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常言道“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所以在古代的官场中,一些贪官除了会接受金银细软这样的财物贿赂以外,还会接受下属送的“性贿赂”。当然了,性贿赂并不只是指女性,也有男性。



在中国古代一些王朝的末期,“性贿赂”几乎成了官场上一道常见景象。在性贿赂面前,就连一些平日里洁身自好的官员也会把持不住,所以朝廷往往会制定一些严厉的方法来防止性贿赂。

早在商朝时期,朝廷就提出了禁止“三风十愆”的施政主张,其中就有禁止淫秽风气的要求,这就是变相地防止性贿赂。到了商朝以后,其他朝代往往也有类似的要求。


鉴于历史上夏桀因为沉溺有施国进献的美女妹喜而荒于国政、商朝的君主纣王因为宠爱有苏国的美女妲己而荒废朝政、周朝的君主幽王因为宠幸褒国美女褒姒而荒废朝政等例子的存在,后面的历代朝廷都出台了有对官员生活作风进行约束限制的规章制度,目的就是防止性贿赂。在中国古代,官员虽然可以迎娶一妻多妾,但作风问题可不能马虎。


古代防止官员接受性贿赂的具体方法为,朝廷禁止官员无端休妻再娶,这里是指官员休掉正妻、提拔妾室的案例。否则轻则降级,重则摘掉乌纱帽。古代虽然允许官员纳妾,但是却禁止官员将“女乐”、“婢女”、“娼妓”纳为妻妾,违者将受严惩。

尽管如此,顶风作案的官员仍然不在少数。官员接受性贿赂的方式除了接受下属送来的女性以外,也有逛青楼狎妓、包养女乐之类的现象。

唐、宋时期有规定,有官员以婢女为妻的,将处以流放两年的处罚;把妾室或者部属的女儿当成妻子的,将流放一年半。到了后来,流放之刑变成了杖责之刑。


历史的荒野


想知道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就要了解色字头上一把刀的后半句,因为后半句才是这句话的精髓所在,当你知道了后半句之后才真正明白,受过性贿赂的人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的。

“色字头上一把刀,石榴裙下命难留。”

和这句话遥相呼应的还有另外一句话: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顾名思义,凡是以色舍命之人,都是把色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要的人。

换句话说就是:不求天长地久,只愿曾经拥有。

古代的“性贿赂”是无法避免和防止的,只因为“怡红院”的存在?

在古代因为贫穷限制的女人的思维,而没有多一些适合女人的岗位去为家谋生,从而产生了一些不劳而获的地方。

此楼中的女子多来自贫苦家庭,或是被人买卖至此。

明朝有对官员的明文规定,《大明律》:不论官员还是小吏,凡是嫖宿者,杖责六十,官员子孙如若如此,同父辈一同等罪责,且终生不可入士林。

清朝也有此明文规定,《大清律》:官吏凡是留宿青楼者,也是杖责六十,和青楼女子在青楼内聊天,吃饭也如此罪论处。

古代富家子弟或者平民去青楼的罪责处罚

如果非官员官吏的富家子弟,或是平民老百姓去逛青楼,则是关押处罚,或者缴纳罚款。

综合说来,古代“性贿赂”的行为无法避免,而且惩罚过于轻浮,没有太大的实际效果,但是很多公子哥为了一时的皮肉痛快,无论多大的罪责都有人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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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中简堂追溯传奇


说到“性贿赂”,很多人会想到男人,其实“性贿赂”是不分男女的,在我国古代,既有男性“性贿赂”,也有女性“性贿赂”。

男性“性贿赂”是比较常见的,比如三国时,王允为了拉拢吕布,就将貂蝉送给吕布。灭掉唐朝的朱温,也接受过“性贿赂”,朱温有一个怪癖,喜欢和自己的儿媳苟且,他的儿子知道后,争着用自己的老婆贿赂父亲。

女性“性贿赂”在唐朝比较多,太平公主曾经给武则天送了自己的男宠张昌宗来讨好武则天。

那么古代有哪些防止“性贿赂”的手段呢?

