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山縣人民檢察院快速批捕一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務犯罪嫌疑人

2020年2月8日,盤山縣人民檢察院受理了一起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提請逮捕案件,啟動快速審查逮捕程序,於當日對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批准逮捕。

盤山縣人民檢察院快速批捕一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務犯罪嫌疑人

經查,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於2020年2月5日21時10分許駕駛遼 LBXXXX黑色豐田皇冠牌小型汽車沿省道320大養線由錦州方向向盤錦方向行駛,在經過凌海市光輝高速出口與東郭鎮交界防疫檢測卡口時,逆行且不聽卡口執勤人員指揮,拒絕防控人員檢查,伺機猛踩油門,衝闖卡口逃逸,將正在執勤的盤山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輔警王某某撞倒在地,導致王某某左側眉骨處受傷。

犯罪嫌疑人張某某不服從疫情防控管理,嚴重破壞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秩序,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涉嫌妨害公務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之規定,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批准逮捕。

為依法懲處涉疫情防控犯罪,維護正常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盤山縣人民檢察院啟動快速審查批捕程序,做到當天受案、當天閱卷、當天審查證據、當天提審、當天製作法律文書,並在妥善做好每個工作環節幹警的防疫安全的前提下,協調縣公安局看守所,做到辦案檢察人員、公安幹警、犯罪嫌疑人安全防護措施到位,辦案和防控全部工作一氣呵成,及時有效地打擊了疫情防控期間嚴重妨害公務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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