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萨特提出的“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的观点?

佐书妍


萨特存在主义哲学主要包括三部分:形而上学本体论、自由选择行动伦理学、人学辩证法.本体论描述人的形而上学存在结构,伦理学阐释人的生存方式和行为方式,人学辩证法则为人的存在提供方法论.这三部分都以人为主题,形成一个庞大的有机体系,其宗旨是肯定人的地位、尊严和价值,最后解放人.正是从这一意义上,萨特称存在主义是一种“人学”、“人道主义”,并极力推崇和广为传播.但是,萨特的理论是非科学的,实践上是行不通的,由于他把人孤立化和抽象化,不从人的现实存在来考察人,不将人的问题的解决同社会所有制联系起来,他的理论只能是空想.



名称过于宽泛


萨特是个值得钦佩的传奇式人物。

《不列颠百科全书》在“萨特”条目下的第一句话是:“法国哲学家、剧作家、小说家,当代文化生活中的国际知名人物,法国存在主义的首倡者。”

萨特,1905年生于巴黎一个海军军官家庭。他幼年丧父,寄居于外祖父家。中学时期,萨特开始阅读哲学著作,这对其后来的哲学生涯有重要影响。他同时对文学的兴趣也越来越浓厚。

1924年,萨特考入巴黎高等师范学校,攻读哲学。1929年获中学哲学教师学衔,并到勒阿弗尔一所高级中学任教。

1933-1935年,他进柏林法兰西学院进修哲学,师从现象学派创始人胡塞尔。此间,他研读了可称存在主义首创人海德格尔的学说,接受了存在主义哲学的观点。

1936年起,萨特发表了哲学著作《想象力》。

1938年,出版日记体小说《恶心》。

1939和1940年,发表哲学著作《情绪理论大纲》和《想象力的现象心理学》。

以上三本哲学论著,主要阐述他受胡塞尔影响的现象学观点。

二次大战中,萨特从军,1940年被德军俘虏。第二年逃出集中营,与庞蒂、波伏瓦等左派知识分子积极参加抵抗运动。

1945年,萨特创办了《现代》杂志,传播存在主义思想。

50年代,萨特积极参加维护世界和平的活动,由此和英国哲学家、数学家罗素成为挚友。1953年,被选为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

从1943年开始,萨特又出版了一些列的哲学著作,其中包括《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

萨特一生拒绝领取任何奖项。1964年,瑞典文学院授予其诺贝尔和平奖,被他谢绝。

萨特1980年去世。

1943年,萨特出版了《存在与虚无》一书。《不列颠百科全书》说,此书充分展示了其才华。这部著作里,“将人的意识(即虚无)与存在(即物性)对立起来,意识是非物质的,并由于这个特征而摆脱决定论。”

萨特的出发点,是要为个人自由和人类尊严而辩护。在此基础上,他充分论述了社会责任这一概念。几乎所有萨特研究者赞成,在他身上,“一直表现出对穷人的关心以及对各种被剥夺权力者的同情”。

1946年,萨特发表了《存在是一种人道主义》一书。

此书,回答了社会上对存在主义哲学的疑问或叫“责难”;解释了为什么说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强调了这样一个观点,就是“自由成为人类斗争的工具,它意味着社会责任心”。

社会上为什么会对存在主义哲学有疑问或“责难”呢?萨特在此书中,列出了四种疑问。

但实际上,概括为两种应该就可以了。

最主要的一点,是在西方,普遍接受从柏拉图开始的决定论思想——“人”是什么,从人类诞生就已经被确定了。所以,历代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们,都忙于对“人的本质”进行解读。但解读的结果,几乎无例外地都是背后的各种“神”决定了人的本质。存在主义哲学,主要是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则强调,“存在先于本质”,人首先是人,而不是被规定好了的东西。萨特始终宣称,他是一个无神论者。而这样的观点,是很难被不少思想受决定论浸淫两千年的人们所接受的。

其次,海德格尔在胡塞尔的影响下,创立了存在主义哲学。然而有两个问题,第一,海德格尔过于强调自我,这很容易被外界看作是一种自私自利的哲学;第二,海德格尔曾经很有影响,当上了大学校长,可是在希特勒纳粹掌权以后,他很快臣服于纳粹政权的淫威下,还率领一些大学教授向希特勒宣誓效忠。这不仅令人们对海德格尔侧目,也对存在主义哲学颇有微词。

萨特在《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这部书中,用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来解答人们的疑问。其实,这部书一共就三部分。

