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野生动物,商州公安再行动

2月7日至2月8日,商州区森林公安局黑龙口派出所和商州区公安分局黑龙口派出所先后两次出警,成功救护野生动物小麂1只,鸟类4只。

2月7日下午,商州区公安分局黑龙口派出所民警在牧护关镇小商塬村从一村民处收缴活体鸟类野生动物4只,鸟笼4个,将案件移交商州区森林公安局黑龙口派出所处理。经森林公安民警鉴定,4只鸟均系“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其中3只黄喉鹀(俗称虎头凤)、1只红嘴相思鸟,经查均系村民郑某某非法养殖。2月8日下午,商州森林公安民警将收缴3只黄喉鹀(俗称虎头凤)、1只红嘴相思鸟在麻街镇放归自然,将4只鸟笼予以销毁。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救护野生动物,商州公安再行动

救护野生动物,商州公安再行动

救护野生动物,商州公安再行动

2月8日上午,商州区牧护关镇秦关村六组村民李某某在本组山下路边发现有野狗正在撕咬一只野生动物小麂,即上前赶走野狗,将臀部受伤的小麂抱回家中救护,然后拨打公安机关报警电话求助。接报后,商州区森林公安局森黑龙口派出所和商州区公安分局黑龙口派出所共同出警,在村民李某某家将小麂带回森林公安派出所进行救护。

经森林公安民警检查,该小麂体长约70公分,体重约10余公斤,臀部被野狗咬伤暂不具备放生条件,立即将受伤小麂移交商州区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进一步救治。小麂系“三有”和陕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救护野生动物,商州公安再行动

救护野生动物,商州公安再行动

救护野生动物,商州公安再行动

当前,正值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关键时期,全市森林公安机关不断深入林区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野味”,不猎捕、不杀害、不买卖、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意识不断增强,并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切实阻断了野生动物传播疫情的隐患。自2月以来,商州、山阳森林公安机关已成功救护野生动物7只(条),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鹳、苍鹰、大鲵各1只(条),“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小麂、王锦蛇等4只(条)。

救护野生动物,商州公安再行动

商州区森林公安民警在大荆镇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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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森林公安民警在大荆镇、腰市镇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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