晚上下樓非常不方便,只好用手機裡的手電筒。就是因為沒有物業,所以小區根本談不上品質,前一陣子我打算賣房,打聽了一下,發現就連二手房的價格也比周邊小區低不少。

其他地方我不清楚,反正筆者目前居住的城市,物業與小區的品質是成正相關關係的,物業好,小區品質也好。正常買二手房,都會打聽一下物業怎麼樣。

當然,也有一些物業存在為人詬病的地方,比如只收錢但是服務態度卻很差,遇到問題也不能積極予以解決。

我想,如果要提高物業的服務質量,一方面需要業主委員會能正常開展工作,只有大家團結一致,才能督促物業搞好服務,另一方面,物業的行業主管部門也要加強對物業行業的管理。只有雙管齊下,才能讓物業為居民提供優質的服務。


打虎拍蠅


我個人觀點同意。

另外由社區牽頭,成立一個相當於物業的機構,承擔現在物業的職責。

好處:第一小區住戶有不滿意的地方,可以向社區反應,社區是無利益的第三方,相對公平,公正。

第二:僱用人員可以是轄區內家庭困難,又無法就業的人員,相對認真負責。


悟行0288


同意,一般來說物業都是騙錢為主


愛旅遊的乖乖鼠


取消物業,進入模塊化管理,360度全方位交給街道辦事處派出所社區化管理,第一社區管理有以下好處,社區管理首先可以直接一對一合法化協助,收取的每個小區的資金可以明確化管理,維修基金住戶發現問題直接上報,社區管理現場確認符合報方案去住戶協調協作,派出所管片更能實際深入群眾很好的瞭解具體情況,成立聯合治安管理,更好的預防犯罪。至於具體實施這個需要一個具體方案,我只能說這麼多,如果可能我願意加入制定這個管理制度定製。


刻骨銘心的痛一次就夠


堅決同意取消物業公司,小區居民白養了一批不幹活的人。取消物業,小區居委會主任為物業主管,下設維修部主管小區日常運轉和維修工作。


山上的猴頭看景


從社會管理者的角度看,物業公司是有存在的必要的。這個公司是一個實體,可以產生稅費,也能提供工作崗位,吸納一部分人就業。

但這個公司的存在也確實給業主增添了很多的額外的負擔和麻煩。。不少經營者變相多收費,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捆綁收費,由服務業主變成業主的大爺,令廣大業主苦不堪言,多數選擇忍氣吞聲。實在無奈,到有關管理部門上訪,往往也難於化解,增加了不穩定、不和諧社會因素。

所以說取消物業公司不失為一種好的治本辦法。改為社區管理,業主監督,有維修項目自籌費用,水費、電費、取暖費抄表到戶,衛生費等經常性費用按平米合理收取。


信義無價168


現在的物業公司已經從以前的微利轉為暴利了。別的不說,光停車費一項,就非常可觀。如果家裡的諸如暖氣不熱等問題,多次向物業反映,他們都置之不理。自家的車停在院子裡,被刮蹭了,物業也不承擔任何責任。難道物業就是收費和搞衛生嗎?為什麼在自己的地盤上讓物業做主還要收費?糟心啊!


且聽風吟125324445


現在的物業都是變著法的騙取業戶的錢財!我們小區的物業都是讓每戶交十年的物業費才容許業主入戶、現在剛到十年他們就又把眼睛盯到了房屋維修基金上面了、樓道門根本還能用(每戶當時交兩千五安裝的可視門。),全部換對講門(全部使用房屋維修基金。),你說他們這就是缺德了吧?為什麼門能用還有著急忙慌的全部更換!?其實他們早就準備好累缺德的招數了!那就是每戶住戶你不交物業費那他們就不給你進樓道門的磁感應塑料牌!並且你的磁感應塑料牌如若出現丟失、補辦每個磁感應塑料牌就收取你五十塊錢,你說它們黑不黑、缺德不缺德!?這也只是其中之一……它們做的缺德事還多呢!所以我強烈要求徹底取消這樣的物業!因為這樣的物業只能是有百害而無一利!!!


佳佳鑫鑫好


物業就是一種不脫侵害別人的生活權益。別人自己當房奴,你還在別人碗麵搶飯吃,開發商修建房子賺錢,你就要為房子的樓頂已及外牆的質量管理負責人,出了問題就是質量不過關,

小區只要業主自己請人保潔就可以了。

拿你物業幹什麼呢。

我小區就是我把物業追走了,

各樓道請保潔每天打掃得乾乾淨淨的。

各業主過著已好開心。


千年苗藥588


問這個問題幹嘛,你是住在大山深處的獨門獨院嗎?如今農村都要收垃圾費,住在城市的大規模社區,有電梯、有二次供水、有消防系統、監控系統,還有花園,怎麼可能沒有管理機構,至於說採取外包、自治、社區託管、專業承包的那種形式不重要,但一定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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