在《存在与虚无》一书中,萨特从纯粹主观性和纯粹意识活动出发,引出了两个根本不同的存在领域——“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他说,我以外的世界是“自在的存在”,而“自为的存在”才是真正的存在。这个观点,是多少受了海德格尔影响的。

萨特说,“自在”与“自为”的联系,依赖于“自身”;没有“自为”,“自在”就失去了意义。所以他说:“存在先于本质。”

人怎么可能“存在先于本质”?萨特说:“首先是人存在、露面、出场,后来才说明自身”。“人之初,是空无所有;只是后来,人需要变成某种东西,于是人就按照自己的意志而造就他自身”。

就是说,人的本质,不是先天决定的,而完全是由自己的行动造成的,是自己设计选择的结果。

到这里,萨特的存在主义已经显示出与海德格尔思想的巨大区别。

那为什么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呢?他在此书的第二部分作了解答。

萨特讲了一句名言:“人命定是自由的”。里面包含有两层含义——第一,人是被无缘无故抛到世界上来的,是空无所有的;第二,人一旦进入尘世,他就享有绝对的自由,就要对所做的一切负责 ,就是自己行动的主人。

萨特所说的自由,就是人的存在本身,“人即自由”;只有在自由选择的行动中,人才能变成自己所要成为的,才能够显示出自己的存在、自己的本质。人的全部价值就在于他是自由的。

在书中,萨特论述说,必须真正关注人的生存问题,人是自由的、不受约束的,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他想成为的样子。这是人的真正存在价值,是对个体的最大尊重和包容。

他说,人要在自我创造中展现自己的价值,选择可以完善自己的生活方式,并承担责任。人生充满了不确定性,怎样使自己的生活更幸福需要自己的选择,也需要自己承担责任的勇气,只有注重行动,对创造属于自己的“本质”怀有绝对的信心,才可能创造想要的人生。

他说:“人是靠追求超越的目的才得以存在”,“必须始终在自身之外寻求一个解放的或者体现某种特殊的目标。”


萨特的思想,在二战期间就发生第一次重大的改变,几乎完全从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影响下走了出来。这很可能与他经历的二战有关,纳粹的残暴罪行和普罗大众的痛苦促使他发生了这一改变。

1960年,萨特出版了《辩证理性批判》一书,这标志着他思想的第二次转变。这个期间,他读了不少马克思的著作,感觉深受启发,于是试图把个人的存在与社会历史及实践联系在一起考察。后来,一是忙于社会活动,二是身体状况逐渐不佳,这部著作的第二卷就未及写成。

他后来还创作了大量的小说和剧本,写了众多的评论,就不多说了。


一老沈一


作为存在主义哲学与存在主义文学的“双料大哥”,萨特于1945年10月28日在《现代》杂志俱乐部作了一次以《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为题的著名演讲,后经文学加工,于1946年以同名出版,这便是题目的来源。

“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体现的是萨特的人学思想,因此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分两部分:第一、简要梳理萨特人学思想的发展轨迹,第二、再谈谈我对这个观点的看法。

01 萨特的人学思想发展轨迹

萨特的人学思想,可分为前期的“绝对自由论”时期(1928一1939)和后期的“相对自由论,时期(1939一1950)。

萨特的文学道路,是从钻研存在主义的哲学思辨、建立存在主义的人学体系开始的。在早期的存在主义人学思想中,他一个“绝对自由论”者。他在《七十岁自画像》(收录于《萨特文论选》)中明确表述道:

“战前我把自己仅仅看作一个个体,我完全看不到我个人的存在与我生活在其中的社会之间有什么联系。高等师范学院毕业之后,我在这上头建立了一整套理论:我是‘孤独的人’,就是说是一个因其思想的独立性而与社会相对抗的人,这个人不欠社会任何情分,社会对他也不起任何作用,因为他是自由的。这对我是不言而喻的事实。1939年以前我想的、我写的、我亲身经历的一切,都以此为基石。”

萨特此时陷身于“绝对自由论”中不能自拔,用他自己的话说是:

“即便我已经隐约看到这个立场的局限性,我也不可能从中脱身。”

这种“绝对自由论”的人学含义主要有三条:

一是客观存在的纯粹偶然性;

二是主观存在的绝对自由性;

三是主、客观关系上解读萨特的完全对抗性。

所以,“孤独者对抗社会”,便成为他这一时期的行为依据和创作基石。这种“绝对自由论”,对二战前西方社会现实和传统价值观念是一种反叛和否定,但是,它又把主观意志夸大到极端,达到与整个世界格格不入、水火难容的地步,必然导致无政府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

