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員工工資怎麼發?沒上班也能領工資!

疫情發生後,春節假期延長、復工復產推遲……,花唄、信用卡、燃氣水電都還不上了,很多人恍然覺悟發現上班才是真的好。疫情還未結束,很多地方不得不復工復產,這期間的工資待遇怎麼算?很多人有點懵。


我國法律規定中與工資發放有三個相關的概念:工作日、休息日以及法定節假日。

工作日,工資照常發放;

休息日,如果加班的應當安排補休,無法補休的要支付雙倍工資;

法定節假日,如果上班的要支付三倍工資。

通常來說,工作日就是週一到週五(個別特殊的除外),也就是大家平常應該正常上班的時間。休息日一般是週六週日(俗稱週末,個別因假期調整的除外)。法定節假日是由國家有關部門每年初發布的包括春節、端午、中秋、國慶等特殊節日假期。

疫情期間,員工工資怎麼發?沒上班也能領工資!

具體到這次疫情假期來看:

1、大年初一至初三(1月25日—27日)為法定節假日,若上班,則應向員工支付3倍工資。

2、大年初四至初六(1月28日—30日)為國家結合春節假期調休放假,按休息日處理,若上班,則應向員工支付2倍工資。

3、大年初七至初九(1月31日—2月2日),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這三天為“延長春節假期”(屬於“臨時假期”),參照休息日處理,若上班,則應向員工支付2倍工資。

4、大年初十至十六(2月3日—9日),國家通知要求2月3日正式上班,但因疫情防控需要,各地可靈活處理復工復產時間安排,以至於各地開工復產時間不一,比如廣東省復工復產時間定為正月十七(2月10日)。也就是說,2月3日—7日本屬於正常上班時間,不再屬於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如果上班的,則發放正常工資。2月8日—9日為週六週日,按照平常休息日計算,如果上班的,也應發放2倍工資。

5、其它地方如果復工復產時間還要延後,那就參照第4條處理。

還有一個比較關心的問題,很多人擔心沒上班沒錢還房貸、還車貸。那麼在上述這些時間內沒有上班的,工資怎麼發放?

1、大年初一至初六(1月25日—30日)為春節假期,初七至初九(1月31日—2月2日)為“春節延長假期”,這段時間沒上班的沒工資。

2、大年初十(2月3日)開始,如果受疫情影響不能如期復工復產上班的,按平常工作日發放正常工資(這期間有法定節假日、週六週日等休息日的當然沒工資)。也就是說,這些天沒上班的朋友不用擔心,工資照常發放。

3、還有一些特殊群體: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離的,同樣按上述第2條正常發放工資,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如果隔離期滿仍然要治療的,則按病假支付工資。

還有一個問題,企業長時間停工停產,有些中小企業壓根發不出工資,這個時候怎麼辦?如果是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發不出工資的,可以與員工協商,採取調薪、輪休了等方式,如果迫不得已的可能得裁員了,企業裁員的按照《勞動合同法》裁員條款執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