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牌照給了朋友用,現在朋友不歸還牌照了,一查該車輛所有人還是我,怎樣要回牌照?

戴著草帽啃黃瓜


你是借給他還是租給他,要是租給他,沒到約定日期你想提前要回來那你就有點不靠譜了,到期了或者是免費借給他的,那想要回來的方法千千萬,既然他不仁就別怪你無義嘍


沒名字用了12


我當初也是把車牌給一個人用,用了快十年了,後來因為急需用車找他要,給了將近一年的時間週轉,他還是不給我,後來折騰了半天,去車管所掛失各種車輛證件,讓他驗不了車,還替他交了1000多的違章罰款,最後給了他兩萬才把車牌還給我。所以車牌出租給朋友沒問題,但是一定要看好人。有些人真的很渣!


丹丹39783146


當初我家車牌給我家親戚用時就說好了,要就給、後來我們家怕擔責任、就和他要、(當時他把車租給了別人、後來我們才知道)、要時是一波三折啊、還和我們要十萬元人民幣就給車牌、他那車買是才六萬多、…最後我們給五萬、才給啊、親戚最後成仇人、做好自己自用不外借啊!


快樂生176538110


本人作為一名律師,給你提以下建議。

第一,在我國,車牌是不能單獨轉讓的,問主這種情況應該是當時把你的車牌借給了你朋友使用,如今要求你朋友返還,你朋友拒絕返還的情況。

第二,糾正問主一個錯誤觀念,在我國,車輛登記並不是認定車輛所有權的標準。早在2006年6月5日,公安部在《公安部關於確定機動車所有權人問題的覆函》中向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辦公室覆函:根據現行機動車登記法規和有關規定,公安機關辦理的機動車登記,是准予或者不準予上道路行使的登記,不是機動車所有權的登記。事實上,只要該車輛是你出錢買的,然後是你正在使用的,也就是隻要你有車輛買賣合同並由你付錢,該車輛也是由你正在使用的,那麼該車輛就是屬於你所有。本人已經辦理過這類案件,法院也是會判決車輛歸車輛實際使用人所有。因此,即便是你查詢到車輛登記在他人名下,但是隻要車輛是你正在使用且由你付錢,你都當然取得該車輛的所有權。

第三,車牌是從屬於車輛的,該車牌你已經借給你朋友使用,但是,你現在要求其返還,他不肯,所以你可以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如果你朋友還是不願意還你車牌,你可以保留車輛所有權等相關登記信息的證據,向法院起訴你朋友返還原物。只要證據充分,法院一般都會支持你的訴請。

以上是我的一家之言,望多交流評論。


孫律師的江湖


我最近剛接手一個類似的案件,但是比較特殊,汽車是兩個人共同出資購買的。委託人也想拿回牌照。我給委託人兩個方案,可以從兩個方向入手。

第一個方向,起訴租賃/買賣車牌合同無效。

從北京市的歷史判例來看,起訴合同無效,絕大多數法院都會支持的。但是,法院一般不支持返還車輛,而是由買車人實際佔有。車牌照,或者說小汽車指標,是一種行政審批,不能交易。但是車牌並不是物權憑證,汽車是動產,物權憑證仍然以買賣和佔有為標準。判決買賣/租賃車牌合同無效,但是汽車的所有權仍然是實際買車人的。

法院判定租賃/買賣車牌合同無效後,買車人實際上應該過戶車輛,將指標騰退給指標所有人。但是買車人不配合,法院也不能強制執行。

第二個方向,起訴佔有返還。

我告訴委託人,還可以以車牌登記和買車證據,證明車輛是委託人個人所有的,起訴要求對方返還車輛。

一個小知識點:

如果起訴租賃/買賣車牌合同無效,可以向合同簽訂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也就是說,可以在北京起訴。如果起訴佔有返還,被告戶口是外地的,那麼還要向被告戶籍地法院起訴。

因為管轄法院的問題,我們選擇了起訴租賃/買賣車牌合同無效。


與同法律


網友諮詢問答14--歡迎諮詢“劉律師支招”

律師建議:

先和對方溝通協商,如果不能達成一致,充分評估訴訟風險。


針對您的問題具體回答如下:

一、“北京牌照”的法律性質

你說的“北京牌照”也就是是法律意義上的“小客車配置(更新)指標”,是政府為實現小客車數量合理、有序增長,有效緩解交通擁堵狀況,實行的小客車數量調控措施,小客車購車指標,這屬於一種“許可資格”。


二、單就購車指標無法通過法律進行處理

1、購車指標因其“許可資格”的法律性質,不屬於物權保護意義上的物。


2、根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第31條之規定“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僅限指標所有人使用。對於買賣、變相買賣、出租或者出借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的,由指標管理機構收回已取得的配置指標或者更新指標、三年內不受理該申請人提出的指標申請”。


實務中,如果單就“北京號牌”訴訟,存在駁回起訴和收回購車指標的風險。


三、法律上對“原物返還”的處理

根據物權法定原則,物權法24條規定:“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我國對機動車的物權取得方式採取交付生效、登記對抗主義。

如果車輛為您本人購買他人使用,可根據“購車發票”和“車輛行駛本”根據物權法定原則,通過“原物返還”訴訟進行處理。



劉律師支招


我剛拿回北京牌,這個過程太難了,太辛酸了,所以奉勸大家一句,千萬不要再借別人車牌,租也不可以,如果不還,交警和法律沒辦法,或者說週期太長,太辛酸了~不值得~


意識決定思維寬度


一個電話過去,給你一個月時間把這車牌指標空出來,給你時間過戶車輛。過時不侯直接無車報廢,車牌車全上不了路,我重新下指標換新牌。就一個月,多天直接辦理報廢,你有沒有綠本行駛本都無所謂。


抽瘋250


你看見了車,就把牌子掰下來,掰壞了都沒事,他自己補不了!!!


手機用戶72815046607


行駛證,發票和綠本在不在手裡,沒在就先掛失補辦一個,之後有一種操作叫無車報廢,就是隻看手續不看車,報廢后給更新指標,就可以自己買車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