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景德鎮市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得早於2月20日24時!


剛剛,景德鎮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佈最《關於延遲企業復工時間和進一步加強道路卡口管控等有關事項的緊急通知》。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勢,為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當前疫情防控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延遲企業復工時間。本市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得早於2月20日24時。省疫情防控指揮部10號令規定的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能源供應、交通物流、醫用物資、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公共服務窗口單位、重大工程、重大項目等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企事業單位除外。

二、進一步加強道路卡口的管控。按照交通部“一斷三不斷” 要求(一斷是堅決阻斷病毒傳播渠道;三不斷是公路交通網絡不能斷、應急運輸綠色通道不能斷、必要的群眾生產生活物資運輸通道不能斷),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加強與周邊接壤縣道、鄉道、村道、便道的管控,嚴防疫情重點地區尤其是湖北省、鄱陽縣的車輛和人員進入。

三、依法規範個人防控責任。任何人都應依法協助、配合、服從政府部門開展的疫情防控工作。對個人有隱瞞病史、重點地區旅行史、與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觸史、逃避隔離醫學觀察等行為,除依法嚴格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外,有關部門將其依法歸集到景德鎮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並採取懲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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