正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他对战前紧张的世界政局毫无兴趣,不愿介入;对纳粹势力的得势嚣张漠不关心,持冷淡态度;在如火如茶的反战运动中,他远离时代潮流,只记着自己生来就是为了写作,只从事写作。

也正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他写了5个短篇小说(1936一1938):《墙》通过西班牙革命战士伊比塔和两名难友遭敌逮捕,经草率审讯后处死的过程,表述了身处荒谬世界、面对死亡威胁、个人仍能从事反抗性的自由选择,其思想内容具有一定的积极成份,但也突出表现了伊比塔孤独厌倦、万念俱灰的消极情绪,正义、友谊、爱情、生活价值等都失去意义。

小说结尾,伊比塔以假供戏弄敌人,反而弄假成真,牺牲了队长,“偶然性”给他以沉重打击。他最后大笑不止,既是对荒诞世界的嘲笑,又是他面对客观荒诞无可奈何的自嘲。

另一部《卧室》则描写了父母和女儿之间无法沟通的精神世界。《艾罗斯特拉特》则讲述了一个与人类普遍美好感情相对立的极端个人主义者的故事。《闺房秘事》反映了西方生活中的家庭、婚姻、外遇、性爱中的离合痛苦,充满偶然性和荒诞性。《一个领袖的童年》也是通过一个资产阶级子弟的精神变化史,暴露人生的荒谬和丑陋。

小说《恶心》(1938年),是一部体现萨特前期人学思想的代表作,也是他人学上的“绝对自由论”在文学上的结晶。谈到《恶心》时他说:

“你不妨说《恶心》是‘孤独的人’的理论在文学上的结穴。我的立场扼要地说,在于把资产者作为坏蛋来谴责,并且在努力为孤独的个人规定一个不受蒙蔽的存在的条件的同时,企图说明我自己的存在。”

作品通过主人公洛根丁在布城定居期间的琐细生活和真切记述,集中表达了自为的个人在自在的世界中的主观感受,即世界荒诞,难耐的孤独和主客体之间的对立。洛根丁是一个荒诞世界中的孤独者,也是一幅作者的“绝对自由论”的自画像。


经过1939年至1945年的转变阶段,直到逝世为止,萨特成为一个“相对自由”论者。

1939年的二战爆发和他应征入伍的群体生活,使他认识到过去把“自由”作绝对化理解的失误,看到他早期人学中“绝对自由论”的片面所在,为他后来的人学演变和理论矫正奠定了认识基础。

在标志他哲学体系建立的《存在与虚无》(1943)中,他把“自由与责任”作为专节写进去,把“责任”作为重要因素纳入他的人学体系,这便为他的人学演变和理论矫正奠定了哲学基础。

战后,饱尝战争苦果的法国人民,渴望和谐、友谊,呼唤人道、良知,这种普遍而强烈的精神需求,也为他的人学演变和理论矫正提供了思想基础。

此外,战后法国共和左翼力量处于政治优势,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上的胜利,令知识界向往而成为理论热门,萨特认真研读了马克思主义,立场发生了偏左倾斜,也为他的人学演变和理论矫正提供了政治和理论基础。

他的“相对自由论”的主要内容,是承认了人的社会性。他已认识到:人决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即承认了自己与他人、个体与群体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肯定了个人自由只具有相对意义而否定了它的绝对意义。

“绝对自由论”的主要漏洞,是完全排除了“自由选择”中的必要依据,就是说,没有任何被认可的尺度,来衡量他的选择是否正确,他无法回答为什么作这种选择而不作那种选择的确切道理,从而也很难区分什么是正确选择,什么是错误选择,既要实行自由选择,又没有公认的既定依据,在理论上便成为“唯意志论”,人们就会合乎逻辑地把它推导到荒谬绝伦和极端丑恶的地步。

这就会造成在实践上必然夸大主观意志的作用,也势必产生无政府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不良后果。为矫正这一理论,把“绝对”变为“相对”,必须添加(对于《存在与虚无》来讲是突出强调)一个制约因素,必须为“自由选择”补充一个基本依据。

于是,萨特便提出了他的人道主义观点,这就在一个重要环节上重新调整了他的人学思想。其中,最明晰最集中地表述这一矫正的标志,则要算发表于1946年的《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一文了。

