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错峰“三返”分批复工复产 非陕西籍原则上不许返岗返工

2月8日,陕西网从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榆林市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做好返岗返工返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和具体的实施细则。

根据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涉及公共服务领域的工作人员全部返岗,其他工作人员分批分期返岗,必须保证机关单位正常运转;上级教育部门确定开学时间后,各级学校按照不同年级顺序分批返校,校外培训机构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除正常生产的企业外,全市各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由县市区负责组织,在2月9日以后、2月20日以后、3月1日以后分三批按轻重缓急开(复)工复产,除中省重点项目外各类建筑工地不得早于3月15日前开(复)工;符合相关卫生防疫要求的各类涉及民生保供的经营场所,原则上可继续正常营业,各类商铺、门店、商业综合体、建材市场及其他经营场所暂不开放经营,由各县市区视疫情控制情况分批次分阶段放开。

返回人员中,湖北籍或有湖北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以及密切接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并仍在医学观察期的人员,一律不得返岗返工。非陕西籍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返岗返工。陕西籍返岗人员经检测无异常者以及2020年1月1日以后未离开榆林,且不属于留观隔离范围或医学观察期满的人员可返岗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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