朝廷给提供女人,防止性贿赂。

既然是“贿赂”,那么受贿的人一般都是官职很高的人。对于这些人来说,最能吸引他们的并不是钱,因为他们已经有花不完的钱了。

有句话说的好,“男人使用下半身考虑事情的动物”,这句话还是有几分道理的,男人十有八九都是好色的。尤其是对于那些镇守边关的大将,他们妻妾都不在身边,久而久之,会觉得寂寞。在这个时候,如果有人为他们送来美女,他们很难拒绝。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古代很多朝代,都有军妓,当然军妓其实并不是卖身,就是凭借才艺,为军中将士解闷。不过军中大将如果想要一个军妓,那是很容易的。比如韩世忠的夫人梁红玉,原本就是一个军妓。


皇帝通过“性贿赂”,来减少“性贿赂”。

古装剧中,我们经常能看到,一些大户人家,尤其是朝廷官员,他们的府上,经常是妻妾成群。让人奇怪的是,为什么皇帝允许大臣府上养一群女人呢?

其实很多时候,皇帝是鼓励大臣纳妾的,甚至有些皇帝还会赏赐给大臣美人。

皇帝给大臣赏赐美女,其实这本身就是一种“性贿赂”行为,不过皇帝这样做也正是为了防止“性贿赂”。因为如果皇帝不赏赐美人,那么就会有其他人送美人,这样一来,腐败之风盛行,不利于皇帝统治。

为了让大臣忠心于朝廷,皇帝不但允许大臣三妻四妾,甚至会用“性贿赂”来制止“性贿赂”。


为了防止“性贿赂”,秦朝出现了重婚罪。

说到重婚罪,很多人会想到现代,现在我国一夫一妻,如果在一段婚姻未结束时,就开始了另外一段婚姻,就犯了重婚罪。

其实重婚罪,早在两千多年前的秦朝就出现了。秦始皇深知,在两国对战时,有些大臣,由于“性贿赂”,损害国家利益,所以他就搬出了“重婚罪”,防止性贿赂。

后来历朝历代,对于“性贿赂”的法律也都有,北宋时,著名文人王安石,就是朝廷里主抓“性贿赂”的官员。

“性贿赂”古代有,现在也有,但是对“性贿赂”的制止也从未停止。


斯幽说历史


2017年,有一部电视剧在全国范围内爆红,收视率一路高歌猛进的同时,口碑也与日俱增。这部电视剧叫做《人民的名义》。在这部电视剧里,让我印象深刻的,不是很多正面人物,而是高小琴。

胡静塑造的高小琴,其实第一眼看起来,并不给人一种惊艳,但却很耐看,而高小琴扮演的角色,以及所做的事情,足以让人觉得,这个女人很不简单。

的确,能把一个官场老狐狸高育良拉下水,这样的女人,的确很不简单,而高小琴,也因此获得了极大的好处,用一个专业名词,叫做“性贿赂”。

性贿赂,顾名思义,通过生理快感,或者情感方面,满足对方需求,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和普通的贿赂一样,性贿赂的程度和获得的不正当利益是成正比的。

同时,性贿赂和普通贿赂有一些区别,最大的区别在于隐蔽性更强,和实物或者金钱贿赂不同在于,性贿赂如果没有照片或者录像,很难取证,绝大多数情况洗一个澡,什么证据都可以销毁。

对于性贿赂而言,同普通贿赂一样,也提现在贿赂程度和不正当利益的正比方面。很多案例可以看出来,一些官员的倒台,往往最开始,都是去过很多高档的会所,和各种色情服务场所,通过量变引起质变。

这些都只是很低级的性贿赂,而想高育良这样的人物,高小琴的手段,更为高明。高育良是一个十分谨慎的人,没有什么特殊嗜好,唯独喜欢读明史,于是,高小琴做足了功课,熟读《万历十五年》,这些功课是有用的,高育良果然把高小琴当成红颜知己,并一步一步走向堕落。


对于肉体上的快感而言,性贿赂更体现在精神上的慰藉,这是更加难以防备,更加隐秘的手段,而高小琴的手段,不可谓不高明。

而历史上,这样高明的性贿赂也并不少见,战国时期,吕不韦把自己的爱姬送给赢异人,这就是一种很高明的性贿赂。

有人可能觉得,吕不韦给了赢异人数不清的金钱,帮他打通了无数关系,让他在赵国和秦国有了更高的地位和很大的名气,这样难道还不够吗?为什么要多此一举?