《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这篇论文,是从伦理学、道德学的角度,对《存在与虚无》中的自由与责任问题,根据现实需要所作的一次深入浅出的强调和解释,也是对他战前的人学观点,即对他曾坚信过的“绝对自由论”所作的一次重要补漏和修正。

因为40年代中期,许多人对存在主义人学提出质疑(其中有善意关怀,也有恶意攻击),说萨特的自由选择是一种自由行为,是随心所欲,言下之意是,选择既然是自由的,那就既可选择善,也可选择恶;你可选择善,也要允许我选择恶,而且不能干涉和反对,认为这种善恶不分的选择自由,实际上是对选择恶的纵容和辩护,是为罪恶的为所欲为提供理论根据,从而谴责存在主义人学在选择上的不负责任态度。

针对这种非议,这篇文章,从列举并驳斥对他的责难开始,经对存在主义总原则“存在先于本质”作了简明阐释之后,便合乎逻辑地论及自由选择与承担责任的问题。他说:

“人在为自己作出选择时,也为所有的人作出选择。因为实际上,人在为了把自己造成他愿意成为的那种人而可能采取的一切行动中,没有一个行动不是同时在创造一个他认为应当如此的人的形象⋯⋯如果存在先于本质,而且在模铸自己形象的同时我们要存在下去,那么这个形象就是对所有的人以及我们所处的整个时代都是适用的,我们的责任因此要比先前设想的重大得多,因为它牵涉到整个人类。”

“存在先于本质”这一命题可参看我之前的回答:

《萨特说“存在先于本质”,到底该如何理解?》


萨特还从自我选择必须自我负责的论题出发,解释自己笔下争议最多的反面人物形象。萨特认为:

“儒夫之所以成为懦夫,是因为他通过自己的行动成为一个懦夫的,即一个人成为儒夫是根据他做的事情决定的,而不是像许多人希望看到的那样,天生就是懦夫或英雄。换句话说,是懦夫把自己变为懦夫,是英雄把自己变成英雄的,而且懦夫还可以重新用行动选择不再成为懦夫,英雄也可以通过行动选择不再成为英雄,也就是说,他得自己整个承担责任!”

可见,存在主义人学不是无所作为的人学,因为它是用人的行为说明人的性质的;它也不是对人类悲观主义的描绘,因为它把人类命运交在人类自己的手里;它更不是犯罪作恶的理论根据,因为人们必须对自己的行为选择承担全部责任。

所以,萨特又把存在主义人学称为“一种行动的和自我承担责任的伦理学”。在此基础上他得出结论:

说“不管怎样选择都没有关解读萨特系”这是不对的,他的自由选择跟随心所欲毫不相干,和“自由行动”有巨大差别。他说:

“我们的看法是,人发现自己处在一个有组织的处境中,他是摆脱不掉的,他的选择牵涉到整个人类,而且他没法避免选择。”

这样,萨特便为他的“自由选择”补充了一个应当如此选择的价值体系,一个基本遵循的大前提,一个虽欠具体却存在于其中的总倾向性,即它具有最基本的善恶之分和是非界限,这就是他的人道主义。正由于补进了这个人道主义的选择依据,萨特才把他战前的“绝对自由论”转化为战后的“相对自由论”。

从这个意义上讲,战后萨特存在主义的人学本义并不纵容犯罪作恶,一切恶徒企图以“自由选择”作为自己为所欲为的理论根据,只能说明他自己对存在主义人学的曲解和无知,只能由作恶者自负其责。

但是,萨特补充了人道主义的选择依据,等于有了选择标准,这又和存在主义人学的“非理性”的本质特征相冲突。

因为有了标准和尺度,就产生了把“非理性”理论“理性化”的危险,把“非决定论”变成“决定论”的可能。

在这里,萨特面临的是一个两难选择:

他既不能不补进人道主义,任其“绝对自由论”漏洞百出,坐视自己的人学破产;又不能不担心因简单补进人道主义而导致把自己的人学作决定论的误解。

为避免这种自我否定的可怕后果,他只能很谨慎地把他的人道主义作存在主义的解释。 因此,他讲的人道主义,既不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上的人道主义,也不是资产阶级传统理论上的人道主义,更不是基督教教义上的人道主义,而是一种对人道主义内涵作了存在主义解释的“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是在“非理性”和人道主义(一种理性)二者相互矛盾、相互制约之中,在彼此冲突、难以共存的夹缝之中巧妙解释的一种人道主义。


那么,究竟什么是“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呢?

