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天你会知道,因工作和别人翻脸有多蠢。”这句话有没有道理?

沙漠0307


人是相互的,翻不翻脸得看具体是什么事件以及产生什么影响。

职场就是一个小型社会,形形色色的人都会存在,就像你走在大马路上一样,指不定会遇到什么样的人。

那么,这里就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能力,权衡利弊。

成年人最需要学会的就是权衡利弊,而职场中涉及到的利弊会更多,而且更为复杂。

有时候涉及的仅仅是个人利益,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忍一忍也就过去了,毕竟还在一个公司谋事。

但有时候涉及到团队的利益,如果这次忍了,下次可能变本加厉。

所以,在长期性权衡利弊的时候,我们需要为自己建立一个防御壁垒。

什么是防御壁垒?

壁垒一般都有警戒线,越过了警戒线就会自动攻击,警戒线之外就是安全区域。

职场也是一样的,建立防御壁垒的过程其实就是逐步告知其他人,哪些事情是你的底线,哪些事情咱们是可以商量着来。

我们把场景分成三种来分析是否需要翻脸,供大家参考。

1、同事不配合工作导致你的项目进度缓慢。

这种场景应该很多职场人都会碰到的,有的人直接在电话里就和对面硬刚起来了,有的人则会公事公办,必要的时候会选择问题升级,对方不配合难道对方的领导也不配合吗,到时候吃不了兜着走的人可就是对方了。

这种场景一般是处理事情的方式方法了,没有必要升级到翻脸的层面。

2、你的工作需要同事配合,但对方告知你“没空”!

同事之间跨部门协作也是比较常见的事情了,碰到好说话的同事,经过评估风险,没啥大不了的也就同意了。

可遇到那种极度不配合的人,难道此时你就翻脸了吗?

其实也不需要,顶多按照公司章程,写申请走邮件,自己领导审批,再由对方领导审批,抄送共同的大领导周知,也就完事了。

如果对方还是不配合,直接在邮件上告知需配合的事情及时间节点,我就不信他还可以不配合,那就问题很大了,就不是你的层面能解决的了。

3、同事触碰了你的底线,需要翻脸吗?

其实也不需要翻脸。

比如同事明知道你今晚有约,非在下班前两分钟过来找你协助工作。

比如同事在人格上侮辱了你,更加不用生气,保留人证和物证,一封邮件丢给人力资源部门,完事大吉。

比如下属非常不配合工作,处处与你顶撞,作为领导的你就更加不用生气,绩效考核可以彻底解决这个事情。

翻脸,是最容易反应一个人的处事能力极差的表现。

总之,职场中翻脸概率真的太低了,哪怕同事间有些过节也不用随便翻脸,大家身处一个城市一个行业,可能今天翻脸了,未来在另外一家公司大家又做同事了,所以万事从根源上思考处理问题的办法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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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桑笔记


我感觉何止有道理,简直是真理,说一件真事。

刚入职的时候,有相关的部门专门负责检查各部门的卫生,纳入日常考评,其实很多时候都是走走过场,毕竟谁也不愿意把钱扣在这里。

但是检查部门新来了一位女员工,性格比较“较真”,对就是对,错就是错。

一次例行检查,碰见人家部门主管在办公室,当着人家部门主管的面,扣了二分。

主管:“卫生我们一会打扫了,看看能别扣就别扣了。”

女员工:“那不行,这是我的工作,我的负责,你看看哪哪哪就是忒脏了。”

最后两个人因为这个还打起了嘴仗。这次过后,算是得罪了这位部门主管,借着员工的“强势”行为,散播了很多消极言论。

再加上她的性格,本部门的人也非常不待见她,直接被孤立,导致她结婚的时候根本没几个随礼的。

员工工作认真,这不是毛病,但是总拿工作的罪人,自己觉得这样值么?