这就要从心理学角度来分析了,根据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我们可以看出来,人类的需求,是有层次的,当一个人满足了生存需求,就会有更高的需求,吕不韦给赢异人性贿赂,是因为赢异人需要第三个层次,情感的需求。而高小琴给高育良的性贿赂,则满足他的第四个层次,成就和被他人尊重。

可见,性贿赂更难以抵抗,难以防备。

值得一提的是,性贿赂,并不一定都是女性,因为性,是一种双方行为,这个就可能会稍重口味一些。

我们先看看男性的性贿赂。还是秦国,还是吕不韦,而性贿赂变成了一个叫嫪毐的猛男,行贿的对象,是秦始皇的老妈,赵姬。可见,需求不分男女,性贿赂也不分男女。

那么,男的和男的,可以吗?历史证明,可以。因为古代曾经有过龙阳之宠、断袖之癖。简而言之,皇帝好男风,所以,一些长得漂亮的男人,就会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而现身,这也是一种性贿赂。

那么,女的和女的可以吗?理论上讲,是可以的,因为只要有需求,那么就有性贿赂和被性贿赂的可能,只是,在正史上这种事情不多见,因为,性贿赂的前提是一种需求和实际利益的交换,中国古代掌权的女性虽然不少,但很少有听说她们喜欢女人的。因此,女的和女的理论上肯定会有,但没有足够证据证明。

综上所述,性贿赂古已有之,以后还会有,而且是很隐秘,很难防备的贿赂。当然了,如果你不值得别人对你性贿赂,或者你的容貌学识不足以贿赂别人,也就无所谓性贿赂了。而如何防止性贿赂,以上我也说了,这种性贿赂,很难防备,因为性贿赂攻击的是人类的生物本能,而防止这种贿赂的根本方法在于,能不能抵挡住生物本能,抵挡住了,就可以防止,挡不住,就容易上道。古今同理。


小小嬴政


古代社会的性贿赂。

性贿赂,包二奶等名词都是现代人发明的新名词,在古代社会没有性贿赂这个名词,但同样的事情也是存在的,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嘛,当然了,这一招的成功率还是很高的。先来看几个例子:



①送美女吸干对手精尽而亡。

话说万历皇帝突发奇想和一个颇有姿色的宫女翻雨覆云,之后就生下了朱常洛,因为没有正名,所以朱常洛就不被人重视,后来朱常洛长大后,在东林党人的大力扶持下,击败了郑贵妃和福王,最终登上皇位,登基后,郑贵妃很暖心地送来了8个美女,从小没人疼爱的朱常洛一下子嘚瑟地找不着北了,天天和这8个美女厮混在一起,身体跟不上就吃壮阳药,结果当上皇帝一个月就一命呜呼了,这就是明朝著名的红丸案,精尽而亡,太急躁了。



②送美男性贿赂母后。

武则天当上皇帝后,唐朝进入女人治天下的格局,美男开始在社会上地位上升,就那武则天来说,大和尚薛怀义就是武则天最先宠爱的男宠,后来武则天又喜欢上了太医沈南蓼,武则天的欲望还是很大的,这两个人因为年龄体力原因先后淘汰出局,武则天的女儿急了,为了自己的地位,就忍痛割爱将自己最喜欢的男宠张易之和张宗昌弟兄两个送给了母后武则天,武则天对女儿敬献的礼物非常满意,对女儿的要求也是有求必应。



古代防止“性贿赂”的办法。

为防止性贿赂影响政治统治,古代社会对维护“一夫一妻”制还是不遗余力的。纵观整个封建社会,从先秦到清朝灭亡,对于重婚罪,都是严厉打击的。先秦时期,这是重罪,可判死刑,唐宋时期判“徒二年”,元代规定,犯者要打四十大板等等。对于古代社会存在很长时间的青楼,政府有的也严加管束,因为在青楼,很多官员在此接受性贿赂十分方便。朱元璋规定,发现官员逛青楼,一律杖责六十,并且永不录用,官员的子孙也得打屁股,你说丢不丢人,朱元璋的重孙朱瞻更是一刀切,直接下令取消了官妓,彻底消除了官员接受性贿赂的场所,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性贿赂在社会上的流行。


智者说历史


在中国历史上,性贿赂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遇到“寡人有疾,寡人好色”,为达目的者必然会送上美女。不过最奇葩的事应该是向女性进行性贿赂,这其中最著名的代表就是武则天的两个女儿。

武则天成了大周王朝的开国女皇,这“寡人好色”的毛病就表露无疑了。在她看来,皇帝可以有三宫六院,则天大帝虽然身为女子,但也必须享受这个待遇。这不仅是身体的需要,更是权力的象征啊!

