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工資發放怎麼算?

峰58316646


一半吧,沒在公司工作,在家可以工作一點點!如果老闆發一半就差不多了


那麼多吃的


因疫情防控需要,今年的春節假期比往年都要長,各地更是在假期之後推遲了企業復工的時間。以北京為例,按照北京市政府的要求,企業不得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那麼,很多朋友就會關心,這麼長的時間不上班,大家的收入會不會減少,企業會不會正常的發放工資呢?針對這個問題,我們來看看官方如何回覆。

一、延長的假期是否屬於休息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 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據此,延長的 春節3天假期應屬於休息日。

二、延遲復工的這幾天在家辦公有沒有加班費?

對於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精神,在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間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和需提前結束休假復工的職工,應根據《勞動法》規定 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日計算支付 不低於本人平時日工資200%的勞動報酬。

三、隔離中沒法上班或感染了,工資怎麼辦?

根據人社部通知,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 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愛大連的松


我們是國企,防疫期間工資是照常發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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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不易我不易


疫情期間工資的發放問題,其實站在不同的立場,觀點也會有所不同。每個營業場所,公司,都會有自己的營運模式,而且這不是個人所能完成獲利的,需要團隊整個一系列的配合,既然在疫情期間大家並未工作,也就不能獲取相應的報酬。如果說是有在工作,可以按照每個人工作的成果和工作期間所承擔的風險合理發放工資。其實每個人都會有自己背後所需承擔的一些責任和壓力,只是個人更容易看到自己的困難和壓力。


嗨微笑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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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生活的武哥


各個地區勞動部門出臺了因為疫情不能返工人員的工資發放問題,原則上各個公司要支付無法返工人員的基本生活費。但也要考慮各個企業的實際情況,互相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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鵬哥山東


很多公司不一樣,我們公司是按底薪的百分之七十發放,這樣還是稍微有點保障的,有些公司是用年假抵消的,也有公司在家可以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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