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近日井冈山市因事故纠纷引发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正在依法定程序办理

2020年2月1日,井冈山市发生一起因交通事故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致1人死亡、1人受伤刑事案件。

事发当日上午10时许,林某(井冈山市东上乡浆山村人)无证驾驶赣D3**30小客车,在龙市镇龙市村乡村公路与彭某廷(井冈山市古城镇寺源村人)无证驾驶的无牌三轮车发生刮蹭,双方约定私了由彭某廷赔偿并一同前往龙市镇某修理厂定损议价。随后,双方在彭某廷住处附近进一步协商过程中,彭某廷的两名表弟熊永某、熊良某(两人均系井冈山市古城镇寺源村人)和赶到现场的赣D3**30小客车车主文某(井冈山市龙市镇庄前村人)及段某(井冈山市坳里乡桥边村人)等人发生肢体冲突,文某持短刀将熊永某、熊良某刺伤,造成熊永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报警后,井冈山市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启动命案侦破机制,依法对涉案犯罪嫌疑人文某、段某、林某等3人予以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审理工作正在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之中。

井冈山市公安局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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