俗话说“知母莫若女”,最了解武则天心思的,还是她的两个女儿。

咱们先说千金公主。这位公主本来是唐高祖李渊的亲生女儿,按照辈份来说是唐高宗李治的姑姑,自然也就是武则天的姑姑。武则天对李唐皇室人员大肆杀戮,这位公主心惊胆战怕自身难保,干脆一咬牙一狠心,自降三辈拜武则天当了干娘。武则天杀李唐宗室杀多了,也想缓和一下和老李家的关系,就顺水推舟认了这个干女儿。

当了干女儿,千金公主还是不放心,一门心思想着取悦于武则天。她身边有个侍女比较风流,勾搭上了市场上的一个货郎,此人就是大名鼎鼎的冯小宝,也就是后来的薛怀义。千金公主发现了侍女的奸情后,自然见到了冯小宝。话说这位冯小宝虽然是个走街串巷的货郎,但生就一副好皮囊,不仅容貌俊俏身体强壮,更是甜言蜜语张口就来。

千金公主发现了这样的人才,自然是不能放过的。干娘已经富有四海,还能缺什么,不就缺眼前这样的俊俏郎君吗!不过千金公主在行贿之前还是很慎重的,既然是送礼的东西,自然要自己用过才知道好坏,结果千金公主对试用结果很满意,于是就把冯小宝送给了干娘武则天。推荐理由是“小宝有非常材用,可以近侍。”


冯小宝的确是真材实料,武则天十分满意。为了方便他出入皇宫,干脆让他剃度出家并改名薛怀义,至此宠爱备至。薛怀义后来做了行军大总管出征突厥,还封了候,可以说是青云直上了。不过最后因为他过于嚣张跋扈,又厌倦了服侍女皇,还火烧了象征皇权的明堂,最后被无情地做掉了!

但千金公主的这次贿赂显然是成功的,她获得了武则天的欢心,保全了自己和家人。

千金公主作为干女儿在行贿上如此卖力,身为亲女儿的太平公主自然也不甘落后。

太平公主是高宗李治和武则天的小女儿,一向很受武则天的宠爱,太平公主看到母亲如此成功,自然心里也渐渐有了登顶的野心,十分在意如何讨好武则天。

太平公主有过两次婚姻,第一次是嫁给了表哥薛绍,结果薛绍因为牵连到了李唐宗室谋反案,被武则天打了一百大板,最后扔进监狱饿死了。第二次她则成了李、武两族和亲的代表,嫁给了武则天的堂侄武攸暨。从第二次婚姻开始后,太平公主性情大变,不仅和朝臣通奸还包养男宠,而她的男宠里面就有著名的张昌宗。



太平推荐必属精品,张昌宗果然让武则天“龙颜大悦”,他又顺势推荐了自己俊俏无比的哥哥张易之,武则天更是欢喜不已。张氏兄弟不但成为晚年武则天的男宠,更形成了左右朝政的势力,以武则天之英明而纵容他们到如此地步,足见对这哥俩的宠爱了!

太平公主通过行贿,更加巩固了在母亲心中的地位。

总结两位公主的贿赂手段,不愧是高手中的高手,不仅看到了皇帝的现实需求,更深刻地了解皇帝的心理述求,实在是难能可贵,更是防不胜防啊!


李飞叨


“性贿赂”起源很早,而且意义很广,基本上包括了大家听闻的一些不正常的、有利益关系的男女关系。

在夏朝开始,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就有了应对“性贿赂”的对策。此后,历朝历代均有严格措施。夏朝,对待“性贿赂”的态度,直接采用法律手段,以律令的形式,对性贿赂定罪。

商朝时期,开国国君成汤制定了“官刑”,以期惩罚、禁止三风十愆。这里的官刑,便是商朝惩治官员违法的方法;三风十愆中的三风,就包含了淫乱之风,对于犯了此风的卿士,臣子,都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尚书·伊训》一书中,对此有明确记载。

