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調查涉及李文亮有關問題”應徹查四大問題


“全面調查涉及李文亮有關問題”應徹查四大問題

​四大問題包括:李文亮到底算不算造謠?李文亮有沒有因為“造謠”受到單位處分?李文亮有沒有得到合理的治療?最重要的,誰該為武漢市衛健委發佈不實信息負責?

2月7日13時2分,國家監委網站發佈:“經中央批准,國家監察委員會決定派出調查組赴湖北省武漢市,就群眾反映的涉及李文亮醫生的有關問題作全面調查。”這是繼6日夜全網蠟燭刷屏、痛悼李文亮的24小時之內,又一次全網刷屏事件。

對於前者,許多網民用:“淚流滿面、無以言表”來表達悲憤之情;而對於國家監委這則49個字的信息,則是全網刷屏歡呼。

不得不說,國家監委對涉及一名普通醫生相關問題啟動調查組專項調查,並且“經中央批准”,這是聞所未聞、極為罕見的孤例。但是,這也正是黨和國家在全國抗擊新冠病毒的大背景下,順應民心之舉。可謂民心所向、無可阻擋。

參考君梳理2月6日、2月7日有關李文亮醫生輿情得知,網民當下集中關切四大問題,呼籲國家監委調查組徹查:

1、李文亮到底算不算造謠?

“全面調查涉及李文亮有關問題”應徹查四大問題

2019年12月30日下午,李文亮在同學群裡提到:“華南水果海鮮市場確診了7例SARS”“最新消息是冠狀病毒感染確定了,正在進行病毒分型”。2020年1月1日,武漢警方發佈通報稱,一些網民在不經核實的情況下,在網上發佈、轉發不實信息,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公安機關經調查核實,傳喚8名違法人員,並依法進行了處理。兩天後,李文亮收到警方的訓誡書,警方認定“華南水果海鮮市場確診了7例SARS”的言論,不屬實。

然而,1月28日最高院官博發表文章、探討武漢市公安機關處罰8名“造謠”者事件說:“事實證明,儘管新型肺炎並不是SARS但是信息發佈者發佈的內容,並非完全捏造。如果社會公眾當時聽信了這個“謠言”,並且基於對SARS的恐慌而採取了佩戴口罩、嚴格消毒、避免再去野生動物市場等措施,這對我們今天更好地防控新型肺炎,可能是一件幸事。”

洶湧輿情之下,1月29日“平安武漢”微博發佈《情況通報》,對上述事件經過及適用法律與採取措施作出解釋,

但並未認為處置有何不當

“全面調查涉及李文亮有關問題”應徹查四大問題

鑑於武漢市公安機關處罰8名“造謠者”的行動,對李文亮本人、以及全國抗擊新冠病毒戰役產生了重大影響,因此,李文亮當時所述是不是謠言,理應調查清楚、明白結論。


2、李文亮有沒有因為“造謠”受到單位處分?

1月3日,李文亮簽下“訓誡書”回到單位上班,此後繼續接診患者致自身染上新冠病毒肺炎。

網民們關心,李文亮被公安機關訓誡後,有沒有因此受到單位處分,以及由此引發來自單位的其他後果?會不會因此導致身心俱疲、影響健康,從而免疫力低下染病?


網友們痛惜:李文亮只有34歲,正值青壯年,按照常理應能扛過病毒,為何人就沒了呢?有沒有得到適當的治療?

甚至有“陰謀論”懷疑:他是不是被醫院“穿小鞋”了。

2月7日,國家衛健委新聞發言人、宣傳司司長宋樹立表示,後續將認真研究李文亮案例。

人們拭目以待。


4、最最重要的,誰該為武漢市衛健委發佈的不實信息負責?

武漢市公安機關對李明亮等8名“造謠者”作出處理,其依據就是武漢市衛健委的《情況通報》。也正是這些通報中的某些不實信息,對全國抗擊新冠病毒之戰,造成了極為嚴重的後果。

公平地講,即便當時武漢衛健委公佈的信息及時準確,也未必能夠制止新型肺炎蔓延。而相關專家和部門,對新冠病毒的認識,也有個漸進過程,這些都可理解。但問題在於:不實信息造成各地政府與公眾,誤判新冠病毒性質,貽誤戰機導致疫情迅速蔓延乃至幾近失控,這也是廣大網民的共識。

人們想知道,武漢市衛健委發佈的這些與事實有重大出入、誤導公眾與領導決策的信息,到底該如何定性?是瞞報、遲報?還是僅僅是“不準確、不及時?”

梳理武漢市衛健委通告可知,其在2019年12月31日發佈《情況通報》說:“到目前為止調查未發現明顯人傳人現象,未發現醫務人員感染。”並且在2020年1月5日、2020年1月11日,發出類似“未發現明確人傳人證據、未發現醫務人員感染”信息。並且後續通告顯示1月11日至15日,無新增病例。

當然,我們現在根據曝光的事實以及《新英格蘭雜誌》刊登的相關專家論文可知,武漢市衛健委這些《情況通報》有關“是否人傳人、醫務人員是否感染”的信息,與事實有重大出入。

而在2020年1月22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上,國家衛健委應急辦主任許樹強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疫情發生後,國家衛健委指導湖北省武漢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於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月3日、5日、9日發佈了疫情和防控信息。

據此可以肯定地說,武漢市衛健委發佈這些《情況通報》、以及當地公安機關處理8名造謠者事件,不能孤立地加以理解。

那麼,哪些人知情、哪些人在誤導決策?哪些領導和專家對出臺這些《情況通報》內容負有責任?

武漢市市長周先旺在接受央視採訪時說:“對於疫情披露不及時,希望大家理解,它是傳染病,傳染病有傳染病防治法,要依法披露,作為地方政府,我獲得信息之後,受權之後才能披露,這一點在當時不被理解”。

中國疾控中心方面,1月31日,中國疾控中心副主任馮子健接受新京報記者專訪時,被問及中國疾控中心到底何時發現病毒有“人傳人”跡象?馮子健回應說,早期已經有“人傳人”的看法,但受當時條件限制,謹慎作出“未發現明顯人傳人現象”“不能排除有限人傳人的可能”等結論。

然而,他同時又說:“我們從最早開始,就把它當作有高度傳染性的疾病來對待,第一時間採取了密切接觸者管理等措施。”

都沒有責任吶?

2003年“非典”疫情,全國上下眾志成城、決戰決勝的重要基礎。當下,抗擊新冠疫情形勢危急,我們更需要實事求是,用真相與果敢行動來凝聚人心。

公道自在人心,磚瓦鑄就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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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新華網、國家衛建委官網、深圳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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