1, 年轻人莫把有“理”当做自己辩论的底气

经过教育的我们很多时候不喜欢无理辩三分,可是当自己占理的时候,不要咄咄逼人。

老话说得好,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很多时候大家接触的多,是因为工作。

在工作中也不可避免的有杂七杂八的事情,抓到其他人的错误,这时候人家能够及时的补救,我建议还是得饶人处且饶人,这是一种智慧。

2,很多单位,工作的推进靠的是人情

是有很多的企业,她们有非常完备的管理制度,很多情况能够按照制度实行。

但是说实在的,身边有几家这样的公司呢?

很少很少,尤其我们周围都是讲究人际关系的,要想工作干的好,是需要人配合的,那样强势的性格伤人,怎么会有人鼎力相助?

长期这样只会弄得自己孤立无援,受到孤立。

3,单位是你结交人脉的平台,不是展现个性的舞台

不是我话说的难听,是初入职场的年轻人很多“拿着鸡毛当令箭”,不分场合,部分身边,一根筋的抓住死理。

到最后把人得罪光了,还得领导善后,这是无能的表现。

我们在公司的舞台上,应该借助平台更好的表现自己的能力,而不是自己的个性。

老板让你在平台中工作是让你有所作为的,而不是引起公愤的。

4,万事不撕破脸皮,一切都有周旋的余地

职场中的人际关系很微妙,很多时候只要不当众撕破脸,那么下一秒就可能成为战友。

可如果当众撕破脸了,那么愈合的概率就变得很小,这也就说明在很大的程度上,你已经这一个圈子中被敌对,很不合适。


我是小凌子


小凌子悟职场


“总有一天,你会知道,因工作和别人翻脸有多蠢。”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

在近十年的工作生涯中,我渐渐明白,任何事情都要对事不对人,更不能随便发脾气,跟同事闹僵,否则会有你想象不到的后果。下面以两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看法吧。

在我刚进入职场的时候,心气很高,性子也比较直,于是在工作中就直接跟上级领导杠上了。比如有一次领导给我们开会,我没有带笔记本,领导说你怎么不带笔记本呢?你的记忆力有那么好吗?我说不用带,用脑子就能记住。那时候还真的对自己的记忆力挺自信的。

不过领导依然要我去拿笔记本,我就满脸不高兴地说“拿了我也不会记的。”后来因为这件事领导还专门找过我,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每个人的记忆力总是会有偏差的,而且我当着几个人的面就跟领导抬杠,太不给领导面子了。”

虽然后来领导没有故意给我小鞋穿,但是在从对待我和同岗位的同事还是有了很多差别,在态度上也有所区分,可以说慢慢地跟我疏远了。



而在第二份工作中,我的脾气依然没有收敛,对新领导也是心理不服气,在领导布置一些任务的时候会直接顶撞或拒绝,有时候会当着很多人的面不给领导面子,虽然因为自己对工作还是尽心尽力,而且工作的能力也比较强,所以在工作上没有太受到区别对待,但是依然能感觉到,领导在私下里是不会跟我有任何交集的,而部门的其他同事,都跟领导成了挺好的朋友。他们之间的一些信息的互通,包括之后资源的共享,都是我不能企及的。



在后来,我慢慢知道了职场中相处的一些道理,也明白之前自己的做法是有多么地愚蠢了。因为在职场中,你觉得以后可能永远都不会有交集的一个人,没准儿什么时候就会成为你的领导,而他也可能会带给你或好或坏的影响。

后来在与公司的人相处的时候,都很融洽,同事有工作需求也会积极帮忙。当时有一个其他部门的同事,经常会需要我帮他写一些文案,实际当时心里是挺不乐意写的,但是因为觉得也没必要拒绝,就帮了几次忙。没想到,后来公司部门结构调整,我成了他的下属。想想如果之前我直接拒绝了他,后面在一个部门该怎么相处呢。

