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陽縣出臺關於應對疫情支持實體經濟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寧陽經濟開發區、環城科技產業園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市以上駐寧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支持各類企業共渡難關、促進實體經濟健康發展,制定以下意見。

一、強化財政支持

1.加大財政貼息支持。對經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處置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確定的生產疫情防控物資重點保障企業給予貼息扶持,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提供優惠利率信貸基礎上,縣財政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25%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扶持期間為2020年1月1日後疫情防控期內新生效的貸款合同。(責任單位:縣財政局、人民銀行寧陽縣支行)

2.提供過橋還貸資金支持。縣財政設立總規模3000萬元的應急週轉資金池,發揮山東華鑫應急轉貸基金有限公司作用,對短期內資金週轉困難企業的還貸、續貸提供過橋資金。藉助全省應急轉貸服務體系政策資源,為資金週轉暫時困難的企業提供應急轉貸支持服務,有效緩解企業到期還貸壓力,降低企業轉貸成本,減輕企業負擔。(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

3.加快財政資金撥付。對已有明確政策標準的支持企業發展資金,各主管部門要儘快組織企業申報、建立綠色審核通道,加快資金審核進度,各級財政部門要配合主管部門及時撥付資金,讓資金“早撥付”,企業“早受益”,切實幫助企業共渡難關。(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科技局、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貿促會、縣民營企業發展中心)

二、加大金融支持

4.加強信貸支持。各銀行機構要採取無還本續貸、延期還貸、展期續貸、降低利率、減免逾期利息、信貸重組以及企業首貸培植、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各種措施,進一步加大對企業的支持,確保2020年企業信貸餘額不低於2019年同期餘額。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企業,要通過適當降低利率、減免逾期利息、調整還款期限和方式,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允許其適當延期還款,做好續貸服務。(責任單位: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縣財政局、人民銀行寧陽縣支行、泰安銀保監分局寧陽監管組)

5.降低融資成本。鼓勵各銀行機構最大限度降低成本費率、減免逾期利息,貸款利率在原有貸款利率基礎上下浮10%以上,確保2020年企業融資成本不高於2019年同期融資成本。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提供信用貸款支持,山東迪潤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要大幅度優化擔保業務審核流程,減少審核時間,取消反擔保要求,對有充足訂單、市場前景好、信用程度高的企業可採取信用擔保,減半收取擔保費。(責任單位:縣財政局、人民銀行寧陽縣支行、泰安銀保監分局寧陽監管組)

三、減輕企業負擔

6.延期繳納稅款。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扣繳稅款申報的(房地產企業除外),可申請辦理延期申報,資料不全的容缺辦理;對確有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申請延期繳納,最長期限為3個月。(責任單位:縣稅務局)

7.減免企業稅費。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經稅務機關核准,疫情防控期間減徵或者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房地產企業除外)。減免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屬於省級以上收費的,按最低標準收取;對屬於地方的水土保持補償費、不動產登記收費、城市道路佔用費、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費等,疫情防控期間全部免除。疫情期間,對符合開工條件的縣級及以上重點工業項目,允許項目單位(房地產企業除外)在作出承諾後緩繳綜合配套費等相關建設規費,緩解期限為疫情解除後3個月。(責任單位:縣稅務局、縣財政局、縣水利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城市管護服務中心)

8.捐贈支出稅前扣除。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於慈善活動、公益性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結轉以後3年內在計算應納所得額時扣除。(責任單位:縣稅務局)

9.落實抗疫物資進口免稅。疫情防控期間,對於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免稅進口物資已徵收的應免稅款予以退還,免稅進口物資可先登記放行,再按規定補辦相關手續。(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衛生健康局、縣稅務局)

10.降低企業租金。疫情期間,國有、集體及享受過財政支持政策的民營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各類企業創新創業載體要帶頭減免承租的企業房租,由政府舉辦的在疫情期間可為承租的企業及團隊減免3個月房租。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責任單位:縣科技局、縣人力資源社會和保障局、縣國有資產運營中心、縣稅務局)

11.降低企業物流成本。對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重要生產生活物資實施綠色通道政策,優先保障綠色通道車輛快速通行。對保障疫情防控需要的煤炭、油氣、化工、機械設備、農資等承運車輛,縣交通運輸局優先辦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持證運輸車輛優先順暢通行。(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民營企業發展中心)

四、支持企業復工生產

12.實施援企穩崗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政策執行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

13.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連續3個月以上無力支付職工最低工資或3個月以上無法正常生產經營僅為職工發放生活費的企業,可申請緩繳企業養老、醫保、失業、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間延長至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繳納。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延長期間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等待遇正常享受,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不影響參保人員享受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待遇。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期辦理企業社保、醫保繳費申報的,可申請辦理延期申報。(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醫療保障局、縣財政局)

14.緩繳住房公積金。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可緩繳住房公積金。疫情解除後,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住房公積金後,視同連續正常繳存。(責任單位:縣住房公積金辦公室)

15.支持企業儘快復工復產。根據企業疫情防控實際,在企業充分做好疫情防控應對的基礎上,由企業提出復工復產申請後,我縣建立快速審批通道,有關部門24小時內完成驗收,出具同意復工復產或者進一步加強整改的驗收意見。(責任單位: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處置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商務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民營企業發展中心、縣畜牧獸醫服務中心、縣國有資產運營中心)

五、優化企業服務

16.建立企業應對疫情幫扶機制。建立疫情防控行業幫扶專班,切實幫助各類企業應對疫情、渡過難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疫情發展情況,提前服務、靠上服務,建立“一業一策”精準扶持機制,及時協調解決企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加強煤電油氣運供應保障,提高行政審批服務效能,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引導企業化危為機、共克時艱、穩定發展。(責任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商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民營企業發展中心)

17.幫助企業信用修復。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期履行相關業務導致失信行為產生的,失信行為延遲處理;因疫情原因導致的失信行為被列入黑名單的,縣政府信用中心幫助企業協調做好信用修復。(責任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

18.集中聯審聯批辦理。疫情期間,各項支持企業、促進實體經濟健康發展的措施,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總牽頭,各職能部門實行聯合辦公、聯審聯批、限時辦結,共同幫助企業應對疫情,共渡難關,促進我縣實體經濟健康發展。(責任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交通運輸局、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縣民營企業發展中心、縣國有資產運營中心等職能部門)

寧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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