秦以后,对于“性贿赂”的态度,越趋于严格,各项条款更加清晰明了,并且进一步扩大了对于男女关系的管辖范围,只是惩罚措施,在历朝历代有所不同。如在秦朝时期,犯了重婚罪的人,就会被判以死刑;而到了元朝,犯了此罪,官员只会被被罢官;清朝时期,官员则会被降级。

遍观古代历史,对于性贿赂问题,古代也一直采取各种措施,严格明确男女关系,惩罚违法的男女关系,力求维护封建伦理纲常。但对于老百姓、官员往往都是两面制度。一般情况下,官越大,按照媵妾制度,妻妾也可以越多,至于性贿赂之类的,那也就层出不穷了,只不过高官权势大,往往难以被监察御史之类监察机构的扳倒。而无权无势的老百姓,就只能照章办事了。

所以,古代虽对性贿赂做出了很多防范措施,但因为权力结构、社会风气等等因素,效果不甚明显,反而越发使得性贿赂更加隐蔽、难以觉察。


守护初心


先说答案,没法防止。性贿赂,不管是在古代还是现代,都有之,都很难防止。总体上逃不过“权色交易”这个套路。

春秋时期的西施,虽然以美貌著称,但她本质上就是作为性贿赂的工具

现行的司法制度,可以有效识别性贿赂,只要存在“权色交易”,就会被认定是性贿赂。但是没法防止性贿赂,就像没法防止贪污腐败一样。

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

现代科技这么发达,都没法防止性贿赂,至于古代,就更不可能了。

和现代有所不同的是,古代对性贿赂是分情况处理的:嫖宿性质的性贿赂、包养情妇性质的性贿赂,处理方式不一样。

不管是文化上,还是制度上,古代对嫖宿性质的性贿赂的态度是比较宽容的,不会明令禁止性贿赂,当然也不可能明目张胆地提倡了。只是不允许官员包养情妇,这是严重罪行,会被罚俸或降职。

古代官员最常见的“性贿赂”,基本都是嫖宿,也就是请去逛青楼。只要不是特别过火,一般不会深究。一旦过火,当然也会受到处罚。

根据《东京梦华录》记载,东京汴梁城内遍地妓女。向晚灯烛荧煌,上下相照,浓妆妓女数百,聚于主廊槏面上,以待酒客呼唤,望之宛若神仙”。宋神宗熙宁年间,“拗相公”王安石主政,为规范官员的行为,曾经搞了几次“扫黄运动”。结果两浙路张靓、王庭圭、潘良器等3名官员,因为“赴妓乐筵席”,被罢官问责。

这种过火的情况,虽然有,不过很少见。

总体来说,古代没把“嫖宿”性质的性贿赂当回事,只是不提倡。但是对于官员包养情妇的性贿赂行为,处罚会比较重。


袁卫宇


“性贿赂”我们多在近现代题材的影视剧和贪污犯罪官员审判中出现,以心机规划美色为诱饵对目标人发生不正当关系作为交易,从而达自己的目的。往往结局基本都会受到严厉应有的惩罚,这并不是编剧穿剧本而是真实的结局,也不经让人感慨。

“色字头上一把刀,石榴裙下命难留”

而古代“性贿赂”要比现代直接的多,一般“性贿赂”多在王公大臣中出现。虽然我们在现在古装剧中看到古人三妻四妾,其实古代也是对家室有法律要求的,一般皇帝是鼓励王公大臣进行纳妾,不过也是有前提和要求的。皇帝会专门圈养一批美女专门对王公大臣进行赏赐,直接了当的方式进行“性贿赂”,以此拉拢王公大臣。而且王公大臣也不会担心法律制裁和道德的惩罚,美其名曰“陛下送的,安心!”

同时皇帝进行赏赐美女,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王公大臣的需求,有效的防止其他人进行“性贿赂”。除此之外对于朝廷官员、富甲豪绅、平民百姓进行纳妾也是有着严格的要求,必须合法合规的进行,这也对“性贿赂”防止。古代对于去我们比较熟知的“怡红院”这种会所也是有法律规定的,尤其是作为国家运装机器的部件朝廷官员,要求更是严苛。

如:

“《大明律》:不论官员还是小吏,凡是嫖宿者,杖责六十,官员子孙如若如此,同父辈一同等罪责,且终生不可入士林。”“《大清律》:官吏凡是留宿青楼者,也是杖责六十,与青楼女子或青楼内聊天、吃饭也如此罪论处。”