而且在跟他相处的过程中,他对我的文笔一直赞赏有加,如果不是之前的接触留下了好印象,后来成为部门同事后就不会相处的那么融洽。而且之后我又调往其他部门,最后离职。



在知道我离职的第一时间,他就打电话给我,问我要不要去他朋友的公司上班,说有合适的岗位介绍。后来在我去其他地方上班的几年,他也是一有相关的工作,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希望给我推荐很好的工作。虽然一直没有接受他的推荐,但是心里还是心存感激的。同时对职场的相处之道又更加深刻了。

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之前八竿子打不着的同事可能就会成为你的上级,所以任何时候,都应该表现出你的耐心和专业,这样在后来有相关的工作机会的时候,别人才会想到你。否则,你以为不会在工作上求到别人,就动不动干起架来,结果过段时间,因为某个事情你还真的要求别人办事,那时候岂不是很尴尬啊。


纳人纳事


职场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利益。这句话一点都不假。


因此,“因工作和别人翻脸有多蠢”,这句话也没错。


我部门一个同事就有深刻的体会了。他一向低调做事,埋头苦干,想着这次提升会有他的份儿,结果,公司空降了一个主管下来管理他,我这个同事很不爽,视这个主管为眼中钉,打心底里瞧不起他。


而这个主管偏偏能力真的不如他,但可能是有关系吧,爬在他头上去了。这样朝夕相对下,我这个同事就跟主管摩擦就越多。有次,这个同事公然顶撞主管,并差点动手打起来了。这件事惊动了人事部,在经理的协调下,决定将男同事调到其他分公司去,免得两人再次发生争执。


本来这样就相安无事的,但是,有一次,这个男同事微信我,问了一些问题,然后他婉转地问我,现在的主管怎么样了,让我帮他的忙,跟主管说一下协助的事宜。原来,他所在的公司要处理一个系统问题,但是这个工作是由原主管负责的,他不好意思开口请求他帮助,需要我做中间人沟通。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俗话说,今日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人生的角色在不断转换中的,何必因一时冲动而断绝自己的后路呢?


所以,我非常赞同这句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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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工作与人翻脸,在职场上,这样的事情还真不少。有的员工与领导翻脸,有的不同部门之间争执激烈,有的同事之间甚至发生激烈的争吵。

所谓翻脸,是指工作关系的改变,由原本和谐的工作关系变的不和谐,由原来的配合默契变得有争议。因为工作翻脸不是一件好事,但是是不是翻脸就代表愚蠢,这结论可真的不一定正确。

公司正常的工作关系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公司正常的工作关系是怎样的呢?都是一片和谐,没有争议和矛盾吗?这显然是不现实的。

1.在公司总存在不同的观点和争议

公司部门与部门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在职能行使、目标方向和利益驱动等方面都各有差异。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在公司内部也不可能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

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差异性、人员人之间的职能、能力与利益的不同,一定会导致彼此之间在工作上有争议点。当争议比较小的时候或者时间比较短的时候,不会有激烈的矛盾冲突,但是随着争议的积累与时间的延长,矛盾或日益加深和扩大,翻脸在所难免了。

2.工作的和谐是相对的

为了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与实现整体上的公正公平,企业在制度、流程与利益分配上会有相关的规则约定,但是这是相对的。没有什么制度或者规则能够搞定所有的员工,也没有什么办法能够让大家在意见和观点上绝对一致。

所以,工作和谐只能是相对而言。工作争议,包括员工之间因为工作而翻脸并不意外。

“聪明”的标准是什么?

既然有愚蠢的概念,那一定有聪明的概念。既然认为翻脸是愚蠢的,那什么是聪明的?

1.“老好人”是一部分所谓“聪明人”的价值取向

有些人自以为聪明,谁都不得罪,想给所有人留下好印象,希望自己有好人缘。于是,无论什么事情都好好好、是是是。张三的观点他不反对,李四的观点,他也赞同。在工作上也是,即使有争议也不说,即使有问题也不反映。

这种老好人是一点原则都没有,是极端自私私利的。表面上他谁都不想得罪,实际上是不想自己的利益有一丝损害。但实际上呢?什么观点你都赞同,结果两种不同的观点同时出现怎么办?谁都不想得罪,但是如果不表明观点,工作就推不动了怎么办?

