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不還款,過一段時間後會自動從黑名單中解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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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為一個男人,不管你走遍山海南北,一定要講誠信,情是情:義是義,幫你是幫你,關係不錯,才把錢借給你,如果到期不能按時還款:你無情:我無義,能讓你好過麼?拍拍自己的良心:就算:拆東牆,補西牆也要把錢還了,你不知道義字當先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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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不還款,過一段時間會從黑名單裡自動解除嗎?首先告訴提問者,如果你是拉入了失信黑名單,不還款,是不會自動在黑名單中自動解除了,你什麼時候還了款,還需要幾年之後才在黑名單自動解除。

自己曾經親身經歷過的事情,在1993年給一個人用自己的名字貸款6000元,在當時的年代6000元已經不小數目了,朋友一直不還款,最後人也不見了,一直聯繫不上,銀行一直通知我去還款,去年春節前銀行把我拉入黑名單,給自己的生活帶來了很大麻煩,直接影響到我所有的生活,無法辦理信用卡,公務卡,無法貸款買房。

春節前銀行出臺了一項優惠政策,在規定的時間內還款,可以優惠利息,6000元26年連本帶息供還了8010元。過了春節到銀行辦ETC,銀行說我的名字還在黑名單裡面,無法辦理,說要到五年以後才能自動解除黑名單。所以說欠錢的朋友一定要按時履行自己的還款責任和義務,如果被拉進失信黑名單,會影響到自己以後所有生活,包括子女的升學。提問者所說的不還款,過一段時間會從黑名單自動解除嗎?如果你不還款,終身都無法從失信黑名單自動解除。


周口視窗


被執行人因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或是違反限制消費令的等,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予以公示,並向徵信機構通報,並由徵信機構在其徵信系統中記錄,以達到被執行人的失信懲戒。

實踐中,只要被執行人未主動履行債務,法院基本都會主動依職權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畢竟這是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中,為數不多且有效的執行措施。

但是,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也並非沒有期限,法律也明確規定公示期限。

根據《最高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情形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

這是法院在2017年作出的新規定,以前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沒有期限限制,新規增加了期限規定。所以一般來說,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未兩年。

為什麼設置失信期限?

法院是考慮到,如果不規定納入失信期限,不利於激勵失信被執行人糾正失信行為,使公佈失信名單制度“以懲促信”的作用難以有效發揮。


葉律師


律師大劉說法:絕對不可能自動解除。

黑名單的專業術語叫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該信息是全國公示。

作為老賴,想解除黑名單隻有兩種情況:

一、履行判決所有的義務。

既然已進入執行階段,老賴應當履行判決確定的標的額,以及執行費用,當上述款項履行完畢後,老賴才可以向法院申請要求撤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二、老賴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

在執行階段,如果老賴與你達成了執行和解。此時,很多老賴會與申請人協商,希望申請執行人,可以暫時將老賴拉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法院因為結案率的原因,也會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一般情況下,申請執行人會給老賴一定的退讓,將老賴暫時拉出黑名單。

但這並不代表老賴再也無法登上該名單,如果老賴未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申請執行人可再次要求法院執行,同時將老賴納入被執行人名單。

所以,老賴上黑名單,一切都取決於執行的效果如何,以及申請執行人的態度。

三、即使未達成執行和解,如果申請執行人願意也可解除。

我遇見過一個案子,執行標的大約200萬,老賴作為擔保人,搬了80萬,說了無數的好話,讓申請執行人把他拉出黑名單。

這一切都取決於申請執行人的意思表示。


劉律師Lawyer


老賴不還錢,就代表一直沒有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既然已經被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系統,想要消除除非履行完畢。

所以,如果老賴一直不還錢,是永遠不可能從黑名單裡面解除的,生活和出行及其他方面都會繼續受到限制。而要想解除限制,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01