02 对萨特提出的“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的认识

按照萨特的理解,人是靠不断追求超越的目的才得以存在的。人必须始终在自身现状之外,寻求一个解放自己的、体现某种特殊理想的目标,通过不断选择,人才能实现自己真正是人。所以他说:

“这种构成人的超越性和主观性的关系,就是我们叫做的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

萨特认为这种人道主义,只有依靠人们自己,通过不断地自由选择,不断超越自我才能实现。而现在的我们,正处于理想人的“前期”,正朝着那个我们以及我们的后代应该或者将来应该成为的“人”的方向前进,这种“人”从我们的善良行动中便可想见,我们只是把这种人道主义视作我们身上优秀品质的经验,视作跳出我们自身而进入“人”的圈子的一种努力,这就是说:

作为“目的”的人道主义,完美地体现在未来的“理想人”身上。显然,萨特在这里主要是指人和人关系的道德,是我们一般理解的合乎人性的原则。但是请注意:

这种人性原则,不是那种促使人们利用“人”作为达到某种目的的工具的原则,也不是那种作为僵化的概念、先验性的决定论式的人性原则,而只是一种行为选择过程中的动态意向,萨特叫做“向度”的东西。

他说,任何意识都有一个“向度”,都有一种企图超越实在的要求,它把我试图实现的行为变成一种内在的强制力。这是一种意识的向度,也是道德的向度。

所以,萨特的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实际上是一种个人在自由选择的行为中体现出来的优秀善良的道德向度。


但马克思认为:

“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这一科学论断,才是准确把握人道主义的要领。与此相比,萨特是在用存在主义的剪刀,从这一科学概念中裁取自己“是其所是”的部分,剪除他“非其所非”的部分,形成一个从个人动态的角度审视人际关系的道德概念。

这种对人道主义的解释,用我们的既定标准去衡量,萨特显然没有解释到位,有隔靴搔痒之感。然而这正是萨特的思辨特点,也是他存在主义人学内部固有矛盾的必然表现,他永远无法自我克服和自我完善。

尽管如此,战后萨特的“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思想,仍然带有鲜明的善良倾向和积极意义,是向客观真理的一次靠拢,他的这一思想转变的理论补充,仍然算得上是一个重大进步。

虽然他补充进来的这个“人道主义向度”有点朦胧和抽象,但是他能从“绝对自由”转变为“相对自由”,并以此为基点,为个人选择在总倾向和深层次上,确定了一个泛人道主义性质的基本依据,从而成为萨特人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化为他人学中的应有之义,不仅在他的理论内涵中确实存在,而且在他文学作品的艺术形象身上更有鲜明体现。

固然把它作为“选择标准”予以充分肯定有过犹不及之感,但对之完全否定则更加不符合实际。我们若能在“人道主义向度”的层次上予以认可,则无疑是实事求是的恰切结论。

而且肯定萨特“人道主义向度”的道理,除了上述分析之外,还有他在以下三方面的实践论据足以证明:

第一,从时间看,“绝对自由”论只辖制了萨特战前的10年生活,而“相对自由”论则从1939年开始到1980年他逝世为止,指导了他长达40年的后半生。即使从1945年算起,也有35年的历史。从量的比较中,对其“人道主义向度”,理应得出肯定的结论。

第二,从行为看,萨特一生虽然犯过一些错误,但基本上贯串着他的“人道主义向度”。他走过来的道路,证明他既是一个自由选择的实践者,又是一个“人道主义向度”的体现者:

1941年从德国俘虏营中获释后,他便参加抵抗运动,为法共地下刊物写稿;战后,他发表一系列宣言和声明,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和霸权主义,支援民族独立和民族解放运动;常常步出书斋,走上大街,投身社会活动,加入游行集会行列。

他言必信、行必果,任人嘲弄、威胁,毫不顾及。这种厌弃媚俗、自由独立的精神深受西方人民尊敬。他不向本国统治集团的错误政策妥胁让步,也不和世界霸权势力同流合污,是西方战后知识分子中的独立斗士,是现代欧洲一代著名作家的代表。

他这一系列具体行为,符合世界大多数人民的愿望和利益,历史也已证明他作出的是正确选择。这一切都说明他的自由选择有一个基本依据,这就是他的“人道主义”。

我们完全可以把这些举动视为萨特主张的自由选择的行为标本,也是对他“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理论主张的生动注释。