观点一:表面上的老好人,实际上是老油条的变相称呼而已,要能力没能力,要成绩没成绩。好好先生的背后是工作的拖沓和业绩懂得低下。如果在绩效要求比较突出的公司,早就被“砍”掉了。这是聪明吗?

2.胆小怕事,投机取巧

有些人不愿意得罪人,即使工作上有原则性的冲突也不会翻脸,实际上就是担心自己或者自己的利益“受到伤害”,患得患失。生怕一下子得罪了人,被报复,自己不堪其扰不胜其烦;生怕因为在工作上翻脸自己丢脸,声誉下降;生怕一旦翻脸自己丢官罢职,没有了职场的前途。

这是一种畸形的职业观点。在现在企业高利益追求的背景下,企业对员工最大的需求是什么?是老好人么?是左右逢源、曲意逢迎吗?都不是。是员工实际的工作能力,是实际的工作成绩与岗位贡献。

观点二:脱离了企业绩效这个前提,认为翻脸愚蠢,实际上是一种浓厚的职场“江湖”习气,是没有原则和做人骨气的体现!

那么说,因为工作原因翻脸就一定对吗?那也不一定。实际上,工作上很多事情不用翻脸就可以解决,但是该翻脸的时候就要翻脸。

1.大部分工作争议无需翻脸

员工与员工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确实存在人情世故的事情。在工作上,只要不损害大家的利益,只要能够变通一下可以解决问题,就没有翻脸的必要。

另外,对于工作中的争议翻脸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应该冷静分析、理智处理。如果存在争议,双方应该坐下来认真沟通,谁说的对就听谁的;如果是在打不成一致可以求同存异,也可以交由领导来裁判解决。

观点三:绝大部分情况下,工作无需翻脸。

2.该翻脸时就翻脸

尽量争取不翻脸不等于没有原则、不等于一位忍让。如果对方的观点差异很大又无法达成一致,即使领导裁决之后仍然不执行;如果对方反复无常、不讲信用。这个时候就要翻脸,对于不执行达成协议的人、不讲信用反复无常的人,再多的忍让也无用。

另外,有少数员工三观不正,在工作中存在明显的损人利己行为,存在明显的损公肥私行为,对当事人的利益也造成很大损害。你还忍着?这样的人你不与他翻脸,难道助长这种歪风邪气吗?难道眼睁睁看到自己的正当利益受损后者工作已经无法开展,还不言不语?

观点四:坚持原则、信守信用,即使翻脸也不用担心什么。身正不怕用影子斜。

那些认为别人愚蠢的人,自己“蠢”到哪儿?

很多人就是这样,总以为自己聪明透顶,觉得别人的行为愚昧、愚蠢。但到头来真正愚蠢的反而是自己。

1.以忍让换取苟同不会长久

工作关系是要靠正常的思维来进行处理的。有争议不可怕,翻脸也不可怕。只要大家对事不对人就好办。没有个人恩怨,你担心什么。

但是,有些人是很容易将工作的争议牵涉到个人恩怨上面的。所以,一些员工就怕。然而,你越怕他越得寸进尺。这次你怕他,不敢翻脸,下次他更猖獗。没有原则的忍让带来的事暂时的苟同,以后所有的类似问题,你都忍到底?

观点五:关键时候不翻脸助长不良风气,使得自己和他人的工作都不能正常开展。暂时的妥协换不来长久的“安定”。

2.其实是损人不利己

在原则问题上该翻脸的时候不翻脸,等于纵容他人继续错误下去。如果你和他翻脸,他可能有所收敛、就此打住,但如果苟同,对方不知自己已经错了,继续下去没有好的结果。这种做法使得自己的工作受到损失,同时,也害了别人。

观点六:好好先生损人不利己!

