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尼伯往事 001:宗族,華人移民不敢涉足Down Town

19世紀70年代,華人開始在曼尼託巴地區聚集,最開始是溫尼伯、隨後布蘭登和其他的城市也出現了華人的聚集。

1877年11月19日的溫尼伯自由快訊(Winnipeg Free Press)刊登了一條信息:三位華人異教徒(Heathen Chinese)從美國來到了溫尼伯,但是很少有材料可以追溯這三位華人是如何到達美國,又是出於何種原因跨越了邊境的。

溫尼伯往事 001:宗族,華人移民不敢涉足Down Town

WinnipegFree Press 沒找到1877年11月19日的

可明確追溯的最早的華人大多來自Sunning地區(今廣東江門地區)

他們大多是加拿大太平洋鐵路(Canadian Pacific Railway)的勞工,修建到曼尼託巴地區的時候選擇留在了溫尼伯和布蘭登(但是是勞工中非常少數量的人)。相比於英屬哥倫比亞省(British Columbia)和其他的大城市,曼尼託巴因為提供了更高的工資,並且對英語的要求沒有那麼高(競爭相對不激烈),吸引了這些華人的留居。

溫尼伯往事 001:宗族,華人移民不敢涉足Down Town

江門到溫尼伯11,427.84 km 八千里路雲和月根本不算啥

溫尼伯往事 001:宗族,華人移民不敢涉足Down Town

車牌可以看出來一個省份的自我定位 上:英屬哥倫比亞 下:曼尼託巴

溫尼伯往事 001:宗族,華人移民不敢涉足Down Town

太平洋鐵路橫穿北美 而溫尼伯是鐵路交通重鎮

1901年的人口調查,曼尼託巴共有華人206人(全部為男性),而當時在英屬哥倫比亞省(British Columbia)已經有14,885位華人,到1911年的時候,曼尼託巴華人的人數攀升到了885人。

我們可以推測,早期聚集在曼尼託巴地區的華人增長也來自於廣東江門地區,並且大部分為家中的男性/壯丁。因為自1885移民法案(Chinese Immigration Act of 1885)實施以來,有親屬關係或者有勞務合同的人才被准許遷移至加拿大,並且需要交付$50的稅金(這在當時對於大部分的中國家庭都是不少的一筆支出)。

1923年開始直到1947法案(Chinese Immigration Act of 1947)廢止,新的移民法案只允許商人(對應今天的投資客)、學生和外交官員遷移到加拿大,並且所有進入加拿大的人需要在聯邦政府進行註冊,否則就會被處以罰款甚至進監獄。至此,大量青壯年華人的親屬沒有辦法遷移到加拿大,曼尼託巴地區的大量青壯年在餘生也沒見過自己的親屬(妻子、長輩)。只有非常少量的華人選擇同當地人重新組建家庭,定居在溫尼伯Downtown地區。

溫尼伯往事 001:宗族,華人移民不敢涉足Down Town

標紅處為當時的華人定居地區 離新移民聚集的南區大約11.6km

在溫尼伯早期的華人社區中,大部分的人為“李”姓(Lee),他們都來自於鶴山,到1886年的時候,這些鶴山人就已經通過8家洗衣房壟斷了當地的“華人洗衣”生意,並且開始形成獨特的社群,阻止其他地方的華人來到溫尼伯定居。他們通過在火車站伏擊的方式把來自非鶴山地區的華人趕走,這些人不得不遷徙至東部地區。溫哥華的李氏頭領聽說這個消息之後,說服了鶴山人,讓他們允許其他地方的人遷移至溫尼伯。

在之後的數年中,鶴山籍的移民則通過壟斷洗衣行業等辦法壓縮了其他地方移民的生存空間,雖然各種不同的宗親會在此後的幾十年裡相繼成立,但是到了1921年,溫尼伯的800餘位華人中,約有1/3在超過300家洗衣店工作,鶴山人依然佔據華人的統治地位。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隨著曼尼託巴教育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華人(尤其是其他草原省份的華人)遷居溫尼伯,企圖讓自己的孩子就讀高校,獲得專業文憑,這些人的到來讓鶴山籍居民感受到了極大的危機,他們通過同原住民“聯合”的方式將當地唐人街佔據為自身宗族的據點。

當地原住民效仿鶴山籍居民伏擊其他地區華人的做法,對新進入溫尼伯地區的遷入者進行公開的搶劫、勒索等,加上加拿大政府對於原住民的保護政策,讓這一傳統流傳至今。

溫尼伯往事 001:宗族,華人移民不敢涉足Down Town

在加拿大的主要城市中 溫尼伯原住民人口數量最多 原住民的地位近年也提升不少

今天,新移民到達溫尼伯之後,被告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天黑之後,不要獨自去Down Town,否則會收到原住民的傷害”,非鶴山籍的新移民也更願意偏安於距離曼尼託巴大學更近、格局更扁平的溫尼伯南區。

殊不知,這一讓所有新移民都不適應的傳統,竟然是“受益”於李姓鶴山宗族對“根據地”的保護,讓人唏噓。

宗族是中國的傳統家族體系,從大量的可以窺探的歷史事件中我們都可以看到宗族和宗親對社會走勢的影響。西方學者在探索華人移民的經歷的時候更傾向於對個體和群體的描述,確很少把這些移民的行為同宗族行為聯繫在一起,少了幾分樂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