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的母親說,結婚可以不要彩禮,但婚後每年必須拿一萬元讓他們去旅遊。這合適嗎?

司馬太師


你豬頭哇,先滿口欣然應允老丈母孃的提議,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老婆搞到手再說!至於以後每年拿一萬塊錢孝敬二老旅遊,那是後話!旅遊也應該,無可厚非,人家把養了二十多年的大閨女,就這麼白白送你?或許以後他們改變了主意,到時候把你們給的錢替你們存著呢!凡事想開些,多往好處想,心裡就會坦然!

老輩人花錢省,不會亂花,你把心放肚子裡就是了!

依計行事,走起![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


劉k華


我就說啊,當初和我老婆結婚就是啥都沒給,現在我就是默認每年給他們1w,一般都是過年給,當然我沒有明說,只是這麼想的,目前也是這麼做的,至於我老婆每年給多少我沒有過問,但是我知道因為我給了1w,她也不會再額外給多少的,她還有弟和姐,畢竟不是她一個


wo656




新視界4208


絕對不答應。因為你這個丈母孃根本只在乎它自己,一點不關心她的女兒。

這是因為關心女兒的或者只注重未來女婿的人品及前途,或者為女兒討要些財禮免得女兒嫁過去吃苦。

爾這個不要財禮,只需婚後每年為它兩口子出一萬元旅遊費,只注重自己享受了,說句不客氣的話,它自己的生活一種是大富大貴一種就是生活的勉強,什麼都可以不顧(包括親情臉面)只顧自己的人大部分就是這兩種情況,顯然它屬於後者。

更不要存僥倖心理,結婚後不出又能怎樣?告訴你,一個不顧親情不要臉面的丈母孃你是惹不起的。

最後奉勸你一句,不知你哪個地區的。如果你地區財禮婚後女方全帶過來的。那麼假設你丈母孃不提旅遊費改口要財禮,要做好財禮拿不回來的心裡準備。


粗俗的真語


我是男的,我覺得這要求不過分,甚至很低的要求了,丈母孃把女兒嫁給你,彩禮都不要,每年只要一萬塊錢旅遊費,我覺得丈母孃挺通情達理的,現在一萬塊錢並不能做啥子,就當是孝敬丈母孃的生活費怎麼啦?別個把女兒養大白白送給你,替你照顧家庭,我覺得男的並不虧,最主要的是孩子跟男方姓,而且挺划算的,如果一個男的卻覺得不合理,太計較了,我覺得那是女婿的問題,而且還是人品的問題,別說什麼丈母孃不為女婿考慮生活,女婿不好好掙錢才會計較的,越是窮,越是計較,說白了就是女婿沒有把女方父母當親人,我只能說女婿不合格,太能算計了,當然一般不要彩禮的父母,一般都挺通情達理的,不會在意那1w塊錢的,別個在意的是女婿的態度,不然就直接要彩禮了,別個作為父母的的肯定是願意女兒過得好的,女兒過得不好才不會犧牲女兒的生活去享受的,所以我覺得丈母孃挺不錯的一個人,如果反對,只能說女婿人品有問題,太能算計了,這是我作為一個男人的觀點,僅供參考……[捂臉][捂臉]


smile國哥


應該可以答應的。

你岳母情商很了不起,都是過來人知道成個家箇中酸楚都明瞭。她這也是為你們小家考慮,如果真跟風要個六八萬甚至數十萬。這明顯對你們新家以後的生活平添無限危機,再說人都是好面的。不是人人都是清風脫俗哦!

岳母要你每年出一萬去旅遊,你就偷著樂吧!你們婚後有小孩後她老人家樂著帶,難道付出僅僅是區區一萬嗎?

我覺得這個問題真是好,在如今這社會里不愧為一股清流。值得提倡!俗話說水往下流,天下父母都希望兒女幸福美滿,這種岳母來一打越多越好。哈哈哈


夢醒不復


每年拿出一萬去旅遊,深謀遠慮,運籌帷幄,這樣我認為被彩禮要得還多。

民風民俗應當改變,但要徹底改變確實不易。結婚嫁娶由於父母撫養,操心勞累給些彩禮也對,但應適可而止。莊間鄰居親戚朋友來慶賀,祝福也是對的,總不能喝些白開水送別,招呼檔次應大眾化,這是人之常禮,互助互愛。這些都要與收入生活條件持平,別因為高興而賒賬,那就不好了,高興之後的痛苦漫長而艱難,擔子擔在大個子肩頭,何必呢?情意重於泰山,求解定要排難。








李爾勳1


這是零首付高額還貸啊!以我的意見就是對方沒要彩禮所以雙方父母一視同仁,給女方父母提供什麼就給自己父母提供什麼,給自己父母提供什麼也給女方父母提供什麼。如果女方的意思是隻能給女方父母提供,那我建議不結婚。你們都說希望父母對子女不要偏心,反過來一樣,做子女的也不應該對雙方父母偏心。要想家和萬事興,首先做到將心比心。如果一個女人一定要你偏心對待,你順著她,你就不是個男人,你不是個男人,你就永遠滿足不了她,她早晚會跟你離婚。你不順著她,她一樣會跟你鬧離婚。所以總結這樣的女人不能娶。我說的是大概率的事。用個例胡攪蠻纏的趁早滾蛋。


生活簡單才是幸福



公正永生


我覺得你應該這樣理解岳母的要求。

她之所以這樣要求,可能有隱情,不便說明,只是個託辭而已。

結婚索要彩禮,雖然是個陋習,但也有一定的合理性,要客觀理性對待,而不要上綱上線,把這個延續千百年的習俗說的一無是處!

你岳母不便說出的隱情,我猜測可能有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她有兩個閨女,前一個給了很多彩禮,這個如果不照此辦理,那個就會有意見,讓你也拿這麼多,而你的經濟條件不允許,但岳母對你又十分滿意,所以這樣說,至於以後每年會不會要你拿一萬元,再另說。

二是在農村,一個閨女許給別人,如果不拿彩禮,村人會說閒話,說“這姑娘嫁不出去,不要彩禮,急著嫁給人家”。岳母面子上掛不住,因此,這樣要求,對村人鄰居好交代,也很有面子。

所以,不管你岳母動機何在?你都要正面理解,順著她來,結婚後,你經濟條件許可,每年給她一萬元,讓老兩口出去旅遊,她們滿意,妻子滿意,你也有成就感,家庭也會和睦幸福。如果條件不允許,我想丈母孃還是向著自己親閨女的,她也不會強人所難,甚至還會幫襯你的。

建議你聽岳母的話,應該沒錯。這是好事,別較真,本來岳母的意思,就是給你臺階下,你不要辜負她一片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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