3.以自我为中心的自作聪明

这种人大部分是自作聪明的,以为自己处处当和事佬,事事与人为“善”,就万事大吉。但实际上大家的眼光都是雪亮的,职场上没有“傻子”。自以为是的“聪明人”久而久之就会成为大家眼中的万金油、老滑头。表面上大家不动声色,实际上从骨子里瞧不起这样的人。

观点七:没有底线和原则的不翻脸尊严何在、威信何在?

总而言之,翻脸不是一件好事,但不等于不也可以翻脸,只要做到对事不对人。翻脸不是关系的僵化,只是职场工作处理中的一种特殊现象。面对不良作为,翻脸维护了自己的工作利益;面对理智之人,翻脸不会影响关系,甚至换来更真挚的友谊。我们不主张翻脸,但是基于江湖习气的老油条式算计实际上是最愚蠢的小聪明。不利于工作开展,更不利于职场成长!



指尖视野


每个人和每个人对于工作中与同事产生的矛盾都会有不同的解决办法。我们没有办法在没有任何额外信息背景的条件下去确定哪个有道理、哪个没道理。关于题主提出的这个问题,我们只能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感受回到,不代表“道理”,指代表个人体验。

为了能从根本上回答这个问题,请允许我应用一段德鲁克在《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一书中的片段,这个片段是关于一个组织中的人事关系的。他说:一个组织的管理者,纵然有“待人的才能”,但他们的人事关系并不定就好。但是,如果他们在自己的工作中和与别人的关系上都重视贡献,才是真正的“人事关系好”......如果大家的关系是建立在出成果和取得成就的基础上的,那么及时偶然相互出言不逊,也不会影响关系。

之所以引用德鲁克先生的这段话,就是想表明我自己的一个观点:大家如果都是为了一起出成果,本着绩效和贡献的基础来沟通、讨论,哪怕是两个人吵架并使用了过激的语言,事后也不会影响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如果两个人都是出于工作本身考虑,翻脸的可能性不大,或者即便翻脸也只是暂时的。

从我个人的工作经历来看,为了工作的事情与同事翻脸确实不是一件聪明的事情。人都一样,只要和另一个人翻脸,每天工作时的心情都会不一样。每天上班前,都会不停地告诉自己:今天上班又要和那个家伙碰面了。一想起来就会不舒服、别扭。两个人翻脸之后,两个人走路时偶遇,会非常尴尬和难堪;即便是大家一起开会或参加活动,两个人在这个活动里会很不自在。翻脸之后,工作就会心不在焉、心事重重,效率会降低,心情会变坏。甚至有些可能会产生离职的念头。所以,为工作翻脸是一种得不偿失的事情,不够聪明,也不够智慧。

对于成年人来说,翻脸是一种不成熟的表现,也是一种内心支撑力缺乏的表现。所以,工作中翻脸的事情就别做了。即便一时冲动翻脸,也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化解掉。这也是考验一个人胸怀,考验着一个人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翻脸别拖的太久,拖得越久,化解的可能性就越小。

这个世界说大很大,说小也很小。不知道翻脸的两个人未来会因为什么机缘巧语不得不面对面在一起。到那个时候可就真验证了题主说的“因工作与别人翻脸有多蠢”。我觉得一个人只在两种情况下置气:一是不能让别人看低自己,要自己跟自己置气,让自己拥有不让别人小看的实力;二是对于心怀恶意、无端伤害人格、恶意中伤的事,就不能让他们得逞;不过,这已经超出工作范围了。

在工作上,翻脸是小孩子过家家的事,最好不要让它发生为宜。


耕然夫


其实,说这话的人才是最蠢的。别十拿九稳的总有一天你会知道,请问题主,你是这样行事的人吗?每个工作环境都有合适的人在做事,总有一些人不适合这样的环境,至于说因工作和别人翻脸,那是司空见惯的事,一团和气的工作环境很少,人多的地方是非多,君子与小人混杂其间,意见不合,见解不一,人心两样,当然吵架难免。