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

如果確實沒有錢還,經過與申請執行人溝通,達成新的還款方案,或者取得了申請執行人的諒解,是有希望從黑名單中解除的。

只要申請執行人申請撤回強制執行申請,那麼執行案件就會終結,關於老賴的限制措施就會被解除。這是就可以從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中出來,成為正常的生活自由的人。

拿出還款的態度,提出接受接受的分期還款方案,或者提供其他擔保和連帶清償債務人,這樣申請執行人會綜合考慮和解的可能。

02

想盡一切辦法還款

做老賴並不是一個很爽的職業,生活不便,出行受限,工作的地點都會受到影響,自己的自由一定程度也受到影響,甚至孩子讀書都可能會受到影響,對孩子以後工作還會發生影響。

自己想辦法還錢,竭盡全力去把錢還清,大家都困難,但只要努力會有出路。如果真的沒有錢還,也沒有新的收入,那麼以後可以考慮申請個人破產,目前已經在溫洲試行了。

申請破產可以解決債務的壓力,開始新的生活,但一般情況,如果以後有新的收入來源和還款能力,還是需要清償債務的。只不過減少了受步步緊逼的壓力。

結語

隨著網絡的越來越透明,和打擊老賴的程度和手段越來越激烈,老賴的生存環境和生存壓力將會更加艱難。

老賴要做的就是想盡一切辦法去掙錢,爭取早日把錢還清了,這才是新的出路和方向,不是將一輩子關在小黑屋裡面,沒誠信可言,生活永無寧日!


悟法析律


肯定的告訴你,不會!

法院把一個人判定為失信人也就是老賴,目的是為了敦促失信人還清欠款,不然會受到限高、不能從銀行貸款等多方面的限制,嚴重的法院會對失信人採取強制措施!所以在失信人也就是老賴還清債務以前法院基本不會把老賴從黑名單中除名,也就不會出現老賴不還款自動從黑名單中解除的可能。

其實這個很好理解,換個角度看,如果老賴不還款,過一段時間就能從黑名單除名,那黑名單對老賴的震懾力就會大打折扣,從而降低老賴欠錢不還的成本,很多老賴或許會利用這樣的空子在解除黑名單以後又去想方設法借錢然後不還,給借款人甚至是銀行帶來資產損失,因此法院不會讓失信人不還款就能輕易逃避懲罰!


用戶2343781433615500


黑名單僅僅是老百姓的一種習慣叫法,正式的法律名稱是失信被執行人。對於存在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轉移隱匿財產以及抗拒妨礙執行等情形的被執行人,申請執行人可以書面申請人民法院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決定將上述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的規定,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間是無期。對於轉移隱匿財產以及抗拒妨礙執行、違反財產報告制度、違反限制消費令以及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

綜上,如果被執行人是因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而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由於期限是無期因此不可能自動解除。而對於因為其他情形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在二年至五年之間,期限屆滿後會自動解除。但是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人民法院也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以上,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也歡迎大家和我討論。


榨汁小二郎


當然不會。老賴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失信被執行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具備下面的情形,法院會在三個工作日內從“黑名單”中刪除你的信息。

(一)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京雲房產律師團


首先需要說一點不是所有的被執行人都能被稱為“老賴”,“老賴”是指那些有能力履行判決義務的被執行人。然後要說的是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是不可能自動解除的。

想要被移出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有以下三種情況:

1、被執行人履行判決。

為什麼被執行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限制高消費主要就是因為被執行人有履行判決的能力卻拒不履行,所以才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所以老賴如果履行了法院的生效判決當中需要履行的義務,就可以向法院申請要求撤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2、經查被執行人確實沒有履行判決的能力。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這樣也是可以向法院申請要求撤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被執行人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並且履行該履行的義務。

被執行人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後,被執行人履行了自己應該履行的義務之後,可以申請要求撤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東友律師團


不還款不可能解除,要從你還完款的那天算5年後清楚老賴在徵信上的痕跡,所以還是要積極的還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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