第三,从创作实践看,他后期的文学作品也都渗透着这种“人道主义向度”:三幕悲剧《苍蝇》(1943),描写了希腊神话中的俄瑞斯忒斯王子,勇敢作出违抗神意的自由选择,杀掉犯罪的母亲和篡位者,为父亲报了仇,既赞颂了人类摆脱神权统治、主宰自己命运的独立自主精神,表现了萨特无神论存在主义人学的积极意义,也以暗示、象征和隐喻的手法,表达了旨在反对德国法西斯独裁者的现实意义。

《禁闭》剧照

独幕悲剧《禁闭》(1944),是一个荒诞性题材:三个罪魂在地狱中,像旋转的木马似地互相追逐,饱尝痛若的精神折磨,在三个层次上揭示了人际关系的深刻哲理:

如果自己犯罪作恶毒化了与他人的关系,那么他人就是自己的地狱;如果依赖他人对自己的判断,那么他人的判断就是自己的地狱;如果不能公正认识自己,那么自己也是自己的地狱,因而被法国评论家视为“唯我论的悲剧”。

战后,他作品中的人道主义向度更为鲜明:四幕悲剧《死无葬身之地》(1946),以现实主义手法,展示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法国游击队员们遭受酷刑仍坚贞不屈、最后惨遭杀害的感人故事,在严峻的真实中,弘扬了正义的无畏精神,表现了自由选择高于生命的存在主义人学价值。

独幕剧《可尊敬的妓女》(1946)把妓女丽瑟描写成善良诚实、勇敢正直、值得尊敬的弱者形象,通过她对受迫害黑人的深切同情和切实帮助,表现作家胸怀人道主义向度,憎恶美国种族歧视,暴露其自由民主的虚伪。

此外,多卷长篇小说《自由之路》(1945一1949),描写主人公玛第厄对二战中的西方社会的反感愤感和自由反抗。

三幕哲理论证剧《魔鬼与上帝》(1951),表现绝对的善与恶必然导致反人道;剧作《特洛亚妇女》(1954)则影射不义的殖民战争;八幕讽刺剧《涅克拉索夫》(1960),暴露法西斯残余分子的腐朽和没落。


综上而论,萨特自由选择中的“人道主义向度”确实存在而不能简单否定,他的“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实际上是一种个人在自由选择的行为中体现出来的优秀善良的道德向度。

回答完毕。


萧凤拙


萨特是法国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法国无神论存在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西方社会主义最积极的倡导者之一,一生中拒绝接受任何奖项,包括1964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在战后的历次斗争中都站在正义的一边,对各种被剥夺权利者表示同情,反对冷战。他也是优秀的文学家、戏剧家、评论家和社会活动家。

萨特曾经给存在主义的价值做了这样的定义:“存在主义是人道主义的深化。”存在主义剥去了人道所谓“阶级性”或“社会性”,也撇开各种社会规范,他研究人的具体的生存处境,特别是人在某种特殊情况下他会如何行动,像萨特的《禁闭》、《死无葬身之地》等。

萨特从人的主观性出发谈个人自由。他认为人在自主选择自己的本质时具有绝对自由。自由是人的本质属性,人的一切行动都是自由选择的结果。这种自由是绝对的、无限的。他认为:“假如存在确实先于本质,那么,就无法用一个定型的现成的人性来说明人的行动。简言之,不容有决定论,人是自由的,人就是自由。“自由就是人的规定,人的意志、情感乃至整个存在都是自由的。他认为,人的一生就是一连串的选择,无论我们的存在是什么,都是一种选择,甚至不选择也是一种选择即你选择了不选择。自由就是选择的自由,这种自由的选择是无条件的,不需要什么根据和标准。因此人愿意自己是什么,他就能成为什么,“懦夫是自己变成的懦夫,英雄是自己变成的英雄。”萨特承认自由选择是“无目的”、“无着落”的,为选择而选择,为行动而行动,“除行动外,别无现实”,所遵循的格言是“不冒险,无所得。”

萨特主张人的问题才是哲学的根本问题,必须把人召回来并作为哲学的研究对象加以研究,从而解释现实世界。他认为存在主义是一种“唯一给人以尊严的理论”,认为人有理想和愿望,既能否定也能肯定自己; 人有意识、感觉和思想,既能认识到自己的存在,还能意识到人之外的各种东西的存在;人才是真正的存在,必须把人及人的问题作为先于其他一切东西而存在,并从本体论上把人作为哲学的根本问题加以研究。


城南小优


存在就是合理的,合理的自然是人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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