鯉城首推“1355”工作法,各類企業復工時間是……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期,企業復工在即,為幫助企業加強復工後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全力支持企業生產經營,2月8日,鯉城區召開企業復工專題會,對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作出安排,首推“1355”工作法,為企業提供切實保障。

“1355”工作法,“1”即成立一個工作專班,為鯉城區疫情防控期間開展“暖企”行動支持企業生產經營專項工作組;“3”即率先在全市按行業分別出臺三份復工企業防疫指南,分別為《鯉城區工業企業復工及其返工返崗人員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鯉城區商貿企業復工及其返崗人員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鯉城區在建工地返崗復工疫情防控方案》;“55”即為復工前、復工後分別落實5項防疫服務和管控措施,復工前,做到復工審批要及時、主體責任要明晰、防控預案要管用、宣傳警示要覆蓋、物資儲備要充足;復工後,要做到監測管控要落實、人員聚集要杜絕、安全生產要盯緊、幫扶服務要主動、檢查督促要嚴格。

此外,鯉城區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印發《鯉城區企業復工總體安排方案》,對工業企業、商貿企業、建築企業復工具體時間節點、申請審批材料、落實防控措施等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切實為企業排憂解難。

企業復工總體安排

一、工業企業

(一)2月9日24時前,除已開工(或運行中)企業和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製造業企業外,其他企業不得早於2月9日(農曆正月十六日)24時前開復工。春節期間未停工的企業繼續做好穩產。

(二)自2月10日起,企業在落實好防控措施、備足防護物資的前提下,用工規模在200人以下的,允許申請全面復工;用工規模在200人以上的,允許申請部分生產線復工,間隔分批安排員工上崗,穩妥過渡到全面復工。

各工業企業應提前2天將《復工審批表》及有關材料報隸屬街道辦事處,由街道辦事處在1天內完成審批,復工情況由街道辦事處彙總後,每日報區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二、商貿企業

(一)2月9日24時前,除保障城市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和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外,其它企業復工時間不得早於2月9日24時。對已復工的企業,保障企業穩定經營。

(二)自2月10日起,非勞動密集型且防控措施已落實到位的限額以上商貿企業、省內流通員工(包含年內未返鄉的省外員工)為主的企業可申請復工。

(三)自2月14日起,非勞動密集型且防控措施已落實到位的省外流動員工(不包含湖北等疫情重點地區)為主的企業可申請復工。

(四)自2月24日起,人員密集型的企業(如萬祥商城、幸福鞋街、義全機電專業街、伍堡建材專業市場等)可申請復工。重點加強餐飲服務業的監管,倡導調整服務模式,最大限度採用自助點餐、自助取餐,鼓勵外帶外賣,避免人員聚集。

各商貿企業應提前2天將《復工審批表》及有關材料報行業主管部門或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直接審批後,每日報區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三、建築企業

自2月10日起,建築企業可申請復工。企業應提前2天將申請復工材料報所在社區、街道辦事處審核,自查整改符合要求後,經監理、建設單位審查,報屬地街道辦事處和區住建局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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