蠢的是说这话的人,这个世上越是谦让,越会受到歧视。他以为你好欺,他以为你害怕,在他眼里,拿你当面团捏来捏去。假如你怦然翻脸,以压倒性的气势面对他,保准他乖乖投降,人就这么一回事,欺软怕硬的劣性在吵架之中昭然若揭。

每个行业都有这种现象,职场中不乏小人和无耻之徒,他们在工作中不是尽职尽责,而是上窜下跳,扇风点火,寻衅滋事,对于这种人,要敢于碰硬,翻脸又怎么样,职场又不是家,更不能常驻养老,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倚梦闲话63233292


这句话很有道理。身在职场,公子认为真正的职业化可概括为8个字:利在情先,事在人先。

在这种基础上,因为工作就和别人翻脸,显然是蠢的。

为什么这样说?

一、首先我们得弄明白:公司是个什么场所,同事是种什么关系?

我们为什么会来公司上班?为理想?为追求?为自我实现?

别扯了,首先是因为你穷,你得赚钱糊口。

老板为什么开公司?他也不是闲着做慈善,首要目的,同样是为了赚更多钱。

公司存在的最核心甚至唯一的价值,就是盈利。

一群为“利益”而聚在一起的人,做了同事。你说同事间该是什么关系?

不是说同事间就绝对不能产生感情,不能成为至交好友,但请注意这个先后关系。

你们因利益而聚,各司其职、精诚合作,皆是为了更高效地完成目标,进而满足公司和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要求。

闲暇时一起吃饭喝酒,称兄道弟,那是在这之后的事。这是公子说的,利在情先。

公司的存在属性,以及同事间的天然链接关系,决定了这四个字的定位。

因工作而翻脸,无论谁对谁错,首先证明的,是你情绪管理不到位,把“情”放到了“利”前面。这不职业。

二、成熟的人,学会的第一课就是对事不对人。

什么叫事在人先?换个我们更熟悉的词,就叫对事不对人。

大家立场、见解、层次不同,工作上有分歧在所难免,这并不代表对方品行有问题。

就事论事,不要牵扯有的没的,更别人身攻击,大家各摆事实列论据,论证自己想要表达的观点,如果双方都能做到这样理智,能翻脸?

当然,很多同学可能会第一时间反驳:你说得太理想了,我倒是想讲理,对方就是无理取闹怎么办?

这种情况,的确很多,公子随手就能举出3个常见场景:

1.跨部门合作,你和对方平级时;

2.与客户沟通时;

3.与上级沟通时。

这3种情况下,尤其是后两者,的确非常容易出现对方因为身份强压过来,蛮不讲理的情况。

这时候怎么办?反怼回去?

公子认为,这是下策。我们提倡的是,对方不职业时,正是体现你职业的时候。

要知道,对方不满的,多半也只是你的职业身份和位置,而非你这个人。

习惯以个人身份代入职业身份,除了一逞口舌之快,对你的口碑及后续发展毫无益处。

对事不对人,的确是件知易行难的事,但成熟的人,一定都会。

三、视野开阔的人,都懂得给自己留后路。

职场上,30年河东,30年河西的事情,天天都在发生。

你今天得罪的这个人,没准儿有一天就成了你的顶头上司、合作伙伴、关键客户,这事儿谁也料不到。

为什么要为一件将来看起来无关紧要的事情彻底得罪一个人?这既不职业,也是在给自己挖坑。

当然,公子不是在引导大家“认怂”,我们当然要维护自身的利益,该据理力争时,绝对要争。但请心里始终有根弦:你的目标不是打倒对方,而是澄清观点,说明立场,这已经足够了。

这样做,也不是为了谁,纯粹是给自己留后路而已。

最后强调一遍:懂得利在情先,事在人先的人,才叫职业化。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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焱公子


我感觉这句话太有道理了,太适合记录在新人工作必备小本本上了!