对于富甲豪绅、平民百姓,入青楼者会被抓判刑或者缴纳罚款。

早在秦始皇时就出台《重婚罪》律,用来防止“性贿赂”。

虽然有着看似全方位的防止,但是在封建王朝2000多年里,“性贿赂”是没有停止,直到新中国成立宪法确定了一夫一妻制,宪法明确女性权利,对卖淫嫖娼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性贿赂”得到最有力的防止,但是“性贿赂”依然存在,也对应了一句老话。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历史知识


说到性贿赂,这三个字在我国最早的记载,是来自商朝时期。

那时候,商朝的九候为了巴结商纣王,于是把自己的亲女儿献给了商纣王。九候的这个亲女儿那可是出了名的好看,有着沉鱼落雁的美名。结果商纣王玩了一阵子之后,却觉得她虽然很好看,却又不会卖弄风姿,有一股大家闺秀的气质。

慢慢的,商纣王开始嫌弃起她来,最后还把他的父亲给做成了肉酱,后来这个事情慢慢的被传了开来,很快周文王就得知了这个消息,他得知这个事件后非常气愤,说商纣王实在是太暴虐无道了。结果他的这句话不知道被谁打了小报告,商纣王一气之下就把他关入了大牢。


后来姜子牙得知了这件事之后,便开始想办法去营救周文王,他思考到商纣王既然会嫌弃大家闺秀的女子,那么他肯定就喜欢那种擅长卖弄风姿女子。于是姜子牙很快就找来了几个妓院的风尘女子,赶紧送到了商纣王的面前。商纣王收到美人之后就玩了一阵子,结果没过几天就把他高兴坏了,连忙派人就把周文王给放了。

这件事就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性贿赂,先是九候利用自己的亲女儿来贿赂商纣王,后是姜子牙利用风尘女子来贿赂商纣王。这些无一例外都是一种利用美女来贿赂高层的一种黑暗做法。


但是由于这一现象在商朝时期非常普遍,所以在商朝的成汤时期,就专门定制了一种了“官刑”来严格打击这种现象。在官刑里面,只要你触犯了“性贿赂”这一条,不管是贿赂人还是被贿赂人,结果都是悲惨的。

只要涉及,轻则丢官,重则斩首示众,这也是古代为了预防性贿赂采取的措施和手段。但是说归说,想要阻止这种性交易还是非常之难的,这也是为什么后来还会有越王送西施的这种事情发生了,即便是一国之主都要靠女人来保全自己,更何况是下面的贪官污吏呢?

所谓“食色性也”,历史上真正能做到像柳下惠这种抱着一个赤身裸体的大家闺秀,却还能坐怀不乱的男人并不多。除非是宫里的太监,要不然有哪个当官的,看到有人送自己美女了,还能忍住不肯要的?即便是唐僧,当初在拒绝那些美女妖怪的时候,不也是扭扭捏捏的,想要又不敢要的么?

但是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啊,要是送几个美女就可以贿赂到官员了,那国家还不得乱了套了啊?所以,历代王朝都对这种“性贿赂”的行为十分严打,可始终是抵不过人性,慢慢的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可是这一切到了宋朝的时候,终于是做出了一些改变。据说当时宋朝有一个大官,他本身就是柳下惠这种的,所以对“性贿赂”这种事就比较上心 一直思考着要怎样防止“性贿赂”的发生。

终于有一天,他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废弃“一夫一妻多妾制度”。这样一来,那么朝廷上的官员们就不能同时拥有一个老婆和一个妾了。不得不说,这个方法确实是很好用,很快,“性贿赂”的这种风气就慢慢的被减少了许多,封建王朝普遍的“淫风”也因此而下降了,不少人都变得文明了起来。

但是,虽然说这个方法确实是很好用,却也有着他的弊端。因为“男人本色”这个成语可不是随便写出来的,他也有本事的一些道理。要是想让一个身居高位或者是拥有大量家产的人,成天只守着一个老婆很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他们就会去选择包养二奶和找小三。为什么说这是一个弊端呢?因为这对于那些小三和二奶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她们没有一个正当的名分,做起事情来也要偷偷摸摸的,一旦被发现了就是破坏人都家庭,被视为社会上的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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