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关于进一步严肃查处疫情防控期间突出问题的公告

关于进一步严肃查处


疫情防控期间突出问题的公告

当前,全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于关键时期,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纪法监督保障,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从严查处疫情防控期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下突出问题。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省市重要工作部署空喊口号、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等问题。

二、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不实不细,思想麻痹,底数不清,排查和隔离管控工作措施不力,造成疫情失控蔓延等问题。

三、对群众生活用品、医药物资假冒伪劣、囤积居奇、随意涨价行为监管打击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

四、擅离职守、推诿扯皮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五、故意瞒报、迟报、谎报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等问题。

六、让基层反复填表、重复报数,额外增加基层干部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七、挪用贪占截留疫情防控物资和捐赠款物以及管理混乱造成损失等问题。

八、参与打麻将、赌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不服从隔离安排、不服从交通管制和小区管控等问题。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举报,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0455—12388

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绥化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2月7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