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津縣公安局關於疫情期間
加強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的通告
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社會大局穩定,根據《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非我縣戶籍到我縣務工、經商、居住的人員,要及時、主動向所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黨群服務中心(村委會)、物業委員會申報居住登記,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用工單位、出租房主、房屋中介等要切實履行主動申報登記流動人口的責任,應當即刻登記承租人身份信息,並及時向公安派出所申報,並要落實對外來人員的管理責任,掌握外來人員動態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三、流動人口本人、出租房主、房屋中介、用工單位等不按規定申報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登記的,公安機關將嚴格按照《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從重處罰。對於不按要求進行申報和落實管理責任致使發生疫情事故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對發現隱瞞不報、未登記的情況,全縣廣大人民群眾可撥打110或轄區派出所電話舉報。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自助申報方式:掃描附件二維碼或者互聯網搜索“山東公安居住登記平臺”按提示註冊申報。
公安機關諮詢、舉報電話一覽表
城關派出所
17605346233
寧津鎮派出所
15865922898
長官派出所
19862064232
大柳派出所
19862066372
時集派出所
19862066280
保店派出所
15253489288
柴胡店派出所
17605347543
劉營伍派出所
18315888996
杜集派出所
17605346271
相衙鎮派出所
13455180005
大曹派出所
19862064220
張大莊派出所
19862064226
寧津縣公安局
閱讀更多 寧津融媒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