这里,一定要说个我印象很深刻的事情:

差不多在今年四月份的时候,正是马云爸爸说“996是修来的福报”的那一段时期,部门内部开始扇996的风,私下里把上班时长,纳入日常考核。

其实大部分时候都是走走过场,毕竟公司已经基本上天天加班,差不多也是单周996双周10105的节奏了,真的已经很辛苦了,谁也不想明明加了班还倒扣钱给公司啊~

某天,老大开完周一早会,在鼓励大家多干活的例行唠叨之后,半开玩笑间随口说要坚持996,把催早起工作交给了新来的实习生“锤子兄“。

但没想到这位“锤子兄“,性格比较“耿直”,把玩笑当真了。



周二早上,“锤子兄“入职第一天,部门的某技术大牛,差不多到11点才来,他直接在自己的工作小本本上,把该大牛的上午工作时间记为旷工,还在工作群里@该技术大牛直属领导,要求通报批评该大牛。

直属领导解释说:某大牛实际上昨晚通宵解决了线上bug,在家里休息了不到6个小时,又来公司坚持上线新项目,所以......

"锤子兄":不行,这些不能成为他迟到的理由。



两人在群里打起来,算是彻底得罪了技术组老大和大牛,实习留用名额直接告吹。

工作认真,不是错,错的是,拿工作得罪人,不值得!



1、醒一醒,工作场合是你最快结交人脉的地方

很多初入职场的年轻人,都有这个毛病——“给个鸡毛就当令箭“,不分场合,一旦占理,直接开怼。

醒一醒,工作场合,这么好的结交人脉的地方,你再张嘴不饶人,把人都得罪光,就亏大发了。

最关键的是,你来公司,是要来展示自己业务能力的,是来学习大牛本事的,而不是展示自己“劈里啪啦的少年雷电属性”!



公司招你,是希望你能在你的岗位上有所作为,而不是招你来怼人拉仇恨的!

2、做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在职场上,”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一会儿你是占理,抓住了别人的失误,如果确实是特殊原因,不是故意而为,适当的人情味儿还是得有的。

毕竟,工作中杂七杂八的事情那么多,指不定你转正晋级加薪的关键点就卡在别人那里了。



而且,大多数的工作想做真正做好,是需要彼此配合互相帮助的。咄咄逼人,树敌众多,谁还愿意帮你呢?!

好了,说到这里吧!


你好,我是星北君,谢谢你的阅读,欢迎关注评论哦!


星北君


总有一天会知道,因工作和别人翻脸有多蠢?

工作分工的不同,对此话会有不同的感受。

由于本人经历了太多的不同工作岗位,所以对这句话感觉到的就是:当工人时最好管理人员开只眼闭只眼,我们完成各项任务你就不要管我们了;当車间管理人员时,希望工人要遵循企业的各项指标完成,发现弄虚作假的,要做通思想工作前提下,会根据制度去处理;当企业管理工作时,按照更多的管理制度去推动实施各项管理,这时是碍着面子不管不理呢,还是根据自身的职责去将企业管理好呢?又要“得罪人”呢?摆在面前的选择就靠当事人去取舍了。



人均是有坠性的,包括自己,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就是摆在了自己的面前,我认为在其位必须要谋其政。否则,就是失职失责,如果说管理好企业是要与违反者作所谓“翻脸”的,那么我也只能说工作责任,就如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要不然,就不要在其位,不翻脸,任其制度荡然无存。


但为了生存,且作为我又是单位防火主要责任人,签有责任书的,出了问题,岂不是要去坐牢!

这句话有没道理?

我觉得这句话没有道理!那我情愿与人“翻脸”,也不愿意独自承担犯罪的责任了,你说我有多蠢就多蠢吧,因为我们生产的材料有易燃易爆物,这关乎到几百甚至几千人的生命啊!

答题完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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